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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iorgio 于 2009-6-28 22:51 编辑
双重假日的遐想
Giorgio2003
一
在黎明破晓前,我已经起床,顺便把摩托车从房间里推出去,停放在那条宽阔的街道上靠边的一段斜坡上。今天是10号,长假已进入了第二天,又是清明时节,所以是双重假期。我于昨天骑摩托车回来,从那个遥远而陌生的地方不声不响的潜回来,像一个幽灵,避开了所有的注意力。我相信我每次回来可能都有点怪怪的。临行前,我狂热的选择了一条偏远的老路。这条路早已人迹罕至,唯一的优点是危险。我就这样头顶烈日,迎着干燥的风沙,穿过那荒无人烟的河谷险滩和尘烟弥漫的坍塌的施工地段。我是觉得只有如此恶劣的自然条件才能体现我那辆铃木GSX250摩托的卓越才能。尽管有点心疼,觉得这种残忍的折腾倒像是希望它赶快变成一堆废铁似的。我到家时人困马乏,狼狈不堪,跟一只垃圾堆里钻出来的脏狗差不多。不得不承认此次旅程收获并不理想。洗车、洗澡、吃晚饭,这些事一做完,我就迫不及待的去睡觉。第二天醒来,我感觉精神恢复得真好。我突然想到——久别的、对我而言每次都来去匆匆的家乡的早晨——会是什么样子、会有什么感觉呢?我是一点印象也没有了。会不会还和过去一样?想到这些,我就一骨碌翻爬起来。
现在还有稀疏的星星在闪耀,白昼在东方还只是一片微弱的亮光,蚂蟥塘山坡的上空出现了一片粉红色的朝霞,越往上颜色越淡,直到融进深沉的蓝色。空荡荡的街道,除了那条泛白的马路,整个小镇昏昏沉沉,被裹上了钢铁般的灰色。这个镇还在熟睡中。四月清晨的微风,纯净得像是来自没有杂质的融化的高山积雪,用轻柔而优雅的方式吹走了你皮肤表面的那股热气,那种感觉就像喝了一杯薄荷冰茶一样。“一个美好宁静,让人愉快的清晨。”面对这个迷人的早晨,我像是从未在家乡呆过似的。我以前从来没有这样留意过自己的家乡,原来总是一点模糊的记忆,现在却像是开始清晰的呈现真面目了。站在空旷的街道上,和家乡一起等待光明,见证这一天生活的开始,好像我已经得到了家乡的一些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我打开摩托的点火开关。当直列双缸引擎低沉亢奋的声音有节奏的响起时,我满意的欣赏着铃木发动机那特有的沙沙声。这是我一直坚持的保养方式。早上我都会事先预热,除非当天不用车。
这时,我听见了一些响动。我用眼角的余光扫到一个拙笨的灰色人影,正步履蹒跚的沿着街道朝我这边靠近。我皱了皱眉,这不太令人愉快。我原以为这个清晨只属于我。我把脸转向另一侧,装作没看见一样的哼着自己喜欢的时尚音乐。我是个冷淡的人,除非很熟,否则我不会轻易的跟谁打招呼的。
“起得真早啊!”那人已经来到面前跟我讲话了,听起来口气愉快而友好。我只好抬起头来,原来是绰号“美男子”的永海—— 一个像红鼻子小丑式的人物、懒散的面的司机。自从车子卖掉以后,好像已经无事可做了。
“早!”我简单但很认真向他点头致意了一下,然后转回头去长吐了一口气,以掩盖自己极度的不耐烦。
他身材中等略高一点,但却很胖,圆滚滚的像个小皮球,三十多岁。在比较清寒的早晨却穿着一条花格子的沙滩短裤倒是令我汗颜;一件灰色的短袖衬衫露出堆满肥油的胸膛,斜不拉塌的连纽子也没扣好(当然,他即使穿得很认真的话我也不会觉得太正经),紫黑色的圆脸上那个麻烦的酒糟鼻——红得像一颗硕大的红宝石,仿佛这是他整个人的精华部分,其余就不值一提了。那眼皮由于睡眠不足快要闭上了,却还努力的想挤出点什么笑容来。尽管没什么典故,但 “美男子”的外号显然是跟鼻子有关的。他和我不算朋友,但偶尔见面也会微笑的点一下头。
“怎么这么早啊?” 我皱着眉问。
“嗯——昨晚没回去……在烧烤摊那里喝了一夜的酒……”他朝我靠过来,显得精力不济的样子,一直痛苦的哼哼,像是在自我剖析般的为自己的放纵而忏悔着。
我觉得奇怪——一大清早他怎么会跑来和我聊天呢?会不会酒还没醒? “呵,这样啊,真厉害!” 我淡淡的敷衍了一句,然后就不搭理他了。确实很大一股酒味,是够麻烦的。通宵达旦的酒?这是一种什么快乐?——这实在令人费解。我在等着这个可怕的人消失。我饶有兴致的继续欣赏发动机的气缸结构。我发现直列双缸就是爽,声音像浪花一样。不过,我其实一直想拥有V4的机车——比如杜卡迪999或是1098。我觉得那样子才够酷。他摇摇晃晃的站我旁边,似乎很有耐心的看着这辆摩托。
“现在你要去哪儿去吗?”他忽然问。
“噢,不去哪儿。先热车……暂时还不用。”我说。
“那么——”对方对我笑着说,“我的意思是——你可不可以先把我送回家?”他那疲惫的脸挤出来的笑容在我看来真可怜,简直有点滑稽。他还往裤兜里摸出来一盒烟来递给我一支,但我不抽烟。原来他是要我专程送他呀!真够拐弯抹角的。说真的,我倒是无所谓,只是觉得他实在是有点意思,可能是怕被拒绝吧。
“你稍等一会儿, 3分钟!你应该不会很急吧?”我微笑着征求他的意思,因为热车时间还不够。
“呃——当然不急……”他说话的时候还顺便打了个难闻的酒嗝,然后用手摸了摸车子的坐垫。
当我骑上车时,转回头来用一个很潇洒的神态,示意他上车。这车后坐比一般的高些,当这个笨蛋犹豫着尝试爬上后座时,看起来真够艰难的。刚一坐稳,我就明显感到后减震沉下去了一大截。他的体重着实让我吃惊——这有点讨厌,像是载了一头猪似的摇晃着。
他家在糖厂,就在我的母校二中下面。从这儿出发沿着公路走,大约有五公里的路程。这时天已经大亮了,东方那些山峦在晨光中披上了一层青蓝色,微风中空气又清又冷。走在这条熟悉的路上,就像是慢慢地去跟自己的记忆接近,心情有点复杂,也说不出是喜是悲。这是我上学的必经之路,很多年前的此刻,我也正好迎着朝霞,徒步走在这条路上去上学。这条路伴我一起成长。希望、欢欣、烦恼、忧伤……伴我度过了那个不成熟的青涩年代。当然,回忆也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每次回来,我都试图把自己的记忆增添上新的内容、新的理解。我发现记忆里居然会有意想不到的新发现。有时我在想:随着回忆积累到一定程度,会不会追上来和现在的我一起同行呢?这样,人是不是就能躲过过时间的威胁?
我一时兴起,信手扳动左边的反光镜。我从镜子里瞥见了自己的面容——嗯……还好,感谢上帝!忧郁的面庞一点也不自信,正在可怜的微笑着。这一点也不真实,看起来有点勉强,并不见得会比一张哭脸的效果好到哪里去;懒散的心不在焉的胡茬,视力降低后失去神采逐渐变小的眼睛,目光里还夹杂着那种莫名的自我欣赏与惋惜的味道。我始终觉得自己不算难看,有些地方如果稍加改动,还是能使自己愉快而振作的。正在胡思乱想着,忽然看见镜子里面还有一双眼睛,正在好奇的观察着什么。天呐!这着实让我吃了一惊,车子跟着晃了一下。
真是活见鬼!我到底在搞什么呀?我脸发烫,不禁为自己的失态而恼火。趁我思想开小差的瞬间,这个笨蛋窥探到什么了吗?他这样无耻的观察我到底有多久了?这次热心助人的行动是得不偿失的。为了掩盖自己的狼狈相,我只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莫名其妙的突然和他攀谈起来。可这是个健谈的家伙,听着他兴奋的讲那些喝酒时的壮举时,我只能是摇头苦笑。我想清晨我需要的是绝对的安静,他的话对我没有丝毫吸引力。我只是耐着性子听他讲,并不时的敷衍上几句。
在经过菜市场门口时,我看见了稀稀疏疏的赶集的人群。节日的早晨,赶集的人自然会比平时多些。卖菜的人已经聚集,可以听见微弱的声音,远远的像是苍蝇的嗡嗡声。我费力的看了一下,却没发现什么特别想见的人,只是些平庸的不相干的脸孔。在这个时节,相信好些人都回来了。会惊喜的遇见一些阔别已久的熟人、同学和朋友,大家遇见以后会彼此问这问那的,显得格外亲切。这多高兴啊!这个时节没回来的人是不值得牵挂的。我是个容易动感情的人,可是谈久了,我就发现自己是在自作多情。从他们那儿我根本找不到昔日的感觉。“真够丢脸,简直太气人了!我到底跟他们讲那些心里话干吗?这多么愚蠢、多么的不成熟啊!别人只会当我白痴,而且我还看见他们好像在偷偷取笑我……”确实,要找到真正的知心朋友是困难的,我已经离他们太远了。于是,我选择了沉默低调。有时,脱离人们的视线就像脱离了霉运一样,是可以独善其身的。很久以来,我已经把那些自认为没有价值的东西快忘光了。但是,有些忘却是不得已的,而且也不能对被遗忘的对象造成什么真正的打击。我悲哀的认为:这个世界已经不会在乎谁了,而且跟谁也没有关系,它一直是按照上帝的轨道悄声无息、不受干扰的运转着。随着时光的流逝,我感到我的锐气和锋芒几乎被磨光了,而且丝毫不觉。只是,我在昏昏沉沉中,似乎能看见前方的不远处似乎有某种可怕的东西在等着我。于是,我害怕了。但无济于事。我恨自己,却又改变不了什么。在黑暗的深夜里,无奈无助的我时常想哭,长吁短叹。有时我从那苦恼的睡梦中一跃而起,下定决心要和这个不如意的命运抗争,做一个新的自我……可是当太阳出来,我重又回到现实中,变回一个软弱而懒惰的自己—— 一个平庸世界里一分子:一个对什么事也不感兴趣,不愿梦想,不愿回忆,不愿追寻,不愿保留,直到把所有记忆彻底忘光,成为一个只对眼前现实感兴趣的人,只有这样才会看起来完全正常、绝对让人们感觉顺眼。如此的理智,如此的没有烦恼。我知道我生活在一种虚幻中,大约得靠想象力来维持继续生活的信心。不过,回忆对年轻人而言也是复杂的,尽管故乡是种莫大的安慰。记得我曾流连于故乡的山水之间:横跨澜沧江上浪涛翻滚、摇摇欲坠的铁索桥,去霁虹桥遗址瞻仰那即将淹没的摩崖石刻;登上锁水阁那琼楼仙阁一般的山顶,在开裂的墙壁上欣赏杨自培先生的书法;上宝台山之巅俯瞰浩瀚的云海林涛;躺在独木舟上,置身于洗身池那镜子般的湖水中,看着碧蓝的湖水和无限深邃的天穹融为一体,仿佛这已经足够观察到永恒的奥秘了。故乡的山山水水、每一寸地方,都留下了我的足迹,想来我应该满足了。我失去了描摹自然景色的动力,变得沮丧起来。人类的艺术根本无法表达大自然美的全部,有了记忆的幻境,所有作品都显得如此多余。然而,过去的经历才具有现实的吸引力,时光的流逝无法让这种感情减弱,反而更加强烈了。面对并未超脱的自己,无疑又陷入了一种新的痛苦。
绕过了叫天山的阻挡后,视线变得开阔而明朗。东边那深蓝色的群山在薄雾中有了神采,太阳躲在山背后,像是给一件丝绒的外套镶了一道耀眼的金边。骑在车上,顿时感到冷飕飕的,就跟那年的清明节一样。清明节的早晨应该还需要毛衣吧?记得那天我穿着一件圆领围脖的灰色毛衣,自以为文质彬彬,其实是稚气未脱、乳臭未干。我去倒流河边采折献坟用的杨柳枝条。新婚的她——我的学姐,从上方骑着单车顺着沙河冲下来,因为紧急刹车而差点冲倒。她的出现让我非常扫兴,因为在那段日子里我已经不再想她了,以后也不准备想,甚至愿意选择更长久的遗忘。当她态度诚恳的把我叫住时,我觉得那件事是多么的愚蠢无聊——简直是胡闹。我受不了她。虽然出于风度,我们似乎应该保持友谊。但这不会有任何积极意义,因为微薄的缘分只能维持见面时打声招呼。而且这种想法无异于面对一部失去修复意义的机器,只会让人更加恼火。我和她的故事早就结束了,如果把这个事比喻作一个人的话,那么现在也不过是一具墓中的枯骨。当然,世间是有人迷恋尸骨的,但那又另当别论了。想着烟消云散的往事,就像是感叹一片随风飘逝的落叶,我摇摇头,努力的使自己振作起来。大龙井,杉木河,仁寿,草滩,这些地方就像默默地在翻一本熟悉的旧书,一页一页的重新回味了一遍,直到他的目的地糖厂。
和永海道别时不得已浪费了几句礼貌语言。我没有接受他的邀请,不过我敢肯定,这家伙早已经支持不住,目前最需要的是一张床。我打过方向,沿原路返回。这时,太阳正在从山顶缓缓升起。回去的路变得明晃晃的,隐约可见的云雾之下的那些最高的山峰,被阳光染得火红,像一座金山。近处的这些山峦也也被照射得异常清晰起来,而那些凹陷和侧面就隐藏在紫蓝色的阴影中。阳光把我和车子的影子拉得又斜又长,不停地投射在迎面扑来的弹石路面上,像一只擦着地面滑行的黑鸟。
在经过路边的一个泥塘边时,我犹豫了一下,把车停了下来。这是一个特殊的地方。从那个池塘边一丛荆棘之间穿过去,有一条依稀可辨的环绕着山脚的崎岖小路。踩着遍地碎石子一直进去,凄凉的荒草和荆棘会时不时的把小路隔断。直到看见一棵大椿树,以及背后那个毛茸茸的荒草覆盖的缓坡。这个地方看起来毫无奇特之处。那棵古老的红椿树,尽管有好几叉黑沉沉的枯死的树枝显示出它的衰老之外,其余的树枝依然枝叶茂密,那些绿叶还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在这荒芜的山坡上,这棵树显得如此孤单,但作为一种寻找的标志物。在那个缓坡上有一小块空地,摆着一堆不起眼的坟墓,粗看倒像是临时堆放的石头。风吹日晒,那些大石块由于附着晒干的青苔已经变得黑魆魆的,但幸好墓碑字迹还能辨认。由于日晒雨淋和时间的侵蚀,坟墓泥灰剥落,基座左侧已微微下陷,使得坟头有点倾斜。石缝之间,青草野花纷纷扎根,就像一座座古老的历史遗迹,往后的悠悠岁月也许还会给这里再盖上一层地衣。旁边的那片草地上长着一簇淡蓝色的小花,恰似她最忠实的伙伴。每次回来,看望这个人,了解这个人,想象着她过去的生活情景,比现实的生活都更具有吸引力。她始终坚守在这儿,像一个不变的情人。我觉得我和她之间,一定有一根微妙的纽带联系着。她有一个不错的名字,据说人也具有不俗的相貌。她只有17岁,正如那碑上所描述的 “青春妙龄”。她保持在一种最美好的状态和记忆中。我是在中学时代认识她的,那时她已长眠好多年了。开始只是出于好奇,但好奇是一种很强烈的感情。通过慢慢的了解,多年来旁敲侧击、道听途说的打听,我知道了她的好多情况。我觉得她很不寻常,便被她吸引,越来越替她感到惋惜。铁路建筑公司尽管已经将整座蚂蟥塘山都给开膛破肚了,却巧妙的避开了这里。工业文明的喧嚣并没有影响到那个不起眼的地方。她能避过了这次动荡完全是由于上帝的怜悯,为我保留了那份美好。记得我刚调回来家乡工作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去看她,那时这个记忆已经搁置得太久了。对我而言,世事无常,感情并不可靠,反而是在这儿获得了莫大的安慰。当我又一次离开家乡时,我充满惆怅,憎恨现实。于是我反复的奔波现实与幻境之间,沉迷于这个素未蒙面、虚无飘渺的人。这当然并不太正常。近年来这种奇怪的感情却越发强烈了,我忽然觉得:到了某种时刻,是会有某种结果的,但现在还什么都不知道。我只有耐心的等待着。后来在书中找到了一些安慰,诗人但丁曾有过这样的经历:据说贝阿特丽采是佛罗伦萨富商福尔谷的女儿。但丁9岁时,曾在一次宴会上看到这个和他同龄的美丽娴雅的小女孩,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后来当他长大之后,又同她在街上遇到过好几次,好感就发展成为爱情。然而,但丁的爱情是单相思式的,因为贝阿特丽采完全不知道但丁的想法。她后来嫁给了一个钱商,不久于1290年24岁时染病死去。她死后,但丁把1283-1292年作的献给她的30首抒情诗用散文联缀起来,写成了他的一部重要文学作品,取名《新生》。其中一首诗记述了一个爱情吞噬他的心的幻景:
长夜走过了三分之一的时光
繁星都为我们辉煌,辉煌在天上
爱情的大神在这时突然下降
他来时气象庄严,真使我现在还不敢回想
可是对我,他却好像在表示娱乐
他的手中紧握着我的热心一颗
他的臂间抱了个睡美人,裹着轻罗
我看见他轻轻地摇醒了那位美人
他使她战兢兢地吞下了我的热心
最后,我看见她含着眼泪,离开了凡尘。
在《神曲》中,但丁在经过了炼狱的洗礼、黑暗中的摸索,最后在贝阿特丽采的引领下,终于到达了天堂。他得救了!他的心灵终于得到解放!多让人羡慕!我和但丁很不相同:他见过了贝阿特丽彩,他比我更容易的触摸得到他的理想,我则什么都不是。他拥有的就比我多得多。通过寻找理想的爱来达到赎罪,就像用喝糖浆来治病一样,这当然是世人最乐于接受的途径了。我呢?和一个不相识的人,如果要让她复活,那我该要把多少个尘埃一样的记忆碎片拼凑成一个完整的人呢?他真幸运,我是最不幸的。对我而言,那种思念实在毫无结果。但为了这种不幸而去无望的寻找却成了我的高兴。成功有什么意义?除了空虚,那种喜悦又能维持多久呢?
我该回去了。 确实是一点没变。我满意的转过身,沿着来时的小径走回去。我怀着一种奇妙的感激之情,暂时的告别了这个由她守候的地久天长的幻境。
当我的摩托经过仁寿地段,经过了一段向下的斜坡,迎面驶来的一辆红色弯梁摩托让我本能的吃了一惊。那人戴着头盔,外貌像是我的学姐。我本能的预感就是她,因为她就是这样装束。我按了几声喇叭,对方也停下了。我还不太确定是她,但我想:如果继续潇洒飘过的话,我们究竟还可以骄傲多久?而且我也很想知道,我究竟还能努力的改变些什么。我停车走向那个戴头盔的人——没错,果真是她。她像是突然出现,又像是被安排的。她的出现令我非常惊讶,仿佛所有的过去在今天一下子全部向我涌来。她穿着一件黄中带红的大方格厚呢外衣,大概还穿了一条灰色的——总之没怎么太留意的长裤,发型是那种你永远也不指望会有什么改变的——那种传统的马尾式发辫。如果我没猜错,我想她今后也应该不会再作什么改变了。
“果然是你。”我长长舒了口气,对眼前所发生的事多少还有点质疑。使我感到吃惊的是,如同早上的感觉一样,今天果然不太寻常。
“啊!是你?”她发出一种迟疑似的笑声,似乎也感觉到了意外,但仍然端坐在摩托上。
“怎么会在这里?”我用一般人见面惯常使用的口气问她。
“昨晚守校,现在准备赶回家去呢。” 她平淡的答道。
最近老有人在我面前提起她,使我也会偶尔的想起她,这就使得她那黯淡的几乎看不见影子又在我的记忆里复活了。为什么还要提起她?这其实只会加重烦恼。对于我们,印象最深的是“穿一条裤子都还嫌大”那句话。我已经记不得是谁说的了。这是别人对我们的评价,而且我们也很赞同,并引以为傲。别人认为我们“太好了”。我知道别人在取笑我们。那时,我们确实是意气相投,形影不离。她关心我的学习,关心我的生活,包括感情,直至未来……她帮助我摆脱了很多困扰,让好几个对我“抱有希望”的女生知难而退,其中还包括了几个感情基础不太牢固的老情人。当然,最后不外乎要增加几个“仇家”了。而我——也让几位骚扰她的老师打消了念头。记得有一次,学姐准备跟一位男的——我的语文老师骑自行车回学校。这种情景,我是极端不能接受的,好像她就要被别人抢走似的,我什么也没想就把她叫住了。我说我也可以载你啊!过来啊!那是一种孩子气式的执著,但这种英勇绝对值得大加赞扬。也许是别人对她的爱慕影响了我。学姐沉默着,有点为难,因为那位是我们共同的老师。她左看右看,最后还是微笑着向我款款走来。这个举动能说明一切问题。我们一起骑上单车,就像共同遨游于自由的大海。那是我和她相处至今最有价值的一段时刻。半路上我在车上做了些惊险滑稽的动作,我现在还想得起她那时的笑声。我们就像两个孩子一样快乐,可谓意气风发,激情无限。那时我相信,任何事情只要我愿意做,我都会得偿所愿的。我们本是最不该分开的一对,可现实是难以理解的。那时的我还处在青春的叛逆期——“处于那种烦闷、不满、厌倦和骄傲的时刻,也是一种鲁莽时刻。好些人会突然结婚或是无缘无故的放弃掉工作之类……但我的情况在别人看来也许会更糟——那是一种具有离婚特质的行为,简直就是遗弃!我除了失去她,还跟着失去了学业。
“哦,想不到这么久了,”我是不假思索的随口而出,并没有想好该怎么说,“出去快三年了,并没有告知你。也很想联系你,却没办法联系上。”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这听起来完全是托辞!这种言不由衷的话根本经不起推敲。这全是拜这个虚伪社会所赐,我感觉在她面前我的确是平庸至极。幸好她标准不高,接受了这种说法。之所以没有联系,只是出于理性,但理性往往会陷入畏缩。不然,现在找一个人很困难吗?我承认我把这事遗忘了,但不是自然的。当然,这也很愚蠢。
“啊,是啊。真想不到,在这里遇见了。”她笑了一下,仍一动不动地坐在她的摩托车上,紧握车把,仿佛那车和她是不可分的整体。她的笑绝对是那种半应酬式的,但还不够娴熟。
“是啊!还可以遇见。”感谢上帝!我粗略的大体扫了一眼,没仔细看她,因为我平时最怕直视。我觉得她拘谨、热情,已不再年轻气盛,可能也不会激动了。我早已不熟悉她了,但我感觉她有种自制力,这可能是坚实的传统形成的一种沉着。于是我稍稍克服了那点失望带来的不满情绪。记得她无拘无束,经常大声的和我说笑,那种爽朗的笑声,恐怕连我也会头痛。现在——家庭已经把她改变了。
“阳光有点刺眼,我都没有看见你。”她解释说。是啊!但我并不觉得她的视力就十分的正常,尽管她的眼睛是非常清澈明亮的。
阳光正无情的照射着她,尽管裹着个头盔,但已明显很不自在。我礼貌的不去注视她,而是把脸侧朝一边,因为如果她发现我正好心的帮她数皱纹的话,再好的涵养也会火冒三丈的。她变化肯定是有,但我也不想深入探索。我的这种粗枝大叶的毛病以往常常使我陷入一些居心叵测女人的诡计。但我觉得:尽管岁月不饶人,但她还是努力的把一些原貌保持下来了。这真不容易。
“你现在倒是轻松了。”我用一种难以捉摸的复杂语气评论道。
“是啊,但也很忙啊!”接着她对工作生活抱怨了一通,然后问我:“那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啊——我去……送一个人回去。”我含含糊糊的支吾了一阵,居然没能马上回答出这个无关紧要的问题来。是啊,这么早会出现在这儿是有点怪异,那个神经病会一大清早就跑出来郊游呢?
“这样啊。”她喃喃自语似的回答,于是就没有下文了。尴尬的沉默。我们好像没什么要说的。
“把你的电话号码留下吧,以后也好和你联系。”我看着她的反应,诚挚的向她建议。
她马上说了她的号码,同时叫我打给她电话。一辆重载汽车从我们身边隆隆驶过,我们说了什么都听不见。等公路平静后才听见她的电话一直响了好长时间了。
我简要地问了一下她的情况,顺便闪烁其词地问了一下她的家庭。很明显,那些事对我而言绝难产生好感,那可不像青春时代的幻影那样叫人着迷。我预感到我们总会相遇,但可能是在老年时,或者是彼此谁的葬礼上。那时大家心平气和,无欲无求,无爱无恨,已经把尘世间的烦心事总结透彻的时候,必会发现一种新的真理,使得双方在更坚实的基础之上,重新建立起一种理想关系。当然,那是圣徒的境界。事实上,我也纳闷我们的这种不可思议的结局。自从给她的信件没有回音,去找她时她已经去买结婚用品;再后来她给我一个电话号码,我一直没打,但等到我决心给她打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个空号,我就觉得事情并非偶然了。这可能真的是上帝的决定。于是我也只好抱着一种听天由命的态度了。有时,我把我和她想象成空间里两条相交的直线,已经走过了那个交点,发展下去距离只会是越来越远。现在呢——又算什么呢?除了无奈的笑一下,我想不出还有什么特别有个性的表情适合挂在我脸上,能使我显得酷一点。
“好了,既然已经联络上了,以后又找机会聊吧!”我感觉已经在公路上呆得太久了,而且说来说去就是那么几句,似乎也没什么谈下去的必要,所以就推说还有事,和她告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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