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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jabh 于 2009-2-12 15:44 编辑
我曾经很喜欢《读者》,读过好几本精华本。但从2001年后,《读者》由传播普通知识向宣扬新观点新理论的转化越来越明显,而这些东西对我这样的保守派没有任何实用性,两年后我就断绝了和它的接触。
去年秋季,忘了是谁买来的一批刊物中又见到了这位曾经的朋友,6年不见,果然又长进不少,居然连《威尼斯商人》中鲍西亚解救安东尼奥的妙计也被斥责为“以恶制恶”(见附文)。而在这种即使能够保护弱者的法律也无法保护的困境下,应该用什么“善”而有效的手法,这位大文人只说了一句“爱心促成善举,而仇恨只会增加恶行”,至于具体如何操作,只能让我这样的笨脑袋和其他聪明的脑袋自己去想了。
由此,我产生了两个疑问:
1、既然鲍西亚的妙计被定成“以恶制恶”,以此类推,像我国汉族的济公、维吾尔族的阿凡提、蒙古族的巴拉根仓这些传说中惩恶扬善,美名远播的机智人物,以及亚欧非美各国的类似传说人物,使用的手段应该都算是“以恶制恶”了。因为他们既没有用法制手段,也没有用其他善的手段。可是,在一个漠视弱者的社会里,用了这些手段能达到保护弱者的目的吗?
2、“以恶制恶”这个词近年听得不少了,而反对它的理由是“很难保证下一次不会是以恶制善”。在我看来,只有掌握了政治权力才需要为此担心。一个能称为政治家的人只要没有发疯,就不会不懂万事不能过头的道理,他要真的发了疯并且疯得让人不能忍受,无论在什么社会里,都不可能让他无休止地疯下去。
那些机智人物,无论是“民间制造”还是“作家制造”,都不掌握任何政治权力(最多只是临时性的),真的有必要担心他们“很难保证下一次不会以恶制善”吗?
希望各位朋友用通俗的语言指点指点。
附:鲍西亚式的智慧与恶行
作者姓名不详
莎士比亚的名著《威尼斯商人》中最让人津津乐道的是充任法官的鲍西亚对夏洛克的刁难:按照夏洛克和安东尼奥的契约,他有权获得安东尼奥胸口上的一磅肉,但契约并没有允许取血,因此在割肉的时候如果流下一滴血,那么夏洛克的全部土地财产都要充公。而且割肉的时候必须是一磅,不能多也不能少。一辈子精明奸诈的夏洛克只有干瞪眼了,反过来还被“谋害公民”的罪名剥夺了全部财产。
别人从中看到的也许是鲍西亚的智慧,但我看到的却是对法律精神的任意扭曲与故意曲解。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鲍西亚出任法官本就违背了最基本的法律精神,临时为契约赋予新的解释更是强盗逻辑,因为割肉时会流血是不言而喻的内在条件,在订约时双方都是预先知道的,并不违背这契约的基本前提。再说,夏洛克完全可以要求安东尼奥自己将肉割下来交给自己。
之所以没有人指斥和痛恨鲍西亚,是因为她的行为乃是以恶制恶。但一个社会如果容许甚至赞赏以恶制恶的话,那么就很难保证下一次不会是以恶制善。人类历史上多少假法律之名所行的罪恶,其实都是鲍西亚思维的继承与延续。
我们应有的基本认识是:夏洛克的要求完全合乎契约精神,毫无法律上的问题,他的错误是道德层面的。他给世人的警示应该是:爱心促成善举,而仇恨只会增加恶行。这一警示事实上同样适用于鲍西亚,她的所谓智慧未尝不是仇恨种子结出的恶行(夏洛克并没有损害鲍西亚及其亲属的利益,她的动机能说是“仇恨”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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