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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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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9 10: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美之门

一 美的奥秘
美是抽象与直观的关系总和。
越抽象越美,越直观越美,抽象与直观的最佳结合,才是完美。
抽象是精神角度。直观,是事物的客观性质。美是物性与精神性的完全结合。
二 看到美
美源于抽象。
美是从某个角度看到的东西,这个角度是一个精神角度,叫抽象角。精神在直观之外,所以,这个角度就叫抽象角,以区别和立体角度的不同。只有在这个角度上的时候,人才会看到美。
美是把一块玉,旋转到某个角度。美是把身体,旋转到某个角度。美,只是选定某个角度站立。人经常会突然觉得灵光一闪,是自己看到了那个神秘的角度。美就是一个角度,这个角度在实在之外,在361度之外,在星期八之外,在第十三月之外。这个角度需要用心发现。美的角度,可视为把一个物体侧过来,就可以看到美。除了精神角度,就是几何角度,几何角度,就是直观角度。几何角度,看上去具体,精确,清楚,明白。
山不会觉得水美,水不会觉得山美,因为它们之间是一种平视关系。人和山水之间,才有美,因为人和山水之间,有一个精神偏角。距离产生美。物和物之间(很近),没有美。只有当距离达到生命和物的距离的时候,才有美。这个具体,实际上就是一个抽象角度。生命一旦产生,实际上就开始有了精神偏角,就有了美。
生命和物都是直观的,它们之间的距离感容易理解,而角度感不好理解。生命留下的脚印和尘土之间的角度,则比较好理解,因为它们放在了同一个平面上。生命偏角,就是脚印和尘土的透视角度。一个脚印,在泥土中,就是抽象的,它和一个泥坑不同。生命和山水首先有了这个角度,然后才有了美。
精神角度,不只一个,而是有许多不同的角度,涉及一个360度的范围。山水之间是一种平视关系,是一条水平线,而精神偏角是这个水平线之外的所有角度。所以抽象角是一个非常宽广的角度,美有着各种不同的层次。
人以及各种生命,有不同的精神偏角(抽象角),美的质感不一样。一片枫叶的美,对于动物,在于色彩,是“不透明的”,对于人,在于精神性,情感性,是“透明的”。人的抽象化程度,比动物要大,美更透明化(纯粹性)。
对于不同的人,精神偏角的不同,就是审美品味的不同,审美取向的不同。不同的人,审美取向不一样的,层次、角度都可能不同。
三 抽象之美
一个旋转门,要转到一个精神角度,需要反复的转,一直转到心里有感觉为止。艺术创作,就好像是在转这个角度,通过不停的转,最终抓住这个精神偏角,创造出一个艺术产品。
一个精神偏角,需要转过无数的直观角度。所以说一个精神偏角,等于无限的直观深度。这个深度,就是抽象角所具有的意味。一个抽象角度,等于无穷的直观意味。那么更宽的抽象角,当然具有更多的直观意味。
从抽象角看一个直观事物,或者直观一个抽象事物,都产生美。因为美是直观和抽象的一个关系总和。
从精神角度看到的抽象是一个看不懂的结。抽象艺术,给人看不懂(看不透)的感觉。因为它包括了一个精神角度,这个角度可能需要一生去回味(把玩),在视线之外。结是一个抽象之结,抽象为这个结提供了无限的自由空间。结在这个抽象空间中可以打一个很大的结。任何直观的东西,无论它如何简单,一横一竖,一凹一凸一弯,在抽象中都是一个结。
直观生命,这里生命就是一个直观的抽象事物。生命的抽象,在于脚印和土地之间的偏角关系,情感、精神的抽象,在于死亡(坟墓)和土地之间的偏角关系。所以精神事物的抽象性,实际上隐藏在直观背后。生命的抽象在脚印之侧,在死亡之后。一个人挪开脚步和他的脚印一起站立,就可以露出这个抽象关系,挪开死亡的位置,一个人和死亡一起站立,就可以露出这个抽象关系。
四 直观之美
直观是美的核心。
抽象,是直观的抽象。美的抽象,是眼睛看到的,是耳朵听到的,是心灵感受到的。所以这个抽象,并不是概念抽象(理性抽象),而是直观抽象,不能离开直观。看起来,很美,听起来,很美,都不能离开直观。眼睛、耳朵、心灵直观到美,所以人不能违背自己的眼睛、耳朵、心灵,喜欢就是喜欢,爱就是爱,无法勉强。好看,好听,不需要理由。
美就是直观。当抽象角一定的时候,在某一个抽象角中,美就取决于直观,取决于直观与抽象的结合程度。越直观越美,与抽象结合得越好,就越美。抽象是精神角度。直观,是事物的客观性质。美是物性与精神性的完全结合。
音乐的音符1、2、3具有整数倍的比例关系,这种关系的意义在于直观,简单。美首先要建立在直观基础上,越纯净、纯粹越美。直观如水,要清澈透明。要让眼睛看得懂,耳朵听得懂,就要直观,简单。
黄金分割,在于比例,在于侧面角度,给人一种侧的感觉。美是侧动的美。角度,表现的是抽象。美天生就对角度敏感,这并不是说,一个人不美,而是角度,会给出更多的回味,因为它具有抽象意义。
走进抽象,就是走进美,走进直观,就是走进美。艺术上的精神势,就是精神的仰角,是仰视精神的角度。艺术表现手法,油画、水彩等就是直观的东西,精神仰角,就是抽象的东西,二者的结合,决定艺术品的美。
美,来源于抽象,美依赖于直观。美是直观与抽象的结合,在直观的基础上表现抽象,在抽象的角度上贴近直观。美字分两笔写成,直观是一横,抽象是一竖;直观是一撇,抽象是一捺。美是具体与抽象的关系总和。越抽象,越有味道,越直观,越饱满。
五 美之门
门的美,在于抽象。看到一个门,可以想到很多,人生的门,凯旋门,旋转门,水晶门等等。这些东西,都会赋予门以抽象的意义。
门的美,在于直观。一扇门,它的质地,用什么木头,红木,楠木,这些材质,就是美。
门的美,在于直观与抽象的结合。直观,与精神性结合得到位,能够体现审美主体的精神性,就是美。
六 精神之美
美的事物,会给人愉悦,但是愉悦不是美的原因。愉悦是精神的原因,是精神高潮。美是精神性的一种,美是精神,看见美,即被震撼,被摄魂。
美是虚或形式具有的精神性。虚或,就是与精神关联。虚或形式,就是生命产生同时关联起来的形式。虚或,就是抽象,形式就是直观。这个定义本身隐含着直观和抽象这两个要素。
虚或是美的精神质。直观与抽象,是美的要素,但不是美本身的质。直观不是美,抽象也不是美。虚或的质才是美。直观是宽,抽象是长,它们的面积才是美,面积和长宽是两个概念。虚或是美的精神质,越美,也就是这种质越多。越虚或越美,越美越虚或(钱越多越富有)。
美是直观与抽象的关系之和,而不是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之和。美具有主观性,也具有客观性,但主观不是美的原因,客观也不是美的原因。主观是一个二次关系,是建立在直观基础上的二次关系。对生命直观的再次指称,才是主观。任何生命都有直观,但不能叫主观。客观也是一样的,客观是直观的一个二次关系,直观对象之下的实体性,被叫做客观,客观就是生命之西,是生命所面对的物质性。主观仅仅可以说是一种抽象角度,客观仅仅是直观对象的实体性。主客关系之和,是实在体。抽象与直观关系之和,才越过了精神边界,踏入了精神领地,生命之北。
美是精神之美。对石头怀着特别的感情,就会有特别的美。坡,同样是青草坡,从生命半坡的角度看的时候,会有特别的美。精神角度的开拓,也是美的开拓。直观性质的开拓,是美的开拓。一个艺术品,就是一个看不懂的结(根雕),或者是充满意味(精神势)的直观(书法),或者是充满精神性的直观(生命半坡)。
美是抽象与直观的总和,简简单单,清楚明了。直观就是纯净得如一滴水,抽象就是美得看不懂。这个定义,是所有美的定义中最完美,最好懂,最具有操作性的定义。

[ 本帖最后由 平板 于 2008-3-9 10: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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