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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夏天的颜色
题记:人真正的完美不在于他拥有什么,而在于他是什么。
英•王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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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飞雨一不小心,小腿骨骨折,住进了第一附属医院。班上的同学买了一束花和一些水果去飞雨,飞雨看到大家的到来,很不好意思,说太麻烦大家了。住院前几天,伤口疼的厉害,飞雨没有刮胡子,探视回来后,女生都说飞雨帅呆了,留了胡子茬,很有男人味。
就在这个晚上,正哲也到医院里看望飞雨。他只知道飞雨应该住骨科,医院有三个骨科,正哲只有一个一个去问。飞雨看到正哲来了,很高兴。他说同学来了没有帮上实际的忙,天气热,飞雨睡在病房里出了几天的汗,又不能去洗澡,叫正哲给他换换衣服。正哲问道,“你要擦汗吗?”飞雨害羞,从五岁起,飞雨洗澡时就不让妈妈进来帮忙了,一直到现在,还没有让谁给自己擦澡。
正哲并不介意,打来了水,做完这些事情以后,飞雨觉得凉爽多了,很感谢正哲,没有想到这个只会说“嗯——嗯——嗯”的男孩子居然还这么细心。飞雨告诉正哲说,抽屉里有同学送来的水果,叫正哲削苹果吃。正哲挑了一个最大的,削好后,划成几个小半,递给飞雨,飞雨装怪说手也受伤了,医生建议说少动,正哲只有一半一半喂给飞雨吃。病房里的其他人看到俩兄弟的样子,很是羡慕。
正在这时,飞雨的母亲赶来了。“妈,你来做什么,不是告诉你没有事吗?都有同学照顾我。”飞雨的母亲送来了鸡汤,一边用碗盛给飞雨,一边好奇的打量着正哲,她觉得正哲和飞雨两人长得很像,只不过正哲要显得单薄得多。她问道,:“飞雨,这是你同学吧,长得还和你有些象呢?”“嗯,他刚才还帮我擦澡呢!”正哲听到这里,通红着脸。飞雨得母亲很客气,“那你说谢谢了吗?”正哲说道,“阿姨,没有关系,不用客气,飞雨帮过我不少忙。”母亲心疼儿子,也觉得正哲是个很懂事得孩子,看着两人说:“要是当初生一对双胞胎就好了。”飞雨在家是独子,平时放假在家实在闲的无聊,就对母亲说,:“妈,要不你认正哲做你干儿子吧。呵呵——”飞雨得母亲很大方,说,“那还不是一样,白捡一个儿子有什么不好。”
正哲从来没有拜过干妈干爹,倒是因为自己和弟弟得成绩好,邻居很多没有考上大学得都来认拜正哲家为干爹干妈,于是正哲凭空多了七个十八好几得干弟弟,干妹妹。这次突来得邀请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办,嘿嘿望着他们母子俩傻笑。
飞雨的母亲第一眼看到正哲就有好感,她是一个唯美的人,看到正这里看到正哲模样端正,腼腆,不象惹是生非地那种男孩子,觉得这孩子不错。临走时,训斥飞雨说,“飞雨,你看人家多懂事,不象你那么调皮。对了,他叫什么名字呢,你还没有介绍。”“正哲”飞雨回答到。“那好,正哲,有空和飞雨上我们家来完,对了,鸡汤留一些给正哲,可不许欺负别人。我先回去了,你们慢慢聊”。正哲一直把飞雨的母亲送到医院门口,飞雨母亲直夸正哲懂事,要正哲回去问问他的母亲,愿不愿意换儿子。反正她是不想要飞雨了。正哲听了这些溺爱的气话,笑了一笑。
飞雨的伤并不严重,在医院里呆了20天就好了。
这一年,重庆的夏天持续了很长,十月过后,气温还在35℃左右,不少高校在国庆过后接着放了一周的高温假。因为医科大学课程多,任务重,还在坚持上课。飞雨平时很少在教室上自习,由于住院耽搁了近一个月,加上这学期学开始学习临床课程 ,很重要,因此出院后也开始晚上到教室看书。
飞雨与隔壁寝室的一个叫唐志伟的男生关系不错。虽然不是同一个班的,但是两人都喜欢坐教室最后一排,彼此认识了。唐志伟成绩也很好,但是为人处事差了一点,有点瞧不起成绩不如自己的同学,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但他知道飞雨的成绩的很好,因此经常和飞雨争论学习上的问题。飞雨很喜欢这种讨论性的学习,即或是自己错了,了解了正确的道理也是一种快乐,在他看来,每一个人都有优点,值得大家妒忌,这种“妒忌”应该是为了促进自己向上,是一种良性的动力,如果这种“妒忌”只是一种刻毒,只有让人死路一条。
这天两人看完书,一起在校园里溜达了一圈,唐志伟突然对飞雨说:“飞雨,你知道你们班上一个女生很喜欢你吗?”
飞雨听了,吃了一惊,这样的事情为什么自己不知道,他忙问那个女生是谁。
“王小丫。” 唐志伟怪是怪了点,并不是那种嚼舌头的人,只是把这件事情很简单的告诉了飞雨,同时说,“谈什么朋友,简直是浪费时间。” 唐志伟一心想考研究生,毕业后分配到一家县级医院,志伟家境不怎么好,父母威胁不让志伟读研,这件事后来成为志伟终生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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