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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版主行为准则(Ver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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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6 18: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芦笛版主行为准则 (Ver2006.5)

[box=white]
欢迎加入芦笛(Reeds)牧场的管理团队行列,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打造最好的外国文学论坛!
为了更好的规范我们的管理团队,提高管理素质,加强大家对管理人员的监督作用
特发布此布《芦笛版主行为准则》
更新日:200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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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管理人员头衔:超级版主,版主,实习版主

[管理人员的要求]
1 为人正直,言行合一,语言文明,热心帮助会员解决问题,分享各种精华内容
2 发帖在100以上(恶意灌水除外),以充分了解礼节和融入氛围
注:从即日起发帖数小于100的会员请勿申请版主
3 认同官方的各种制度,愿意无私的为大家服务
4 愿意接受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不管会否得到正式任用。
如一个月内管理次数(置顶、精华、高亮等)小于10次,则不能提升为正式版主。可以在个人资料——工作统计中查看

[管理人员的产生]
1 会员自荐 [ 请发短消息给负责人:牧场看守人 或者在咨询台发帖]
2 现任管理人员推荐
3 官方直接任命
4 会员推荐
*注: 所有方式产生的人员都必须得到官方内部的最终审核方可进入试用.
特别通知:从即日起读初三、高三的朋友们请不要申请担任版主,免得耽误了您的冲刺时间!


[管理人员的权利]
1 拥有在芦笛论坛(www.reeds.com.cn)对应管理组的相关特殊权限
2 拥有所辖版块的完全的自主管理权利
3 拥有社区改进或活动等的重要发言权,决策权
4 对于官方组织的活动拥有优先参与的权利(比如奖品获取、版块的查看)
5 对于恶意发帖的会员,可禁止用户/禁止IP

[管理人员的职责]
管理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注重自我形象,自主维护芦笛牧场的形象,主动做好对外宣传芦笛的工作,以提高影响力和促进芦笛的发展,并营造会员活跃氛围。


[管理人员的出勤]
1 管理人员缺席不能超过 30 天,必须任职期间对辖区进行版块管理工作
2 如果需较长时间缺席,请在 咨询台 或 芦笛管理会议厅 发帖请假

[管理人员的奖惩]
对于杰出贡献的管理人员,将可以给予如下形式奖励:
1 给予管理级别的升级
2 给予额外的奖金、积分奖励 [如牧场金币、勋章等]
3 公告表扬
4 颁发荣誉头衔
5 其他形式

对于作出了违规事情的管理人员,将给予如下形式惩罚
1 通报批评
2 革除职务
3 追究责任
4 法律诉求
5 其他

实习版主拥有正式版主的部分权利,如果未达到以下任何一条将被撤消
1.失踪30天以上
2.首月内管理操作次数小于10
3.首月内在版区内发帖数小于50
4.10日内未设立版规

大家共同为建设芦笛牧场而相聚在一起的,芦笛的明天需要我们一起付出和努力!
望所有管理人员都能配合遵守以上守则!


附:版主申请表

申请版块名称:
为何要申请版块:
每天大约能管理版面的时间:

(目前一位会员只能申请一级版块的版主)
Tout ce qui est vrai est démontr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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