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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对本备忘本身的评价,因为它没有这个价值
只用6天时间就读完了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我之所以读它,既不是因为题材,也不是因为主题,而是因为它所反映北美英国殖民地政教合一统治的时代背景。
小说通过海丝黛·白兰和丁梅斯德之间发生的“罪孽”和赎罪的过程,对北美殖民地清教徒禁欲生活表示了质疑和抨击,但同时也对两人,尤其是白兰的赎罪经历表示了赞赏和肯定。
小说12万字的容量,但集中描写的只有4个人物,从而能够更好地塑造人物;对于人物的心理状态和转变,描写得尤为传神。
——2007年2月15日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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