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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讨论一下公民教育的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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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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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4 00: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你心目中的公民教育是什么?
它的合理性在哪里?
它与思想道德教育有何区别?
它会不会被说成是奴性教育?
它的目标是什么?
在当代中国,你觉得哪些作品是与公民教育背道而驰的?
成年人有必要补公民教育的课吗?
当公民教育里的普适价值受到冲击,你应该怎么做?
一个魅力非凡的男性或女性如果不是一个合格的公民,你如何对待?
如果你身边就你一个人在遵守公民基本价值,你怎么做?
你心目中的合格公民是什么样的?你能做到吗?
如果一个人遵守了基本的公民价值,但你仍觉得他做得不够,你会怎么办?
从公民教育的角度,你怎么看本年度出现在中国的在场主义?
公民教育与素质教育,你如何看待二者的关系?
公民是一种什么身份?
公民教育与性教育的关系如何?
公民教育能解决伦理价值悖论的问题吗?
公民教育之上你觉得是什么教育?
公民教育在当代中国要落实应该怎么做?
你怎么看公民教育与品格教育?
你怎么看公民教育与伦理契约自由?
公民基本伦理原则与“成人、自愿、私密”的伦理原则是否存在冲突?
你如何看待公民教育主张的价值普适性与价值阶级性?
你如何看待共同价值是合理诉求因而应该主张与共同价值是伪命题因而应当廓清以及共同价值应当悬置?
公民教育主张的公民道德倾向基本还是完美?
从公民教育的角度,你认为第欧根尼打着灯笼最后会找到什么?
如果有兴趣,不妨试举一例,谈谈在某个特殊行业或者特殊事件中公民基本价值是如何坚持和变形的,并说说如何说服自己面对后一种情况。
…………

[ 本帖最后由 小香可 于 2008-12-4 01: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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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6 19: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sharribullet 于 2008-12-6 19:22 发表
什么是“公民教育”?

公民教育包括公民道德、公民价值观、公民知识和公民参与技能四个方面。所谓公民教育就是把社会成员培养成合格公民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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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 Piémonto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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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6 19:22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是“公民教育”?
   Yet, Freedom, yet, thy banner, torn but flying,
  Streams like a thunder-storm against the 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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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6 10:31 | 只看该作者
刚刚香可君提到了“提着灯笼寻找能被称之为人”的狄奥根尼,他在中国几乎是不可理解的人物,更何况是以智慧深刻著称的希腊人呢?就像西方人其实很了解中国人,也包括一切富裕、腐败、崇尚虚荣的东方,但中国人却较少了解西方,两者几乎是南辕北撤的。中国离文明中心的距离实在太远了,而且小布什所提到的“那只到处害人的狮子”还没被关在笼子里、还没有驯服。
狄奥根尼来到中国行乞的话,他所受的待遇只会比中国的乞丐还要糟糕,因为这个家伙实在太傲慢了,人们哪里受得了?他一定会以无比蔑视的口气祈求神:不要让他死在这片肮脏的地方!我确信他一定会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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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5 22: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iorgio2003 于 2008-12-5 21:05 发表
人世间最重要的是美德和正义,道德不等于美德。道德是人与社会共同意志的产物,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本身具有时代局限性。
忽然想起格劳秀斯在讨论关于战争的正义与非正义时,得到了一些启发:云南怒江的“三江并流” ...

非常赞同将道德和美德分开来说,但我不想将这种区分引向别的方面,公民教育关注的是道德而不是美德,换句话说,作为行为公约,公民教育要求人们做到基本道德,而不要求人们通过公民教育提升道德水平。
后面两个问题,前一个可以纳入发展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来说。
后面一个可能是一个法律问题,即矫正正义的问题。正义是什么?如何量刑才不过分?特定的时代有特定的处理,如果放在今天来说,因为偷一瓶墨水而被判处绞刑,明显矫正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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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5 22:21 | 只看该作者
不是滥性的问题,无聊不要激动,而且我们也没必要把问题引向性向的问题,基本的情况我还是知道的,在爱滋病感染人群中以异性恋为主体。
我只是想说明不是什么都可以从自由和相对性上来讲,就我引用的那种情况来说,不健康、不安全就是不正确,无所谓不同或者你要这样我要那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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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5 21:26 | 只看该作者
更正一下,是滥性。
所有不安,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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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5 21: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小香可 的帖子

我不太懂你后面那句话,如果你相信我知道的比你多,那么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同性恋和异性恋对于烂性的比率是一样的。
所有不安,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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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5 21:11 | 只看该作者
我摘一段我过去在其他论坛所发的一则关于亨利八世这个宗教改革的先驱的一段话,了解一下贵族如何教育奴隶:
自从圣徒比德将基督教传至不列颠群岛后,森严的法制变成了英国的主要特点。在中世纪,法庭对偷窃和官员的数目不多的贪污往往是用斧子将手剁掉。立法者的意图总是希望法庭“对犯罪者的处罚应高于犯罪者从犯罪中所获得的利益,以此使犯罪者明显吃亏”。
    根据对经书的理解,以及刑法略大于罪行的原则,窃贼应失去行窃的手,或者失去那双盯看他人财产的眼睛。偷渔盗猎者将会失去双腿,因为他们用双脚入侵了别人的土地。
    据记载,12世纪英国国王亨利一世曾下令割掉高利贷者的右手和睾丸,而女高利贷者则要被切除乳房,大概的理由是以此惩治他们的贪欲吧。“征服者”威廉也是断肢刑的积极支持者,到了亨利八世时期,缺席礼拜的人会被判割去一只或两只耳朵,到了他的儿子、继位者爱德华六世,更是颁布了一条“严肃”的法令——在教堂或教堂墓地吵架的人要被断肢、此外还将被开除出教。
    在亨利八世统治的时代,贫困几乎就等同于犯罪了。由于担心这些“懒惰”而“没有教养”的贫民会威胁到城市的公共安全,他们被隔离在名为“改造房”的收容所里,毕竟上帝也怜悯他们的灵魂。不过,亨利八世的森严的法律制度倒是使英国人的行为变得严谨和有修养这是不争的事实:按规定,在伦敦街道上和大桥上、房屋建筑乱涂乱画是要被绞死的,穷人如果把垃圾掉在街道上则会被马车拖死,至于砍伐庄园里的树木和攀折花草等行为这会被拉到泰伯恩行刑场处决。1549年,9岁的男孩肖恩被执行了绞刑,他的罪名仅仅是偷了一瓶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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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5 21:05 | 只看该作者
人世间最重要的是美德和正义,道德不等于美德。道德是人与社会共同意志的产物,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本身具有时代局限性。
忽然想起格劳秀斯在讨论关于战争的正义与非正义时,得到了一些启发:云南怒江的“三江并流”地区最近计划开发“极有创意”的十三级水电站,当然,这很明显是地方政府的政绩工程,我有两位朋友对此展开讨论,一方认为:这是在破坏生态,消耗了子子孙孙的生存资源,极不道德;另一方认为:当地几乎处于蛮荒之地,人民生活教育状况极其恶劣,如果开发好了,也会使地方收益,老百姓早就求之不得了,以后地方经济搞上去了,其他的素质、文化才会跟着上去,你要不开发,那些人会象那些印第安野人一样永远生活在丛林里,十分悲惨,根本享受不到文明的好处。。。
我当时很茫然,不知听谁的好,但如果用格劳秀斯的观点就明晰了:因为我可以认为哪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是不正义的;作为那些想靠此升迁的官员来说,就更不用谈什么美德了。
所以,公民的道德必须要用严厉的“法”来培养。据说在亨利八世的时代,有一个小男孩因为偷了一瓶墨水,还被判了绞刑,这是很不可思议的,但英国人常常引以为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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