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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尔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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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5 10: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弥尔顿


  弥尔顿!你现在活着该有多好。

  ——华兹华斯

  弥尔顿的一生跨过了整个十七世纪的四分之三。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弥尔顿是他那个时代的文坛巨匠,以及继莎士比亚之后主要的英国诗人。他的传记比其他诗人的更为重要也更为有趣,因为它与主人公生活时代的历史紧密相连。可以断言,任何一位诗人都受到他生活于其中的环境的影响,以及受到童年时代的影响,并且有一些诗人直接投身于实际事务之中。但是弥尔顿的一生或许恰恰是他所生活的十七世纪思想史的基础。弥尔顿在他的青年时代就是一个出色的学者和早熟的诗人,其思想境界属于伊丽莎白时代。他出版的第一部诗集是1632年附于莎士比亚第二折本里的颂诗。他创作了《快乐的人》、《幽思的人》和《利西达斯》等精致美妙的短诗。这些诗作足以促使他在英国抒情诗坛上占据一个显要的位置。1642年国内战争爆发,他站在叛军一方,随后的二十年他背叛了缪斯精神,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小册子的创作中,为自由党服务。后来他开始变得盲目起来,部分原因是因为他担任克伦威尔的外国语秘书。大英联邦失败王朝复辟之后,由于朋友的帮助和敌人的手下留情,弥尔顿幸免于走上绞刑架。退隐后,他把余生投入到他的杰作《失乐园》《复乐园》和《力士参孙》的创作中。因此他的职业生涯可以根据十七世纪的历史划分为三个阶段:伊丽莎白王朝的尾声、共和国时期以及王朝复辟时代。

  弥尔顿的早期诗歌并没有显出他稚嫩的痕迹,他初出文坛就立刻显示了他在抒情诗方面的天赋才能。二十一岁的时候创作的《基督教降生的早晨礼赞》气势宏伟,宣告了一个在其后时代创作基督主题叙事诗的伟大诗人的诞生。《快乐的人》洋溢着生活的欢欣:

  晴朗的假日,
  老老少少相携而行,
  待到日落西山,
  便品尝麦酒的香甜。

  这些诗句使我们想到清教徒并不必然反对世俗的欢乐。弥尔顿就是一个明证,早年他就主张思想和艺术的自由。最初清教徒是为了廓清教会,矫正时弊,但是因为太过狂热,所以有些过火。马可利这段著名的话可以解释很多问题:清教徒之所以反对“弄熊”这项活动,倒不是因为它伤害了熊,而是因为它给民众带来了娱乐。清教徒反对剧院,导致剧院被关闭,并且把任何形式的演出都当作犯罪活动。这种敌对不是反对戏剧艺术本身,而是对已经腐败的制度的道德反抗。正如诗句中所写的那样,弥尔顿是喜欢剧场的:

  赶赴激情的舞台,
  穿上琼森博学的鞋。
  用“空想之子”莎士比亚的快板,
  歌唱故乡园林的美好。

  清教徒同时也可以是热爱生活的艺术家。在斯宾塞和锡德尼身上具有强烈的宗教气息,但是他们对清教发展带来的偏狭和无知并不持同情的态度,比较起来,弥尔顿则宽容多了。对于弥尔顿和十七世纪的其他诗人来说,宗教不是严厉的苦难,而是庄严的欢乐。《幽思的人》让人想起弥尔顿在音乐方面受到父亲的训导,原本就是一个钢琴家:

  在苦修庵的庭院,
  我徘徊、缱卷。
  沐浴在那幽暗的微光里,
  品味着那些装饰着故事画的门窗,
  还有那高耸的圆柱
  和坚实的屋梁。
  那里有高声诵读的功课,
  明净的圣歌。
  响亮的乐器,
  伴着悠扬的合唱,
  袅袅飘入我的耳膜,
  将我包裹在无边的快乐里。

  弥尔顿早期诗歌中最感人的诗篇是《利达斯》,这是哀念逝去的朋友的挽歌。与雪莱的《阿多尼斯》和丁尼生的《怀念》并称为英国文学中的三大哀歌。弥尔顿的假面剧《科马西》是为个人欢娱所作,它显示出弥尔顿和莎士比亚时代戏剧的紧密关系。如果弥尔顿早出生一个世纪,他无疑是一位戏剧家。他晚年创作的《力士参孙》就充分显示了他卓越的戏剧才能。

  《失乐园》是英语文学中最具古典趣味的叙事诗。尽管它的主题带有圣经的意味,但是与其说它像但丁的《神曲》,还不如说它更像古典作品本身。《失乐园》是弥尔顿根据《创世纪》中寥寥数言的故事,创作出来的具有十二个篇章的宏大的无韵诗。《失乐园》的语言非常优美以至于它被奉为诗歌艺术的范本。它的结构、表达方式、繁多的隐喻和象征又使它带有了异教的色彩。夏娃比潘多拉更可爱,在《约夫真正的火焰》中,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出现在同一篇章中。既然这个故事人尽皆知,关于故事情节毫无疑问,那么我们的任务便是欣赏弥尔顿语言的壮丽。我以为认真阅读前四本就足够了,至于《复乐园》则缺少《失乐园》的明丽色彩。查尔斯?艾略特?诺顿认为《失乐园》的两卷书已经很清楚地把其中所有的思想传达给了我们,在我看来这种观点有失偏颇。我们无法忽视第三卷,在其中,我们已经失明的诗人祈求宗教能够给他带来光明。在每一本书中都包含着壮丽的章节。除了由于诗人的才情缺乏自省精神,而使得有些语句单调枯燥以外,就整篇诗作而言,《失乐园》仍不失为“雄壮的文体”。也许,今天《失乐园》中的故事不再像昔日那样吸引我们,因为昔日人们相信它是“福音”,但是我们却不得不为其文体风格所深深折服。对我们而言,弥尔顿的独创性贡献除了使其语言辞章优美之外,还在于他对恶魔撒旦这个人物形象的塑造。亚当和夏娃充其量只是祭品,上帝和天使也只不过是影子而已。撒旦被描写得分外生动,他成为一切行动的支配者,成为诗中真正的主人公。

  弥尔顿最后的杰作是《力士参孙》。还有哪一位诗人以更壮丽的演说向世人告别呢?他将自己失明的磨难都寄寓在了盲人参孙的身上。这是英文文学最接近希腊悲剧的作品,全剧以悲欢而沉静的调子结束:

  平静吧,所有的热情都已燃烧殆尽。

  弥尔顿仍然是他那个时代最重要的散文家、雄辩家和小册子作者之一。那是个辩论的年代,其中的一些争论我们已经不再感兴趣,而一些优秀的争论则被一些劣等的作品所玷污。但是弥尔顿的一些散文和演讲至今仍旧闪耀着光芒,例如《阿洛佩格提卡》这部关于出版自由的作品就是那些信仰言论自由的永恒的宣言:“如果说,杀人者沙戮的是有理性的动物,是神的形象;那么,毁坏有价值的书籍就直接扼杀了理性本身,即神本身了。”三百年后的今天,我们依然在质问弥尔顿的疑问:“有哪个官员不会听从虚伪的报告?假如出版自由落到少数权力者之手,那岂不是助长了那种恶习吗?”华兹华斯在他那可爱的诗句中表达了真理:

  他的灵魂像恒星一样永不陨落!

  在激烈的社会冲突中,弥尔顿耗费了人生中最为宝贵的二十年时光,但他以自己无法超越的智识力量卓然不群于英国诗坛上。
Tout ce qui est vrai est démontr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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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15 10:32 | 只看该作者
选自约翰·梅西的《文学史纲》,这本书读起来挺使人愉快……
据说译林出了弥尔顿《欢乐颂与沉思颂》?像弥尔顿这样能代表一个时代的诗人起码也要有几十个版本才对。
发一首著名的:

On Shakespeare

What needs my Shakespear for his honour'd Bones,
The labour of an age in piled Stones,
Or that his hallow'd reliques should be hid
Under a Star-ypointing Pyramid?
Dear son of memory, great heir of Fame, [ 5 ]
What need'st thou such weak witnes of thy name?
Thou in our wonder and astonishment
Hast built thy self a live-long Monument.
For whilst to th' shame of slow-endeavouring art,
Thy easie numbers flow, and that each heart
Hath from the leaves of thy unvalu'd Book,
Those Delphick lines with deep impression took,
Then thou our fancy of it self bereaving,
Dost make us Marble with too much conceaving;
And so Sepulcher'd in such pomp dost lie,
That Kings for such a Tomb would wish to die.

[Poetry & Proses by Milton]
http://www.dartmouth.edu/~milton ... ontents/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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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6 17:31 | 只看该作者
我很不解你们为什么总是管有一位诗人叫华兹华斯?据我所知,在西方人们一直叫他朗费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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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6 23: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牧场看守人 的帖子

译林版《欢乐颂与沉思颂》是中英文对照版,而且有精美插图,就是有点贵。《欢乐颂》与《沉思颂》我印象中至少还有两三个其他译本吧。本来想从图书馆借译林版来研究一下,隔天不知被谁借走了……这两首诗绝对是顶尖高手才写得出的……
Sweet Thames, run softly, till I end my 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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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6 23: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giorgio2003 的帖子

这话到底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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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6 23: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giorgio2003 的帖子

你把这两个人搞混了。

[ 本帖最后由 Hermes 于 2008-11-16 23: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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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20: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ermes 于 2008-11-16 23:07 发表
你把这两个人搞混了。

不虚此行!终于知道一位是18世纪英国的,叫威廉.华兹华斯;一位是19世纪美国的,叫亨利.华兹华斯.朗费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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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20:34 | 只看该作者
看来你们都对西方文艺比较精通啊,真是失敬了。
“对于弥尔顿和十七世纪的其他诗人来说,宗教不是严厉的苦难,而是庄严的欢乐。”这句真是经典,很有霍桑的味道!

[ 本帖最后由 giorgio2003 于 2008-11-17 20: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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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8 22:16 | 只看该作者
我发现giorgio对美国文学比较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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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9 11: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Konrad 于 2008-11-18 22:16 发表
我发现giorgio对美国文学比较了解。

哈哈,了解谈不上。我不属于博览群书的那一类型,而只是找自己相对感兴趣的作家。德莱赛和托马斯曼的我就没有看过。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几乎看过八遍,当时就认为他是最优秀的,后来又读了一些英国作家如萨克雷、特罗洛普、劳伦斯的作品,又感觉到殖民地的人无疑只会使他们的学生;马尔克斯获奖的原因我现在认为有两个:他的地区和他的门派,例如同是存在主义的加缪就比萨特幸运得多。
美国的最重要作家有海明威、福克纳、斯坦贝克,但他们都对于英国文学有大量的继承关系;而英国文学又总离不开宗教和《圣经》的精神,当然她最辉煌的时候是清教文学时代:有密尔顿、班扬、霍桑也算是以英国为主的;比较喜欢以拉斯莫的《愚人传》,阁下有机会不妨看看,这是一本很有震撼力的书,但中国人了解的不多,因为他们习惯于排斥异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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