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想飞的猪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对卡夫卡的一段文字的不成熟的感想

[复制链接]

0

精华

10

帖子

30

积分

newbie

Rank: 2Rank: 2

31#
发表于 2007-5-12 17:42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这能不能表达卡夫卡对"估价者"在历史中的地位和影响的感觉
乱写乱想乱看不乱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

精华

9521

帖子

2万

积分

牧场主

32#
发表于 2007-5-12 19: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8 想飞的猪 的帖子

这篇文章写的也是普遍的观点,有很多明显的错误,不应该看不出来。

首先文章作者说:“有限的个例不能证明一个全称判断”,也就是说他否认科学理论的普遍性,那我也无话可说——作者一定没有受过严谨的科学教育,从有限推论无限是科学的一个重要功能:就连今天也有人相信地心说,他们不屑于自己用望远镜和卫星图片,科学也不屑于教虚无主义者什么真理,既然他们自己拒绝知道真相。

作者还说,“只有有预测能力的理论才是有用的理论”“因而上帝心中的这个创世的“蓝图”就是货真价实的‘客观真理’” 这样的话完全是随口说的,“有用的理论”又只等于“有预测能力的理论”?那么我们为什么要有考古学?上帝和客观真理有什么关系?唯心主义与客观本来就毫无瓜葛。如果你仔细读了,本篇文章的作者认为“真理”起于宗教,这点口说无凭,他于是认为中国古代没有“真理”是因为没有宗教——这肯定是错的!古代中国宗教就是祖先崇拜,祖先就是“真理”;如果他指的是“客观真理”,那是因为古代中国,乃至近代,自然科学是很落后的——我们不承认有真理,是因为我们根本没发现普遍性的真理!比如世界上真有磁场,真有电流一样,一个人偏是不信也没办法。比如朱熹,他看到什么就是什么。

原帖由 想飞的猪 于 2007-5-12 02:44 PM 发表
“科学概念”也好,“宗教概念”也好,总之,“真理”就是一个人为发明的概念,是一件形而上学的“观念的外衣”,而不是一种“存在”,因为它既不能被感知,也不能被求证,我们只能先验地认为它存在,而这恰恰不 ...


那么你承认宇宙的存在吗?你承认太阳系中有轨道吗?你承认木星的卫星吗?你承认元素周期表吗?如果你否认这一切“科学事实”,英文的“facts”,那么这个问题可以到此结束。因为我们并不是“先验地”认为它们存在,它们的的确确存在。上帝是先验的存在,科学就是存在本身,人也是。它既能被感知,也能被求证,而不是解释,不是附着物。唯心主义者想继续确立神的位置,但是时代变了,他们只能闭上眼强迫自己与别人说科学是假的。只是对于种类繁多的子目,我们尚未有更高的归纳能力。炼金术士从没有想过自己是半个科学家,但他们创造了最早的化学基础,直到近代化学才有了理论依据。
Tout ce qui est vrai est démontrabl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

精华

9521

帖子

2万

积分

牧场主

33#
发表于 2007-5-12 19: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白鸟瞳

是这样的意思。K的绝望是:城堡存在并且纹丝不动。战争中士兵常常在脑海中想象杀死了身旁所有的敌人,睁开眼自己却还在敌人的集中营里。也就是说,我们的精神做了什么,有一种事物总是存在且不变。我感觉“自然法”是很恰当的定义,而与古希腊的自然法不同,这里的“自然法”不是先验的,而是科学的。以下一段也是摘自网上一篇文章:

“早期的苏格拉底将法律分成自然法和人定法,并认为自然法是神的意志,具有普遍性;人定法是国家政权颁布的法律,具有易变性,并认为自然法(即神法)高于人定法。在理论上最早正式构成自然法思想的是古希腊的斯多葛学派(前 350——前 250 年),其创始人芝诺首先提出了自然法的定义,他们认为理性作为一种遍及宇宙的普适力量,乃是法律和正义的基础。神圣的理性寓于所有人的身心之中不分国别或种族。因此,存在着一种基于理性的普遍的自然法(Common Law of Nature),它在整个宇宙中都是普遍有效的。”(《自然法——神的意志》)

读过博尔赫斯论卡夫卡的文章都能记得,博尔赫斯在《卡夫卡及其先驱》中认为其第一个先驱即“辩证法创始人”芝诺的悖论。
再援引一段:

“……下面来考察芝诺关于运动的4个悖论.引号内的是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中的原话,前面的小标题是为了便于研究加上的.
       二分说。“运动不存在。理由是:位移事物在达到目的地之前必须先抵达一半处.”J.伯内特(Burnet)解释说:即不可能在有限的时间内通过无限多个点.在你走完全程之前必须先走过给定距离的一半,为此又必须走过一半的一半,等等,直至无穷。亚里士多德批评芝诺在这里犯了错误:“他主张一个事物不可能在有限的时间里通过无限的事物,或者分别地和无限的事物相接触.须知长度和时间被说成是“无限的”有两种涵义,并且一般地说,一切连续事物被说成是“无限的”都有两种涵义:或分起来的无限,或延伸上的无限。因此,一方面,事物在有限的时间里不能和数量上无限的事物相接触,另一方面,却能和分起来无限的事物相接触,因为时间本身分起来也是无限的。因此,通过一个无限的事物是在无限的时间里而不是在有限的时间里进行的,和无限的事物接触是在无限数的而不是在有限数的现在上进行的。”
Tout ce qui est vrai est démontrabl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精华

111

帖子

333

积分

candidate

Rank: 4Rank: 4

3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5 19:58 | 只看该作者
看来我们的分歧来自于我们对真理的定义不同。


你说的磁场也好、电流也好、木星的卫星也好,它们的确存在,这我承认,但是这就是你所谓的“真理”?难道在你的字典里,真理=存在?那么我的桌子上现在存在着一个杯子,这是不可否认的,这也是真理了?我们的身边到处都是存在,那么我们的身边就到处都是真理了,脚下的石头,路边的一棵树,我们都不能否认它们的存在,那么它们就都是真理了?那么真理还有什么神秘性呢?真理还值得我们苦苦追求吗?你这种“泛真理论”其实恰恰是对你最信仰的那个真理的自我降格。

我认为真理应该是指“放之四海皆准的理论”,即“自然界普遍存在的客观规律”,而不应该指“某一对象真实的存在”,(例如“我的桌子上存在着一个杯子”)如果真理=真实的存在,我便从来也没有反对过真理,我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但如果真理=放之四海皆准的理论,我便要反对真理,因为我认为自然界并没有“普遍存在的客观规律”,即没有绝对真理。存在具有单一性,而真理具有普遍性,我反对的只是这种普遍性的决定论,我从不反对存在的单一性和特殊性,我认为恰恰是存在的单一性和特殊性构成了对真理的危胁。例如:木星上有卫星,这并不是一个理论,而只是一个事实存在,它并不具有普遍性,而说“所有的行星都有卫星”,这就是理论了,具有普遍性,即所谓的“客观规律”,但难道这就是真理吗?我只要指出一个不存在卫星的行星,就可以推翻这条理论,而这种特殊的行星总是可以找到的,只是时间问题;还有元素周期表,你认为那是真理,而我认为迟早有一天,人类会发现不属于这个周期表的元素,超越我们目前认知范围的全新的元素,(至少我们没有理由怀疑这样的事会发生,除非我们对元素的定义本身就排除了这种可能。)所以我认为并不存在绝对正确的理论-----宇宙中并不存在“普遍的客观规律”,即“绝对的真理”,而只存在“局部的客观规律”,即“有限的真理”。而事实上“有限的真理”这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词,所以事实上宇宙中只存在“有限的理论”,而不存在所谓的“真理”。例如你认为“太阳系内有轨道”,我认为这只是一个“有限的理论”,而不是真理,这个理论仅限于太阳系,所以它不能反映“自然界普遍存在的客观规律”,这句话的“真理性”并不比我说“我的桌子上有杯子”更高明。只有“所有的恒星内都有轨道”,或者“所有的桌子上都有杯子”,这样的话才符合真理的定义,只可惜我们很容易就能证伪这句话。事实上没有任何一句被说出来的“真理”能够经受住这样的考验,(卡夫卡、维特根斯坦、罗素、波普尔都从逻辑的角度证明了:“真理不可言说,谁要说出真理,就必然是谎言”。)所以真理只能是一种假想的观念,人们只能先验地认为它存在,可是至今也没有一个人能说出哪怕是一句真理来,可笑的是我们竟如此地信任那些我们从来就没有经历过的事物。所以真理只不过是一种信仰,一种信念,就象人们信仰上帝一样,可至今谁也没见过上帝。况且真理这个观念本来就是从宗教中脱离出来的,例如古兰经上全是“真理”。(所以真理观终究只能是个人的意志和判断。你总说真理存在,既然存在,就请你说出一句确确实实的真理吧,如果你不能说出,我只能认为你是先验地假想它存在。)
假如你要说:“所有的行星都有轨道”,这总是真理吧,因为这不可证伪,那么我要笑了,因为你等于什么也没说。有轨道,本来就是我们对行星的定义,我们总不能把我们自己人为的定义认为是真理吧,我还可以说“所有的盲人都看不见”,难道这也是真理?(事实上你所认为的许多“真理”,只不过是人类自己的定义罢了,也就是“条条框框的真理”,只是你没有察觉而已)所谓真理,应该是“自然界或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客观规律”,而所谓规律,就是在两种不同的事物上找到必然的联系,这便是实证主义的“观察-归纳-证实”的“实证机制”所要证明的。承认真理存在,就等于是承认决定论和因果论的必然性,而后者早已被证明是先验的了。(例如牛顿的万有引力论就是先验的,它即不是真理也不是必然,只是我们从有限中推导出的无限,并先验地接受了它。或许有的物质之间根本就不存在万有引力,我们没有理由怀疑这样的物质的存在,正如我们没法证明所有的物质都是如此。除非我们对“物质”本身定义就是:具有万有引力的实体。那样的话真理就是我们的发明而不是发现了。)
卡尔波普认为,“科学”不是“正确”或“真理”的同义词,(科学知识也不是人类唯一有意义的智性事业。)科学理论都只是暂时的、尚未被证伪的假设,否定将科学等同于真理的迷信。所以现代科学的标准实际上已经由卡尔波普的“问题-猜想-反驳”的“试错机制”取代了的实证主义者的“观察-归纳-证实”的“实证机制”,这也等于是宣布了真理死刑。(所以爱因斯坦才说:科学理论更象是人类的发明而不是发现。)从对绝对真理(以及各种决定论)的普遍至信,到对其根本性的质疑和警惕,这是20世纪人类思想史上一个最为重大的事件。

总之,我认为不存在“绝对的理论”,“普遍的规律”,“真理”,(决定论是先验的、错误的,归纳法是有限的)而只存在“有限的理论”,“定义内的必然”,“局部的真理”。

[ 本帖最后由 想飞的猪 于 2007-5-25 09:50 PM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精华

111

帖子

333

积分

candidate

Rank: 4Rank: 4

35#
 楼主| 发表于 2007-5-25 21:56 | 只看该作者
刚好看到一篇网友写的文章,于我心有戚戚焉,遂转之。

一篇对科学体系进行怀疑的文章
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有一个很著名的悖论:太阳在过去的一亿年中每天都升起,那么,明天太阳是否同样会升起呢?
太阳会升起么?如果我们从因果论的角度来分析整个问题,就会发现,似乎所有人类的知识体系都建立在某种先验的基础上。举几个例子,我们承认万有引力定律,并且认为它是一个定律,那么是因为我们默认在所有已经出现过的事实中,我们没有找到违反定律的例子,因此我们便笃信于此。然而我们并不能保证说,那些尚未出现的事实中就一定遵守该定律的描述,或者说,没有反例。

又比如,我们有着坚不可摧的公理系统,并且将诸如“两点确定一条直线”等“人所共知,人所难否”的“事实”作为评价公理的基准,于是我们很容易根据这样一种逻辑,即自底而上的构造科学的大厦,而根基就是我们先验的“事实”。

这样一种基于先验的逻辑是科学的盲区,也是“科学和巫术的交集所在”。这样的逻辑是建立在主观的意识上的,进而整个科学奠基也在主观的基础上开始“自我欺骗”。
人的观念究竟能够被看作对事物客观的反映或是一种映射,理当是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遗憾的是,我们至今不能很好的回答这个问题,或者说,这个问题的确定答案会使一部分人困惑和不满。这一部分人追寻的是在自然界中,排除人之外的客观因素,这些因素不受我思我在的任何束缚,它们就像数学家标榜的数学一样,“是宇宙中最根本的规律”。

很遗憾,“根本”的数学家们也不能逃脱“规律”的怪圈。在数学史上,数学家们主观认为数学是对称的艺术,因此他们不停的举出各种对称的例子来使“他们的数学”去逼近所谓的“宇宙终极”,只是建立在“白马非马”这种基础上的主观臆想使他们认为满足现象的原理就一定是正确的原理。

科学究竟是什么呢,是为了满足达到绝大多数事实期望的描述,还是按部就班的从先验的原理一步步衍生,抑或是从未存在一种我们所不能悖论之的科学,它既不是拥有类似于统计规律的事实总结和提炼,也不是根基不稳甚至不可靠的迭代逻辑。

科学倘若只是一种臆测的统计,那么我们便不能称之为真正的科学,哪怕它无数次在过去成为我们所依靠的准则,因为它在未来仍然是不确定的。我们的确尝试着认为“统计结果反应着事物联系的某种规律”,然而当我们意识到统计也是一门科学的时候,这种循环解释便不能成立。直到现在,我们也只是知道,对于封闭系统而言是熵增的,然而我们并不清楚这是为什么。倘若我们能认识到熵增是因为我们在尝试用某种带有“统计性质”的“科学规律”去解释某些事件集合时,我们就很可能已经造成那些原始信息的丢失,从而致使熵——这种系统不能获得“真实客观”解释的可能性的代名词开始增加。

心理学者在这里可能乐意将人的给予某一事件以因果解释,即演绎出一个描述这一事件的陈述,运用一条或更多条的普遍性定律以及某些初始条件,作为迭代演绎的前提。然而倘若这种系统的前提是前面提到的那种主观,那么整个科学的体系,不仅是因果的必然解释,也包括看似更为普遍的概率解释,也会立刻变得极容易坍塌。

同样,公理系统可以是不基于先验的,然而它就必定是基于约定,这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比先验系统更为“不科学”,没有人愿意将科学定义成“自娱自乐的游戏”,然而如果秉承约定中的约定,那么整个科学架构就更像是脑力劳动者的智力魔方而非纯粹自然的抽象表述了。

科学体系是如此的陷入悖论当中,以至于现在开始认为我们所做的一切科学研究都是在满足自身的欲求而非探寻真理。我们用近似解决问题的“理论体系”来代替真正的科学,因为我们觉得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能够帮助我们丰富衣食住行,然而在不知不觉中却已经放弃了对真正科学涵义的思考和定义,这的确应该算作是一个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精华

546

帖子

1688

积分

超级版主

36#
发表于 2007-5-28 20:26 | 只看该作者
有趣的讨论。

科学本身,是一套套的假设理论,然后通过试验数据或观察结果,“印证”在某些条件下这些假设理论在某些条件下的适用性。换句话说,科学,是一套描述体系。--这个科学家们自己,都承认不讳。在适合条件下,适用某些“适用”的理论给人类生活带来过巨大的方便,不虚,但那不足以神话”科学“。

如果了解一下二十世纪,经典物理学所受的冲击,和爱因斯坦自26岁之后,穷其余生,想要找到一个“unified force", 来统一调和经典物理学,electro-magnetic theories, 及quantum physics理论,就可以简单地略窥一斑。有兴趣,比较简单的办法是,可和作科学研究的人聊聊,就可以有个直观的认识。

意义是诠释者通过诠释赋予的。花为何开,鸟儿为何飞,人为什么要活着。本身,是个存在。而诠释,是诠释者的价值体现。价值和存在,不在一个层面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

精华

9521

帖子

2万

积分

牧场主

37#
发表于 2007-5-29 19: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6 舞者 的帖子

意义是诠释者通过诠释赋予的。花为何开,鸟儿为何飞,人为什么要活着。本身,是个存在。而诠释,是诠释者的价值体现。价值和存在,不在一个层面上。

那么舞者是同意我的说法了:存在不被诠释者价值观而左右,因此,存在是永恒的。在一个特定的时间与空间里,一个物体的存在是一则真理。

科学是由于先验而发展起来的,我不否认。但是科学不只是人类染手的定义而已,“所有的行星都有轨道”,即使人类不如此定义,星星也仍有一个运动的轨迹,但是它可能不叫“轨道”。我所说的真理,也是不在人类的“符号”的基础上的,客观存在。

花开了:客观存在。但花为什么要开,才是人逻辑的、先验的问题。这类的因果思考逃不掉先验。我所说的真理当然是客观存在。我还不太关注当代科学,如经典物理学与爱因斯坦是否已经有了调和的方式,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离一个绝对真理越来越近。它既不是爱因斯坦,也不是牛顿。今天时间紧……先谈到这儿吧……
Tout ce qui est vrai est démontrabl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精华

213

帖子

649

积分

knight

Rank: 5Rank: 5Rank: 5

38#
发表于 2007-6-17 17:25 | 只看该作者
文学是不能理解的,我以为能理解的文学价值不大。
文学是作者情绪化的表达,我们只能通过对文字的感悟去感受人性的高贵与卑劣,感受生命的色彩与苍白。
卡夫卡是不能被理解的,我们只能透过卡夫卡的文字感受作者内心孤独的灵魂世界。卡夫卡的伟大就在于生活在20世纪之初的他写出了现代人的痛苦、现代人的悲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精华

111

帖子

333

积分

candidate

Rank: 4Rank: 4

39#
 楼主| 发表于 2007-6-19 15:54 | 只看该作者
“卡夫卡的伟大就在于生活在20世纪之初的他写出了现代人的痛苦、现代人的悲凉。”这不就是对卡夫卡的理解吗?
我们怎么可能深深地爱着我们并不理解的作家呢?如果你读了卡夫卡的作品后,如云里雾里,你还会认为他伟大吗?如果我们的心灵不能与卡夫卡的心灵发生共振(我认为这种共振就是理解,尽管它有时难以表述),我们何以会在阅读中流下激动的泪水?
如果文学的价值不在于理解,那么又在于何处呢?
如果没有理解,伟大的文学家和文学作品又是如何被选出来的呢?
文学的不可知论难道不是一种虚无主义吗,它又何以冠上“伟大”的名头?
请问你对理解的定义是什么呢?

我认为文学是可以被理解的,卡夫卡是可以被理解的,只是不能被解释-----理解和解释,有着本质的区别,我想你大概想说的是:卡夫卡是不能被解释的。理解是一种心灵层面的东西,它与人的感情、直觉与体验密切相关,它可以是无言的,是“心有灵犀一点通”,是“感同身受”;(例如你对卡夫卡伟大之处的描述,就是你的感同身受,既然你能在阅读卡夫卡时有如此强烈的感同身受,甚至用“伟大”这个词来形容它,你又为何说你不理解它呢?)而解释是一种语言层面的东西,它要求确定性、抽象性与象征性,因此它是有限的,它剥夺了事物的丰富内涵和无限可能性而给其以确定性,是对认识世界的一种妥协。(用卡夫卡的话来说就是“用似是而非的桩子把似是而非的事物圈起来”,所以卡夫卡是反对那种有明确象征意义的写作的。)事实上,有许多事物,我们可以解释,但却不能理解;(这种解释只是语言层面上的语义循环,它不关乎存在。波普尔有句名言:“我们也许永远也不知道我们在谈论什么”)同样,有许多事物,我们可以理解,但却难以解释,解释永远也还原不了我们理解时所确信的那种“坚不可摧”的东西,那种“存在之物”、“伟大之物”和“神圣之物”。
最好的例子就是诗歌,我认为理解诗歌,不能靠理智的解释,而应该靠直觉的理解,即“感悟”,由此我们能区分出好的诗歌与不好的诗歌。钱钟书有句名言“诗就是在翻译中失去的东西”,因为翻译就是一种解释,经解释后的诗就已经不是它自己了。同样,经过解释后的卡夫卡也不再是他自己了,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理解卡夫卡。

卡夫卡之所以伟大,正是因为他能够被后人理解,能够让后人在阅读他时产生强烈的共鸣----尽管这种复杂和激动的心情难以言说,但我认为它就是一种理解。一切伟大的艺术形式:诗歌、音乐、绘画.....莫不是如此,它们都要用“心”去体验,而不是用思想去揣摩。用心灵去理解,而不是用理性去解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精华

213

帖子

649

积分

knight

Rank: 5Rank: 5Rank: 5

40#
发表于 2007-6-23 11:56 | 只看该作者
表述的错误引起了你的误会,不好意思!
事实上,我所说的理解应该是解释,文学作品应该是用心去感悟,唯有感悟才能直逼文学的魅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移动版|Archiver|芦笛

GMT+8, 2025-6-18 16:39

Powered by Discuz! X3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