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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剧之《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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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9 15: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剧是莎士比亚早期的剧本之一,大约发表于1593——1594,我看的是上海古籍出版社的版,翻译者是朱生豪。

戏剧一开始就剑拔弩张,萨特尼纳斯和巴西安纳斯兄弟俩为了王位之争,带着各自的卫队准备群殴(也许这就埋伏下了政治不问正义和感情的线索吧),他们的实力大概都差不多,因而在护民官提出等待受罗马人民拥戴、兵权在握而即将凯旋的泰特斯参加角逐的时候,他们并不敢直接的抱怨。  

泰特斯——这罗马的元帅终于带着他丰富的战利品回来了,可惜,这是一位只懂军事而没有政治眼光的英雄,在自己有机会登上王位的时候轻率地选择了支持萨特尼纳斯(兄弟俩都竭力拉拢他)。本来,他想将自己的女儿拉维妮亚象礼品一样(不管她自己的感情,也不了解她已经和巴西安纳斯私下有了婚姻之约)献给萨特尼纳斯为后,如果这计划能顺利实行,或许多少能巩固他的政治地位吧。  

而在这之前泰特斯,幸存下来的4个儿子,请求将塔摩拉的一个儿子作为祭品来告慰他们的兄弟,尽管塔摩拉以一个母亲的身份,苦苦哀求`,她的长子还是被斩去了四肢,烧死在烈火中。因为一个母亲对一个儿子的爱,在塔摩拉的心里就埋下了对泰特斯的深深的恨。而没有政治眼光的泰特斯却在这时候将塔摩拉献给了新登上王座之位的萨特尼纳斯,给了自己的敌人联合在一起的机会,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似乎也就不足为奇了。  

接下来的情节发展,和泰特斯敌对的一方疯狂地勾结在一起,塔摩拉余下的两个儿子,在一次猎会中杀死了巴西安纳斯并且嫁祸于泰特斯的两个儿子,将他们送上了绞刑架(回应了塔摩拉在哀求不要杀害自己孩子的话“```仁慈的征服者,胜利的泰特斯,怜悯我所挥的眼泪```要是你曾经爱过你的儿子,请你想一想,我的儿子对我也是同样亲爱”);并且他们还在糟蹋了泰特斯的女儿拉维妮亚之后,割去了她的舌头,斩断了她的胳膊,为的是不让她说出残害自己的凶手。这时候,泰特斯自己已经大势已去,除了老泪纵横、除了在精神上寄托于“复仇女神’的帮助,他自己已经形同疯狂,没有能力报仇了。`

最后是他唯一的儿子路歇斯从原来的仇邦——哥特,借来了兵马,进行了总清算。  

“要是你曾经爱过你的儿子,请你想一想,我的儿子对我也是同样亲爱”——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是本剧中的点睛之笔,从塔摩拉到泰特斯,甚至包括煽风点火、无恶不作、临死都不忏悔的艾伦,他们在自己的儿子面临危险的时候,哀求者有之、不惜拼命者有之,无一例外地表现出了护犊的一面;与此相反的是,没有人怜悯过他人的儿子。现代文明作的比较好的就是战争结束后,起码从国际法理论上是没有杀死俘虏的权利的,而本剧最初仇恨的种子,正是因为将俘虏用来进行血祭。  

在整个剧本中,我只看到“复仇女神”在大施淫威,复仇之火从头到尾一直在燃烧。在莎士比亚的其他剧本中,神灵或者鬼魂有时候是直接出场的,而在本剧中,“复仇女神”应该更多地是作为象征的意义,她潜伏在敌对双方的心头,煽起一重又一重的惊天烈焰,在熊熊燃烧的烈火中玉石俱焚,伤及无辜——比如贞洁、贤淑的拉维妮亚。

顺便说一下,我原先看不懂在全剧快结束的时候有个情节,在兵临城下的情况下,塔摩拉带着自己的两个儿子企图请求泰特斯出面安抚他的儿子路歇斯,化装成“复仇女神”;她的两个儿子的名字,一个叫“qiangjian”,一个叫“暗杀”(正好是他们的罪恶)。原先不理解这段,感觉他们怎么就这么愚蠢呢,后来我想,这在文本中可以理解为一种象征——即真正的复仇女神在冥冥中操纵着一切,她甚至可以让有罪的人自己将自己送到仇人的手中。当然,我后面还想到了一点,那就是莎士比亚的剧本不是案头文学,而是演出本:观众在看了塔摩拉和她两个儿子前面的凶残之后,突然愚蠢、自欺欺人地自命“复仇女神”,带着“qiangjian”和“暗杀”自投罗网,估计全场观众应该都会笑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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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1-29 15:10 | 只看该作者
说起血腥和暴力,这应该是莎剧之最了。本文是以前刚读该剧时,在qq群中的谈话整理。这个剧本最近又看过一次,希望能和大家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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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6 20:56 | 只看该作者
幼稚,这个剧的重点在于莎翁把菲洛莫拉这个希腊神话中最血腥的故事之一搬上了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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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7 12:15 | 只看该作者
3# 沉默呵沉默

呵呵,我或者没有说到位。但:

一、作品从脱稿后,不同的读者本身就可以有相对不同的理解。

二、菲罗莫拉的典故只是本剧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女儿并不是本剧的主公,父亲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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