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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是在一年半以前,在杭州的书店里。我被书的题目吸引却不相信自己的判断力。在某种阅读经历的带领下,我在图书馆的书架上又拿下了这本书,然后被震惊了,
尽管经过了一段痛苦的阅读。
我首先震惊于让•热内天才般的语言表达(当然这也要感谢译者余中先先生)。“魏德曼出现在你们面前,在五点钟出报的一个特版中,脑袋包着白布条,像是九月的一天,跟鲜花圣母的名字为人所知的那一天一模一样。他那被机器加被复制的美丽的脸蛋突然倒像巴黎,倒像法国,在最偏远的穷乡僻壤,在巍峨的城堡何简陋的茅草屋,向忧郁的布尔乔亚,显示它们的日常生活遭遇了魅力无穷的杀人凶手……稍稍早些时候,黑鬼的太阳天使杀死了他的情妇。……”不用再说下去了,第二段的第一句话就让我下决心把全书读完。现象和象征在一开头就布置了一个硕大的迷宫,并让我一直迷失下去,直到书的最末一页仍是一头雾水。而那种优雅的语调连带着荒诞与淫邪(崇高的淫邪,飞翔的鸡巴)的步调一直这么走下去,让你把犯罪与神圣连成一物。
很难相信这是罪犯的文笔,很难相信这不是罪犯的口气。雅致的黑话,神圣的性器,作者不失分寸的表达使我明白了一种全然不同的语言形式,让我重新认识了理智(按王小波的话说就是赤裸裸地谈利益)并不在杀灭崇高。我们可以给一个同性恋的杀人犯一个最圣洁的名字——鲜花圣母。并且她的确不愧于这样的名字,因为她是一个“具有花儿一般的体质和心理特征”的男人,她全身(包括阳具)都是柔软的,以致圣洁的,如同神女说的,“天啊,这高傲的同性之恋”。作者还能用如此美且无辜的语言来描写同性之间的性爱(我们面对异性之恋甚至都有某种犯罪感)。“神迹!假如我可以把这称为一次神迹的话,鲜血会从圣体中流出来!轻率地信口乱讲的犹太人故事,那些亵渎神圣的犹太人,死咬着圣体,在那些关于神迹的故事中,圣体从孩子们的舌头上落下,让石地板和桌布沾上鲜血,而那些关于买卖生体的强盗的故事,则酝酿了这一小小的忧郁时刻。”还有热内的那种并非嘲笑的解构,“沉沦,就是说跑到警察局里,哭得像一个泪人儿”,当热内她谈到杀死情妇的黑人高尔圭不愿“沉沦”时如是说。
这个花一样的迷宫结构如此复杂也足以让我诧异。刚读过加尔巴斯•巴萨的《绿房子》,有人称之为结构现实主义的小说,但过于卖弄的结构难免显得做作。《鲜花圣母》则不是这样,同样结构复杂分裂却有着不一样的清新自然。一种自我独白也好,一种无意识的意识流也好,反正作者并没有独具匠心,却实在地刻画了那群花一般的男子生活的极度混乱,就像作品混乱的叙事一样(或许不存在叙事)。
我还震惊于热内给我们描绘的处在社会边缘的同性恋群体的生活。文中多次出现那个诗意的小标题——神女之歌(这让我想起了在芦笛论坛上给那些伟大的作家开设的板块就叫某某之歌)。同性恋的主题如一首赞美诗般的展开,呈现出一幅特别的田园牧歌;那些为主流社会所不容的情感,甚至偷窃,甚至杀人,甚至贩毒,都共同构成了这首赞美诗的那些高贵华丽的词句。作者用美的语言,在大庭广众之下大声诵读,用最柔美的音符,用最高昂的声调。诚如神女所说的,“天啊,这高傲的同性之恋”!
于是,作者让鲜花圣母在审判她以死刑的法庭上进行了一次伟大的反叛,她高傲的宣布自己杀死了那个老头,并嘲笑这个在虚伪的面纱下存在的世界(带着某种虚荣和歇斯底里)。“这老头真他妈的玩儿完了,就只会让那玩意儿硬。”这句话从圣母的口里飘荡出来,让法官们“很快的,一致的,用他们的双手捂住耳朵,生怕这粗话钻了进去,它就像是一个器官,找不到别的口子,便又僵硬又热乎地钻进了他们大张着的嘴巴。”这种找死比在她一百年前找死于连更加高尚,或者说更加无耻。
圣母取得了辉煌的胜利,热内取得了辉煌的胜利,他当众强奸了法庭,强奸了社会,并生下一个漂亮的私生子——《鲜花圣母》。
[ 本帖最后由 assking 于 2008-9-17 21:03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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