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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写着一篇小说,突然觉得没写头,不写了。按照常规,我的写作最佳时间段是在下午,以前喜欢熬夜,一般都是11点左右起床,吃了东西便开始写作,有时我写影评,有时也会胡侃一篇小小说出来,大一时,特别喜欢酒馆那种情调,于是写的故事也大多发生在这罗曼蒂克的地方,后来发现这样写很恶俗,因喜欢这种情调的人越来越多,设置此氛围写便成了一件被昆德拉称做媚俗的事。
那天,我在构思一个患有强迫症的人的故事,其实那个人就是生活中的你我。我对他的基本想法是,首先是一个不帅的男士,干着一个不怎么好的职业,面临随时失业的可能,最后他要具备屡次失恋,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剩男。似乎,唯独这样设计主人翁,才能使我提点精神,把这个故事规规矩矩得讲完。但后来还是没写完,因为刚写了一页纸,主人翁就违背本人初衷,和一位电梯女郎好上了。
小心!再写小说时,得时刻提防主人翁遭遇不确定事件,包括性的诱惑以及不可抗拒灾难。那个被电梯女郎勾走的单身汉实质上是个胆小鬼,因为患有严重的强迫症,你也可以原谅他的胆小,反正我是准备带着怜悯的眼光来写的,哪知这家伙不接受主人的怜悯,自己先行一步。
试想和电梯女郎交往的男主角,没有稳定的工作,随时还要犯下强迫症。那个傻女人一定会发现自己上当,且让我们看看这两人的一段对话。
“很高兴认识你,我一直在寻找女友,我想你就是那个温柔的倩影了”差一点忘记交代,我将他设计得文绉绉,说话慢吞吞。
女郎反感的看了他一眼,刚刚阴差阳错产生的好感瞬间消失,反之而来的是厌恶。她这样对男人说:抱歉,我不是你梦寐以求的女人,我们才认识半小时。
男人沮丧的和女郎互留联系方式回了家,回家路上,他不时看自己的右手,强迫症开始上演。男人对着路灯的光仔细寻找手上有没有伤口,“要是那女的有艾滋病怎么办?”他赶紧跑到一家商场,在大厅的光照下,他能准确的判断是否手破了。“没破,吓我一跳!”他继续往家里走。
一路上他反复查看自己的手,哪怕确认了没破,还是小心翼翼的看了又看,深怕自己眼神出错,看走了眼。到家后,他还是在看那只手,手在台灯强光下像被漂白了,血色全无。
第二天,男主角来到电梯女上班的大厦,找到她,但女郎没理,他径直拉着女人的手到阴暗的过道里。用恳求的语气说道:“我们先交往一段时间吧”。他目光里透出可怜的深情,两颗瞳仁膨胀。
“对不起,我有男朋友了”女人想摆脱他,往电梯方向走。
“那你为什么在肯德基里对我微笑?”(肯德基在该大厦地下一层)他质问道,又抓住女郎的手。
女郎奋力挣脱,还真甩开了,其实她练过跆拳道,直到关键时候才想起运用下手上力气。而男人呢?手无缚鸡之力,除了一张名牌大学的文凭,无一长处。看到这里,我庆幸没写完这个人,这个人着实讨厌,但他的某些方面却是你我的所作所为。这里,奉劝各位读者,搭理陌生人时要小心,遇到强迫症男人和电梯女更要注意,他们都不是好惹的,“动物凶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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