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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7 20: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非恐怖非搞笑,还算个爱情故事吧 ,这就是我的生活虚幻写照。)


童乐被自己扔在躺椅里开始做梦了。

空中的云,凝在那里,沉沉压着人眉头以上云际以下的青灰色天空。感到有些气闷应该是正常的吧。风凉凉的,童乐嗅到了一股腥鲜液体的味道,是要下雨了么?
     
童乐置身在一片还未成熟的玉米地里,无际的油油绿的玉米地,远处云际下的青山处冷冷飘来呜呜的雷声,“嗡~~~~~~~~轰!!!”,一个炸雷!童乐的心脏泵击血液的动作幅度陡然间大了数倍,扩张!!收紧!全身的粗细血管瞬间膨胀,童乐耳后一紧,血攀着两颊冲上脑门,眼前一花……童乐清晰地听见头顶“啵”的一声爆响,紧接着温热的液体抚过童乐的两颊,鼻翼,人中和整个下颚一直袭上了那如脂似玉的颈子……

第二日。

如果遇到这样的夏日还算是让人欣慰的,太阳躲在灰色的云荫后面,知了一声不吭,一阵轻风吹来,颈后一懔,汗毛就不自觉地竖起来了。
童乐歪躺在摇椅上随着廊上的风吱呀呀的轻晃,七窍处的血早已凝固发黑,六只苍蝇叮在头顶颅骨开裂处贪心地舔食着溢出的米黄色脑浆,还蠢蠢地想爬到深处去搔痒,而童乐只是圆睁着空余眼白的一双妙目不知在看什么。厨房里“嘤咛”一声,童乐二走了出来,提着一把剁肉用的刀,缓步走到摇椅前打了一个哈欠,开始狠狠地剁起躺椅上的肉来,六只苍蝇惊得无处落脚,童乐二神采飞扬,苍蝇一直傻傻地慌乱地在身侧翻飞。待得将肉块砍得直如手掌大小剁得满手油腻,童乐二面无表情,随手取了一块唇肉放在嘴里嚼着说了声:起晚了有点硬。抛了刀子,擦了汗,将头发捋到脑后扎了个马尾,走去厨房取了一个黑色的袋子将房间收拾了,红色的地板只消一拖就干净了,那些红色的漆器也很是好清理,童乐二收拾完将衣服脱了扔到洗衣机里,然后径直走去淋浴间了……


城市的另一边,

王越起了一个小早,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啊,今天天气还不错哈!”手一伸用遥控器把空调关了,跪在床上把手边的窗子打开了,一阵微风拂过他的脸,挠得他心里很是痒痒的,他小声对自己说:“今天和她去哪里逛呢?”
王越洗了个澡,还对着镜子望了老半天,把自己捣鼓的觉得状态不错了,就出门吃了早点上了公交车去找童乐了。
“笃笃笃……”
“是谁啊?”
“童乐,我。”
“哦,呵呵,王越,我来了。”
门里响起一阵踢踏的拖鞋小碎步,门开了,那是一个明媚的笑,迷人、干净。王越愣神看着童乐,她头发还湿湿的,他几乎想要去触摸她的面庞。
“进来等我一下吧。”
“哦,恩。”
王越傻傻笑了一下,跟她进屋找到了客厅,她说:你来早了,我马上就好,你help yourself吧。

王越有点不舒服,因为他好象闻到了一股腥臭的味道,气闷就起来走走,客厅挺大的,没有电视机,只是放了一架木制的风琴,很有一些欧式的风格,落地窗前摆着一把很古旧的摇椅,两侧的雕花很美,王越走过去俯下身子看,椅子一直微微晃动,他近视眼,有些看不清,就伸手去扶椅子把手,突然嗡嗡飞起六只绿头大苍蝇,其中一只傻傻的撞上了他的鼻子,吓了王越一大跳,慌乱地用手在面前胡乱地挥舞。

这时候她进来了,翩翩的有如清夜冷月明。

王越居然没有去看美女,却窘窘的说:“有苍蝇,十几只,好大!”他只是用手再次胡乱地指,那六只该死的苍蝇却不给他辩白的机会,早已四散逃飞了,再说本就没有十几只那么多,也许苍蝇们也只道不是在说他们几个吧。
“苍蝇?这里只有我是活着的啊。”童乐一皱眉,马上却又露出笑脸,“我们今天去哪里呢?”听到这样的话,王越细想觉得这真不是句人话:我也是活的啊!可惜被指出语病永远都不是女孩子想要得到的答案,可怜的男人只需要回答后面那个自己仍旧没有头绪的问句。又或许,那根本就不是语病。

其实这次是王越第一次约童乐,更确切的说,是童乐突然约的王越。

他们都刚工作,不是一个部门,他们是大学同学,不过又是不同专业,小时侯却住得很近,玩在一起,父母间相互也认识。后来王越匆忙搬家了,去了别的城市,再后来童乐也搬家了,两个孩子就这么断了联络。没想到,王越考进大学不久居然又见到了童乐,一个午后,阳光慵懒,美丽的女子缓步走在林荫下,他竟一眼就认出来了,连自己都觉得蹊跷,不觉失口叫了一声:“童乐!!”正后悔,觉得唐突,这时童乐却认出他来了!以后的几年里,王越就和童乐恢复了联系,不过,仅仅是联系而已,都已经不是小孩子了。童乐当然有过恋人,不止一打,但每一个都长不过两个月,而且都是男方莫名被甩,这对整个校园里男生的冲击可想而知,号称“南天门”,对凡人是不开放的。然而只要不是恋人关系,貌似童乐对所有人都是很热情的。王越是个木讷但是理智的人,于是这就成就了他的顽固,他认为童乐已经不是原来的童乐了,再说了,自己的女朋友对自己很好。
工作以后,王越是搞设计的,童乐在财务这一块任职。王越生平第一次领奖金是在失恋的时候,却看到了童乐的一双眸子,于是理智被抛弃了,只留下原来的木讷变成了木鸡——呆了。

而这一天,童乐就突然邀请了王越,只给王越留下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where to go?
“我们出门再说吧,你早饭吃了么?”王越答着。
“还没,你吃了么?”
“没,一起去吧。”语毕王越开始怨恨“早饭吃饱”这句话,他现在连水都喝不进了。
童乐走向大门,走到一半,突然回身对着王越说了一声“谢谢你今天能陪我”,王越跟在后面有些近,步子大又来不及收,一下就冲到了童乐的面前,说话间一股腥臭味直扑面而来,王越几欲晕厥……
“不用谢。”又是一个尴尬的又面带傻气的笑,
“你最近肠胃不太好吧?要多注意身体啊。”
傻笑归傻笑,但决计不能失了风度,这是男人的必修课。

童乐惊了一下:“恩,是吃了一些东西,消化不良了。是不是我口臭?”

“恩...啊..”王越支支吾吾的,他实在没想到童乐居然就这么坦白,似乎没有在自己面前刻意维护什么形象。突然间,王越觉得,难道童乐一直把自己当成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登时语塞,挤不出更多的词汇来应对。
“太不好意思了,今天起的晚,还没来得及刷牙,王越你再等我一下好么?”
“恩。”
“没想到王越你还挺知道关心人的么。”

立刻,有个人的脸刷的就红了……只是没让童乐看见。

两个人出门真的不易,童乐出门没带伞,拿了伞出门没带钥匙,请了锁匠来开门,锁匠又为了几块钱磨磨蹭蹭的。等到终于都修好了,业已午时三刻,知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忘情地开始叫了,童乐一抬头,看到艳阳如火,已不再如早上那般令人欣慰了,发现自己又没有带伞……

“还吃早饭么?”王越对着第三次走出家门的童乐说了一句自以为还很幽默的话。
“吃。”很简洁。
王越觉得有点自讨没趣,就说:“胃不好我们就去喝点粥吧,有家粥铺挺好的。”蛮以为自己灵机一动的主意还不错就又可以听到一句赞许,结果童乐说:“好。”又是很简洁。

王越莫名有点生气,但是又不知道到底是谁的问题。童乐的改变在他看来是有些大了,是不是刚才那个锁匠的错,不过又好象没那么严重,可是又不好直接问她是不是有什么其他的不开心。然而事实上只是童乐自己在忐忑不安。然而王越是不会知道的,于是他只好调侃那个开锁的老兄,只盼着童乐能笑出来,她实在笑起来很美。
一时间,气氛变得很沉闷。直到两个人快到粥铺之前,走过一个很多树的街心公园。因为是城里比较早的一处公园,所以树荫覆盖到了这个小公园的很大一部分,藤蔓攀上长长的廊架,有几个老人在下棋,几个路人在石桌石凳那儿休息喝水聊天,两个休产假的新妈妈在交流心得,她们的婴孩在车里已经睡着了。童乐经过的时候,望着熟睡的孩子就再也走不动了,王越知道,女人内心的母性发作了。王越也看着两个孩子,静静悄悄的,不明白为什么没有所谓的父性,其实人类在面对各种幼兽的时候都会产生一种疼惜的感觉,也许是因为男人对心疼的东西更喜欢远远地看着,女人却喜欢做些什么吧。这样的话,人们就会看到一个男人只是站在那里微笑,而女士已经到了孩子的身侧,开始问候孩子们的母亲们。不过显然,男人只扮演了一个看客的角色,显得并不那么热心,虽然男人自己不这么认为,但是人们看到这么一幕自然会这么想的,久而久之男人也觉得这样的误解顺理成章了,大概这就是父性之所以藏匿的原因,虽然有的男人还是无法接受这一说法,然而,反正已经不重要了。
“呵呵呵……”童乐银铃般地笑着,轻声的,怕吵醒了孩子,之后回过头来看了一眼王越。
“走吧,非卖品。”王越无奈的摊开双手,看了一眼两位母亲,然后狡黠地笑了。女士们也都掩口笑了,王越知道,可以走了,不过,他却又开始留恋起那个笑来。

是日下午两点四十。蔺记粥铺。

此时城里有多一半的饭馆都休息了,周末饭馆里的油腻与喧闹,酒精和混乱都在这时候协议停火了。在蔺记隔壁有一家徽州菜馆,那里的服务员们清理了战场,将各种动植物的尸骨残躯丢进了最近的泔脚桶里,它们在阳光的照射下发散出各种酸腐的味道。在后台,刷碟洗碗油腻腻的生活暂时告一段落,一个比较懒的伙计放任最后的六十几样餐具横卧在充斥油污的泡沫水池里,自己就只是趴在附近的一张用霉变的抹布潦草擦过的桌上休息,为晚上的战斗养精蓄锐,他的口水被下意识遮挡面部的袖口吸了个饱。不过,说来这家菜馆装修也还算考究,却难得如一个这样的午后般安静。回到粥铺,这里的场面就清雅了许多,桌椅板凳颇具古风,一切干净而且井井有条。客人就这么零星的几个,服务员轮班休息。王越童乐的位置是背荫靠窗的一张双人桌,窗外是店铺后花园里的小品景观,他们已经各点了一碗粥,两三个菜,王越要了一个大碗的黑米冰粥,童乐要了一个小碗瘦肉粥。两人都饿了,没多说话,闷头吃菜饮粥,只是童乐看到自己的粥时说了一声:
“好久没吃猪肉了。”
“恩?没想到你是素食主义者?”
“不是的。”
“哦,不好意思,你是回族?”
“回族从来不吃猪的好吧!”
“……”确实这样,既然是好久没吃自然是吃过的,反正到对话的最后王越也没问为什么她好久不吃猪肉,他不知道,童乐天天有吃不完的肉,而今天,她为了见王越其实并没有真正吃她的早餐。
每天一大早,童乐起床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清理自己的尸体。清理了十四年,而在她生命的前九年里,尸体清理是由父母代劳的。随着她越长越大,每天都会有处理不完的肉,所以她只能吃掉其中的大部分,太多肉了,童乐可没有那么大的锅,她只会把最好的一些肉骨用来熬汤,其他的还是就地这么吃了吧。这个女子每天都会死,天天都生啖自己的肉,啃自己的骨头,饮自己的血,日日将自己弄得浑身血污而且油腻不堪。我知道你们不会轻易接受这个事实,但是真的,童乐每天都会死,她每天都会在惊恐中等待夜幕的降临,睁大双眼却不愿睡去,她每天会被赋予充沛的精力,可是每当这时她却变得满身疲惫将要睡去,一旦做梦便必死无疑,回到那些日日折磨她的梦魇中去使她变得脆弱不堪。为什么会这样?这荒诞的生活还打算做出多少恶心的事情?恶魔竟然也会对这样可人的女孩子施下毒手!?其实完全是情非得以。。。
那全都因为百年前的一个处境难堪的奇女子:
此女自幼聪明绝伦,名唤童施,相貌奇丑无比,年逾三十八,无人问津,还算客气的人只是常谐音称之“东施”,而无德之人直唤“捅屎”。此女遂孤身离乡游历四方,然无奈九州方言各异,童施其名却不变地为人唤做“捅屎”,加之相貌丑陋至极,虽冰雪聪明,自恃高傲,大无畏日日现于街头,却如行尸走肉生死不得。年过四十,终伤心欲绝,欲之野外求得一死足矣。岂料世间真有丑死鬼,看到此女寻死触动伤心望之生怜,遂现身谓之曰:
“蝼蚁偷生,汝何故哀哉?”
“因丑不可奈。”
“吾亦因丑而亡,然自觉不值。”
“然何如?”
“吾有一方,吾附汝身牲吾之灵,日择美胎投之即死,传胎之美附于汝身,汝则日杀己身已抵斯胎死之缺。青春长驻,子孙共享。”
“鬼话不足信。”
“人言实可畏!”
“……然……”丑死鬼遂附其身自牲其灵(在这里“然”既可以表示成“好的”又可以表示“是的”。其实,童施的意思是“是的,人言可畏。”,而丑死鬼则理解成了“好的,请附身吧。”)。是夜施死,次日野外现美妇一名,一豁牙樵民惊为天人,见妇身侧横死尸身,死状催人呕,旋身而走,口中惊呼:“狐(弗)妖(要)杀我!狐(弗)妖(要)杀我!……”奔入市集,已然疯。后遂有村外林中妖狐之传,大胆猎户入林搜寻,但见童施尸身,死状可怖不似人为,村人以为真,举家迁移,无人复回。

童施鬼灵缠身心中无爱,自沦风尘,再无人知……

三点十分,蔺记粥铺

王越童乐喝完粥还要了一些甜点,虽然感觉不是很饱,但是好象安心了许多,人也放松了下来甚至于有些倦怠,童乐说不想急着走要点些饮料聊聊天,于是拿起粥铺的酒水单看了起来,王越靠向椅背望着她,感觉和她好近好近。而这时候他才想到注意起童乐的衣着来。其实王越不常用这么近的距离观察一个女性,他会不好意思。或许歪应了一句“温饱思什么”的话,又或许只是纯欣赏而已吧。果然,漂亮女孩只要简单装扮就可以很光鲜了,不用涂脂抹粉戴上所有的饰品,也许是一个发夹,也许是一副耳坠,又或许像今天的童乐一样只是涂了一层淡色的莹彩唇膏,颈上一条骨质的项链,米色的短袖衬衫上镶着一朵白色的玉兰,一条红黑格子裙的裙摆刚过膝盖。
“你喝什么?”童乐点完了。
“呃...奶…奶茶…冰的…原味…大杯。”王越这孩子被吓到了,说过他不太适应去做近距离观察。
“恩?怎么突然结巴了?”
“刚才在想事情,没准备。”
“准备什么啊?”
“没什么啊。”生活中的王越往往在这种无厘头的对话里挣扎于崩溃的边缘。言之有物的时代仿佛轻轻飘过了,有人不愿意听解释,因为谎言太多;有人也不愿意解释了,因为解释了没用。而到了现在对于王越来说已经无所谓解释了,仅仅是一问一答的形式仍属必要,所以无厘头,无意义,无聊的搪塞似乎才是符合逻辑的,不伤人心的。可是王越打心眼儿里爱听解释,可能不过是天生的好奇心使然吧。
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他很自然的想起了自己原来的女朋友。有一天,王越说:“今天有个朋友给我发了一条短信,让我很感动。”她问:“男的女的?”王越说了以前一个女生的名字,她就问:“说了什么啊?让你这么感动?”他回答说:“她和我聊了很久,告诉我以后如果出国不要找外国女人。”王越想,大概那女的心里已经莫名其妙到快哭出来了吧。慢慢的,这段感情就这么被无厘头完完全全地淹没了。
王越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今天想了这许多,现在他看着童乐已经没有那么多拘束了,感觉心里很平静,两个人坐在粥铺里开始聊小时侯,聊大学生活,聊电影和音乐,聊各种八卦趣事,聊这么多年来各自生活和恋爱中的苦恼和幸福。不知不觉的就到了五点多。粥铺也渐渐地快要变成如隔壁徽州菜馆一般嘈杂的地方了,两人离开了。
“回家么?”王越问童乐。
“你呢?今天还早,再陪我走走吧。”王越听到这样的话很开心,其实他在人际上喜欢被动一些,不喜欢自己一个人说个不停。
“好的。”

漫无目的地走过城市里的每一个角落。
王越是那种对摆在眼前的事物天生没有敏感的人,今天,他却抬头看到了橘色的残阳一抹,暖心异常,可能是因为童乐在吧。

“你知道我为什么后来搬家了么?”童乐问。
“为什么?”
“我爸把我妈杀了。”
“!!!”王越惊得头发都竖起来了。
“后来我爸也疯了。”
“…”王越一个字也说不出口。
“我们家有种病,每天都会死,第二天在尸体附近复活。”
“你吓死我了,我以为你说真的呢。”王越觉得比较离谱了。
“我说的是真的。我妈就是这样的。你看我的项链,是我用我的骨头自己做的。”

王越看着项链,发现那上面串的----是人的牙齿和指骨。

“那你爸呢?”
“我爸是正常的,他每天都帮我妈收拾尸体。”
“…,那你呢?”
“我和妈妈一样。”童乐心里慌得就要流出泪了。

“你继续说,我听着呢。”王越开始变得认真,而且多情得不知所谓。

童乐先说了那个匪夷所思的传说,后来说到她的母亲。她的母亲在得到美貌之后,却发现自己已经没办法爱上任何一个人,哪怕是喜欢。人们对她的态度的转变了,她觉得恶心,在她死了第八次以后,再也不敢照镜子,在那面铜镜里她只看得到一张充斥着血腥气的画皮——这就是童乐的母亲,童施。百年来,她的肉体衰老得奇慢无比,直到她遇到了童乐的父亲生下了童乐之后 她才有了时光流逝的感觉,这个男人就这样轻易地接受了童施的死亡,所做的也只不过是认真生活在现在罢了。对于童施来说,一切都变得如此顺理成章,百年的孤独不知觉间直如灰飞烟灭不留痕迹。爱情伴随着时间流失也着实不着痕迹,理财的失败与成功,鲜花,逛街,电影,争吵和抱怨,谅解和安慰,逗趣开玩笑以及和谐的性生活。童施在男人的照顾下没有住过医院,连童乐都是在家中生下的。
献身童施的丑死鬼是个想象力丰富观察细致的死灵,你们可以想象日日处理以各种方式如梦幻般暴毙的尸体的日子么?温热的新鲜肉,溃烂淤血的腐肉,汩汩流淌的静脉血,血管断裂处有节奏地喷射着艳丽的动脉血,肠胃心肺在脂肪层里滑动,肌肉撕扯状断裂扭曲,各种体液流溅得到处都是,可以是一具完整的青紫色的僵冷尸身,抑或化成半流质的血羹,里面漂着两颗眼球和各种碎骨碎肉,等等等等等。血腥的尸臭总是弥漫厨房,时不时还要为了招待客人排清那些气味。如果你有幸成为这小两口的邻居,虽然也许偶尔会在迷迷糊糊的梦醒时分听到剁骨分尸时金石撞击的异响,也许偶尔也会做到那些梦到那些断手断脚的噩梦,但是起码还能常常喝到各色的好味汤汁,那些肉的味道相当美妙,好强的主妇们搜尽材料秘方也达不到同样的效果……
但是,童施终究还是疯了,她知道了那个男子的爱,在那一天已经不专属于自己一人了,他们的爱就像一段普通的恋情一样开始,又有如一段普通的失败婚姻一般猝死了。童施疯了,在童乐19岁考上大学那一年。童乐的爸爸看到童施当时的样子,崩溃了,用一把他们一起做菜时用过的刀结束了她。然后,他大笑着敲开了所有邻居的家门,终于头一次用尸体迎接了所有的人,“她的肉好吃!她的肉好吃!真的!她的肉是世界上最好吃的!好吃!好吃!……”喊着这样的话,他终究也疯了。童乐缩在客厅的一角,团膝抱作一团的坐在地上,眼里噙着泪水,看着四散惊逃的人群,哽咽着一句话也不说,不说一句话。之后,她在外流浪了半个多月,不敢住旅馆,不敢入睡,直到一切都平息了才回到了家,半个多月里她只抛下了七具吃剩下的尸骸。后来她用母亲的百年积蓄为自己准备了独自生活的一切,直接搬到她大学所在的城市去了。生活到现在。

“你知道么,我没有住过一天的宿舍。”童乐终于说出了一切,“我害怕像个怪物一样死在众人面前。”
“……”王越听完这样的讲述,又是一阵的沉默,他想:“她对我说了这么多,难道……”
“为什么跟我说这些?”王越保守风格的情感流露。
“只是觉得,其实这么多年了,跟你很熟。”
“真的么?”
“我犯得着骗你么?”童乐还没有哭。
“你可千万别生气啊,如果你想哭的话,为什么不哭呢?”王越最害怕女孩子的嗔怒。
“我为什么要哭?”
“我只是希望你不要太难过才这么说的。”
“我不会哭的,我四年前哭过了。”
“……”
“你知道的,我每天早上都要吃早饭,而且从来没有谁是和我一起吃早饭的。可是今天我再也吃不下了。我想要一个能陪我吃早饭的人和我一起生活。”

王越还在尽量保持清醒,他的思维如飞轮般流转,一个背负奇异命运的女子,她在这二十三年多里一共死了八千五百九十七回,她经过反复琢磨,终于决定,她想到要和眼前的这个男子一起共度一生。然而,王越却犹豫了……

这时候,两人不觉走到了一条河边,天已经开始变得黑冷,空气流动带动了童乐的秀发。王越拿出了一张湿纸巾,擦了擦脸走到河岸上坐下,这时候的他才开始觉得脸上有了感觉。童乐走到他身边坐下,突然伸手捧住王越的脸,用自己的眼看着他的眼,只问了一句:


“娶我么?”


王越看着她的脸,白皙干净的脸,眉目间充满性感的诱惑,眸子里一点晶莹,还有她的唇……

哦,不……

接受她么?我怕我不能像她的父亲对待她母亲那样不着痕迹的为她付出一切,又或者自己会走上和童乐父亲一样的路……

拒绝么?我有那么胆怯么?剩下她一个人又会发生什么……


王越实在不知道应该怎么选择,于是他将童乐搂进了怀里……

就那么长久的抱着,

等待着,

等待着她今晚做一个美梦。

(完)



在童乐杀了王越后10年,再也没有希望要活下去,却没有勇气就这样无爱的死去,也不甘心如此无爱地死去。

那日王越只一句,

“可是我娶不了你。”

童乐眉目之间霎时妩媚全无,绕到王越身后制住王越的关节,用刀片划开了他的喉咙。


童乐想死,却无法停止追寻一个爱人,她只想找一个深爱她的人和他一起死亡,却杀了一个又一个无聊的男人。



2016年11月28日,一疯狂杀戮男性路人的年轻女子,被警方当街射杀。。

2016年11月28日晚,一名曾在故意谋杀案中因匿名目击者报案及时而奇迹般生还的王姓男子被怀疑受到过度刺激精神崩溃,怀抱电视机从24楼跃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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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30 00:34 | 只看该作者

兄弟你好

终于找到了,嘿嘿。加油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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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30 00:36 | 只看该作者

新年问候

新年到了,恭贺新禧。在德国多写一些异域风情的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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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30 08:06 | 只看该作者
流火天兄现在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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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30 14:29 | 只看该作者
怎么会有这么恶心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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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 22:57 | 只看该作者
是啊。在德国。让我羡慕得要死要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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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16 06:23 | 只看该作者
不用说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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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14:42 | 只看该作者
嘿嘿,我知道勒。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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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版|Archiver|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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