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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离家了,独自一人到乡间小屋生活。这是我的习惯,不管多忙,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到乡间生活一阵子,而且不喜欢家人跟着。起初他们觉得我这样不负责任,后来也由得我了。
小屋在广州的东南部。我称它为小屋,其实有三层,280平米。以前之所以能写出《农民,城中村居民,市民》和《一次社委选举》这样的文字,就是因为我时常到这里小住的缘故。而且这里也为我留下了很多美好的回忆。
这里离广州大学城很近,我和我的老师在这里度过了3个暑假和一个寒假。她那年宁可不回家过年也要留下来,让我感动了好一阵子。
和后来的那个她也是在这里认识的。她是广商的学生。广商不在大学城,不过离小屋更近,只需步行15分钟。她大三的时候到我的小屋来租住,我们就认识了。我一直把她当作是普通的租客,直到她要搬走的那一天。这是她毕业的那年了,她提前找到了一份酒店的工作,可以搬过去住,就不须租房了。她给我打来电话说退租。我过去看,见她已经收拾好了行李。我还傻傻地跑去计算水电费,而她竟哭了起来,向我说明了心意。不久,她就从租客变成了女主人。
在小屋惯性地住了一段时间后,她就搬到我市区的家了。我不时到小屋小住,她开始还以为我是怀念最初的那段日子,后来就有疑问了——为什么不带她一起去呢?我推说,在浮躁的社会中要平静下来,必须不时地独处一下,这是我的成功法宝。其实,她怎会想到我是为了怀念以前那位准女主人呢?
自己所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我虽然得到的是后者,但念念不忘的却是前者。大家恐怕会说我花心了,其实我只和两个女人相处过。巧合的是,都在小屋住过。
小屋记录了大部分的我,不仅仅是这点儿女私情。
这里有我的“听音间”,里面有一套以先锋SACD机领衔的重放声系统,以及一套LP。地毯可以吸音,座位后的大窗帘也是为了吸音。座位右边是CD架,确切地说应该是一个小柜,密密地放着我的珍藏。以上就是我的“耳朵”的配置。在这里不用太注重装修的隔音效果,因为屋与屋的间隔很大,而且周围很静。倒是空调的选择费了点心,因为不能有一点噪音。
我还有一间小书房。书房,我不喜欢大的,小的让我更能专注。因此我将小房布置成了书房。里面有一张床,这是因为我喜欢躺着看书。大家可不要学我呀,据说对眼睛不好的。床的对面是一个并不大的书柜,收集了我在各大书城的“战利品”。书柜旁是电脑。19寸的显示屏让我能斜倚在椅子上看。我现在就坐在它前面。上个月我用移动硬盘将家里的电影放到了这里,前些天我才用了连续的11个小时看完了《魔戒三部曲》。
我喜欢世外桃园般的小屋,不是因为它静,而是因为它静中带动。我将首层出租给附近的学生。他们白天不常在的。到晚上他们回来,我会和他们聊天。因为大家年龄相差不大,很容易打成一片,我还不时请他们喝啤酒呢。平时也和他们谈些学业上的问题,交流一下思想。
我在这里的朋友当然不止他们了,我是这里农民朋友们的“客人”。记得刚开始与他们相处时,他们叫我“广州仔”。这是含有贬义的,等价于“怕苦”,“骄气”,“自大”。后来他们都亲切地叫我“健仔”了。我是他们田间聊天的主角。我的友善,换来了他们的友善。
当然,我可不只是聊天,不时也会帮他们干活。反正没事干,浇水,摘菜的总可以做些吧,好体验一下农民朋友的快乐。
交谈中的我可是受益方。可别小看这些农民朋友,他们的人生经验是最实在的,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很多人性的光亮点。和他们谈话,不用避忌,不用猜度,不用炫耀,真可谓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我体会到的,是说真话的乐趣,这在城市中是不可想像的。
他们在果树下乘凉,我兴致来了,就给他们画肖像画。他们都很大方,并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我故意将他们的特征画得夸张些,引得他们又是一番大笑,但又不得不承认画中人就是自己。
在他们,工作即是娱乐,最大的娱乐就是田间聊天。我感受到了他们的豁达与幽默感,这是一种生活的睿智。
我很爱这些农民朋友,爱这些学生租客,爱这里的一草一木,蓝天白云,爱我的小屋,以及小屋铭记着的回忆。它们都是淡淡的,却是久久不能忘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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