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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作家阿兰德波顿的畅销书《旅行的艺术》中曾提出过一些有关旅行的独到见解,读过之后深受影响,也唤起了我对旅行更深一层的认识。应该说旅行的价值不只在于游历过程中所收获的见闻,同时感受一种来自自然或人文的浓厚地域气息,领略每一种文化和艺术形式的独到之处,这也成了我们旅途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同法国上流社会餐厅供应的鹅肝酱和街边小店购买的法式长棍一样,都是法国饮食文化的一部分,也都是值得我们去品尝的美食,这二者是没有所谓的等级上的差异的。
首先我要谈论的是异域风情。这个名词最早起源于对中东国家的称谓,也就是说在那个时代骆驼,白沙,金字塔,伊斯兰的寺庙就是这个词的基本含义。然而到现在由于文化上的开放和对世界认识的全面性,这个词的内容大大地丰富起来,从美国好莱坞的星光大道到印度孟买街边耍蛇的老人,都成为了异域风情的象征。当然,对异域风情的理解不仅仅局限于周边的陌生环境所带来的具有异国情调的感受,更大程度上它的意义取决于每个人对新鲜事物的敏感程度。在芬兰机场时,阿兰德波顿曾因看到芬兰特有的醒目的桔黄色标牌而兴奋不已,这是由于他对异国情调的认识是一种不同于英国的工业化和嘈杂的宁静,所以说当他见到不同于自己国家的标志后竟是如此的兴奋,以至于差点忘记了此番来芬兰游览的原因。异域风情常被我们认作是富有浪漫色彩的,甚至异域风情可能就是一切美丽事物的代名词。但是实际情况总会有些偏差,因为当我们到达目的地时,对异国景色的向往和憧憬可能会变为对旅馆中到处是蟑螂的抱怨之辞和对饭菜不合胃口的怨愤之声。
我们对旅行天生充满了好奇感。一份宣传广告上银白色沙滩上的美丽的棕榈树可以吸引我们的目光 ,一幅描绘异乡风景的图画亦能够争抢到我们的注意力。由于凡高早年曾在普罗旺斯作画,描绘过法国南部乡村的美丽景色,这里每年都吸引着大批的游客,都是慕名而来要一睹普罗旺斯的乡间盛景的。当他们真正看到普罗旺斯生长旺盛的的熏衣草和挺拔端庄的柏树之后,对这个人间天堂有有了新的认识。这是说他们获得了别人无法代替他们获得的体验,而这种体验既不来源于凡高画作中所表现出来的普罗旺斯强劲的生命力,也不来源于彼德梅尔对乡间闲适生活的生动描写。(注:彼德梅尔曾写过一系列记叙他在普罗旺斯定居期间生活的书,书中对普罗旺斯的风土人情有大量诙谐生动的描写,感兴趣的话可以一看)这是我们旅客们通过自己感官对景致的感受得到的印象,它比任何书籍资料中的详细记载还要可靠,因为这是我们作为主体得到的体验,完全没有受旅游手册或景点介绍上花言巧语的蒙蔽,这样我们对旅行过程的见解和印象才是真实可靠的,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正确评价自己的一番旅行,得出“这个地方很好,值得一去”或“这个地方很无聊,不值得去浪费金钱和精力”的结论。这也是我们向别人评论自己的一次旅行的重要依据。
最后我要谈到的一点是旅行的内在含义。萨米耶'德梅斯特曾写过一本叫做《在自己的房间里旅行》的书,讲述的是一位军官因私斗被捕关禁闭42天的时间中幻想自己去旅行的故事。这本书曾热销一时,掀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家中旅行之风。这本书的成功之处在于它抓住了旅行的内在含义,在精神能够得到畅游的前提之下给那些支付不起昂贵的机票和住店费用,以及那些娱乐时间稀缺的忙碌之人提供了一种更为简便的旅行方式。可以说这种新的旅行方式一定程度上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向人们提供了精神上的休憩和调整机会,在不必忍受奔波的劳苦之余还得以实现人们旅行的愿望。一些旅行的狂热爱好者可能会大力反对这种方式,认为它没能使我们真正触及自己心中的圣地,丧失了旅行本身所带来的快感。其实旅行对于我们的意义就是接触别国的文化,得到新的生命体验的过程。路途的远近和消费的多少是什么也决定不了的。有着对旅行的渴望,有着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心理,有着对文化的敬仰和尊崇,就真正达到了一位智慧的旅行者的境界了。旅行本身不能仅仅拘泥于形式,它带给我们的精神享受,对我们性情的陶冶才是最重要的。
我想旅行的艺术其实就是生活的艺术。我们是不会让自己直到生命的终点都困束于一种文化之中的。只要我们活着,哪怕是尚存一丝微弱的气息,都要勇敢地选择走向远方,步入异国他乡的领土,去开辟自己生命中的又一番行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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