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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中的修辞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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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6 13: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借代

比喻是用一相似事物代替另一相似事物,而借代则是用相关的事物来代替另一相关事物。例如下列经文中的“律法”和“先知”:

太 5:17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5: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5:19  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  

这里的“律法”和“先知”本来不是两个平行的概念,律法是条文,先知是人,是两个不同类的概念。这两个词在这里是用了借代的修辞方法,律法,或摩西律法,指摩西五经;而先知是指先知书。这两样加在一起,就是摩西五经加上先知书,就代表整个旧约,可以说又是用部分代整体的方法,所以这一词组可以称为双重借代。而5:18单用“律法”一词也可以是这样的借代用法,指整个旧约,而且从上下文来看是这样的意思,而应该不是单指摩西律法的条文,因为上文刚刚讲过,律法(书)和先知(书)都是不能废去的。单用“律法”一词来代表旧约的一个明显例子是约翰福音12章34节“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显然“基督永存”并非在摩西律法的条文上可以找到,而是在整本旧约的其他书里面,如撒母耳记关于大卫之约、诗篇、以赛亚书、弥迦书等。


类似的用法还有:“摩 西 和 先 知 的 话”、“摩 西 和 众 先 知”、“摩 西 的 律 法 , 先 知 的 书 , 和 诗 篇 上 所 记 的”。

路 16:29  亚 伯 拉 罕 说 , 他 们 有 摩 西 和 先 知 的 话 , 可 以 听 从 。

路 24:27  于 是 从 摩 西 和 众 先 知 起 , 凡 经 上 所 指 着 自 己 的 话 , 都 给 他 们 讲 解 明 白 了 。
  
路 24:44  耶 稣 对 他 们 说 , 这 就 是 我 从 前 与 你 们 同 在 之 时 , 所 告 诉 你 们 的 话 , 说 , 摩 西 的 律 法 , 先 知 的 书 , 和 诗 篇 上 所 记 的 , 凡 指 着 我 的 话 , 都 必 须 应 验 。

所以主耶稣在太5:17-19里是说他来是要成全旧约的应许、预言和预表。旧约既然是神的话(如诗篇119所表达的),主的意思是说他的话是不能废去的,即路21:33所表达的:

路 21:33  天 地 要 废 去 , 我 的 话 却 不 能 废 去 。  

当然主第一次来的时候,还没有成全旧约所有的预言和应许,但主再来的时候,他要成全一切。


另外用部分代整体的例子是用希腊人(希利尼人)代表所有外邦人,而犹太人加上希腊人就代表所有人类,如:

罗 1:16  我 不 以 福 音 为 耻 。 这 福 音 本 是 神 的 大 能 , 要 救 一 切 相 信 的 , 先 是 犹 太 人 , 后 是 希 利 尼 人 。

罗2:9  将 患 难 , 困 苦 , 加 给 一 切 作 恶 的 人 , 先 是 犹 太 人 , 后 是 希 利 尼 人 。  
2:10  却 将 荣 耀 , 尊 贵 , 平 安 , 加 给 一 切 行 善 的 人 , 先 是 犹 太 人 , 后 是 希 利 尼 人 。  

罗 3:9  这 却 怎 麽 样 呢 。 我 们 比 他 们 强 麽 。 决 不 是 的 。 因 为 我 们 已 经 证 明 , 犹 太 人 和 希 利 尼 人 都 在 罪 恶 之 下 。  

罗 10:12  犹 太 人 和 希 利 尼 人 , 并 没 有 分 别 。 因 为 众 人 同 有 一 位 主 , 他 也 厚 待 一 切 求 告 他 的 人 。  

罗 3:28  并 不 分 犹 太 人 , 希 利 尼 人 , 自 主 的 , 为 奴 的 , 或 男 或 女 。 因 为 你 们 在 基 督 耶 稣 里 都 成 为 一 了 。  

所以这样看来,旧约用希伯来文,新约用希腊文写,也是有类似的代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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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16 13:19 | 只看该作者
(二)夸张

夸张作为一种修辞手法,是大家所熟悉的,如李白的“白发三千丈”。圣经也常用这种方法来强调某件事,如:

路 18:25  骆 驼 穿 过 针 的 眼 , 比 财 主 进 神 的 国 , 还 容 易 呢 。

这里骆驼穿过针眼是一种夸张的说法。有一种解释试图照字面去理解,于是查考说有一个叫作“针眼”的很小的门,骆驼要过去很难,这种考证也很难证实。另外也有人误解这节经文,既然骆驼不能穿过针眼,那么富人就不能进神的国了,于是就产生疑问。其实这是用夸张的说法,强调富人不可能靠着钱财进天国。富人很可能因为财物上的富足,无所缺乏,就忽略了灵性上真正的需要。耶稣接下来解释说,靠人自己不能得救,唯有靠神才能得救(不论穷富)。有的人虽然不富有,但是觉得自己聪明能干,不需要神的救恩,这样的人也是跟依靠钱财的富人一样,不能得救。

其他例子还有

太 5:29  若 是 你 的 右 眼 叫 你 跌 倒 , 就 挖 出 来 丢 掉 。 宁 可 失 去 百 体 中 的 一 体 , 不 叫 全 身 丢 在 地 狱 里 。  
5:30  若 是 右 手 叫 你 跌 倒 , 就 砍 下 来 丢 掉 。 宁 可 失 去 百 体 中 的 一 体 , 不 叫 全 身 下 地 狱 。  

这些都是用夸张的说法来强调罪的后果的严重性,所以必须决然离弃罪。

再如

太 18:6  凡 使 这 信 我 的 一 个 小 子 跌 倒 的 , 倒 不 如 把 大 磨 石 拴 在 这 人 的 颈 项 上 , 沉 在 深 海 里 。  

这里是说使人跌倒的严重性,而不是说我们可以将绊倒人的人拴在石头上,扔到海里去。

夸张作为一种修辞方法,与夸大不同,目的是为了加强表达的效果。耶稣上面的教导,并非言过其实,但也不是要我们照字面去理解。有人不明白这种夸张的修辞方法,于是对玛3:10“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提出质问说“请问有哪位基督徒正在遵守十一财物奉献,上帝按照第10节的应许赐财物的福,使他们家达到无处可容呢?”我们如果明白了夸张这一修辞手法,就能避免犯这样的解经错误。

玛 3:10  万 军 之 耶 和 华 说 , 你 们 要 将 当 纳 的 十 分 之 一 , 全 然 送 入 仓 库 , 使 我 家 有 粮 , 以 此 试 试 我 , 是 否 为 你 们 敞 开 天 上 的 窗 户 , 倾 福 与 你 们 , 甚 至 无 处 可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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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16 13:20 | 只看该作者
(三)借喻

借喻与明喻和暗喻相比,本体在句子中不出现,只出现喻体,所以需要确定本体是什么,而这并不都是容易确定的。通常可以遇到下列三种情形:
(1)直接的上下文有明确解释;
(2)直接的上下文没有明确解释,但其他地方的经文可以用来解释;
(3)直接的上下文没有明确解释,也没有其他经文与这个比喻有关,可以提供解释的线索。

(1)直接的上下文有明确解释。
这种情形上下文已经提供了解释,答案是明确的。如马太福音13章25-30麦 子和稗 子 的比喻,门徒不明白而问主,所以主在37-40作了解释。

(2)直接的上下文没有明确解释,但其他地方的经文可以用来解释。如:

太 7:13  你 们 要 进 窄 门 。 因 为 引 到 灭 亡 , 那 门 是 宽 的 , 路 是 大 的 , 进 去 的 人 也 多 。  
7:14  引 到 永 生 , 那 门 是 窄 的 , 路 是 小 的 , 找 着 的 人 也 少 。

这里直接的上下文没有解释窄门和小路 是什么意思。但如果参考约翰福音10:7-9节主耶稣的话“我就是羊的门”、“我就是门”及14:6“我就是道路”,就能确定这里的窄门和小路是指主自己,除他以外,没有别的门,没有别的路,可以通向永生。

(3)直接的上下文没有明确解释,也没有其他地方的经文与这个比喻直接有关,可以提供解释的线索。
这种情形下,比喻的解释可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会有几种不同观点。如马太福音25章绵羊和山羊的比喻,绵羊和山羊到底是指哪些人或哪两个群体,有不同的解释,如

        1。比喻信徒和非信徒 (灵修版圣经)
        2。这两类都是大灾难时的外邦人。(马唐纳《新约圣经注释》)

丁良才的《耶稣圣迹合参注释》列 出下列5种主要的解释:
        3。主耶稣再来时,所有仍活在世上的外邦人。(与马唐纳的解释基本相同)
        4。主耶稣再来时,仍活在世上自称是基督徒的人(包括真门徒与假门徒)。
        5。主耶稣再来时,所有未曾听见福音的外邦人。
        6。从创世以来所有的死人活人,不论听过福音与否。
        7。这段所记的,是主耶稣说明将来诸审判之准则。

上面基本上有6种不同解释。遇到这种情形,我们可以对照不同的观点,来确定哪一种观点最为可取,但要避免轻易断定其他观点一定错误。


以上的情形,不难确定句子中使用了比喻。大部分的情况下,一句话是否是比喻,是能够确定的。但也有一些情形,却不一定那么明显。如约翰福音第6章的下列经文中“我的肉”、“我的血”:

6:51  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著。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
6:53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  
6: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  
6:55  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6:56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  

当时的犹太人听见这些话,以为是照字面理解,于是大惑不解,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

主的门徒中有好些人也是照字面理解不能明白,说:“这话甚难,谁能听呢?”  

主在这里说的“我的肉”、“我的血”到底是直言照字面解释呢?还是一种比喻?主知道门徒心里困惑,于是说:

6:63  叫人活著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  
6:64  只是你们中间有不信的人。”耶稣从起头就知道谁不信他,谁要卖他。  

显然,这两节解释了上面51-56一段话的真正意义。主耶稣上面不是在讲属物质的血肉、属肉体的生命,而是指灵里的生命,永远的生命,而这个生命不是靠肉体的吃喝能够得到的,而是信他的话语、接受他才能够得到的。正如约翰福音3:16 “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及1: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 神的儿女。”所以这里清楚地告诉我们,吃他的肉、喝他的血的真正意义是相信他、接受他,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永远的生命。

我们可以注意到以下几点:
1。主耶稣在29、        35、40、47等节清楚明白地告诉众人,“信的人有永生”,可是犹太人不肯相信。犹太人既然不信,所以主就改用比喻。
2。比喻是对众人讲的:“这些话是耶稣在迦百农会堂里教训人说的。 ”(59节)
3。耶稣的解释是对门徒讲的。
4。彼得的回答说明他这次是听明白了,他说“你有永生之道”,“我们已经信了”:
      6:68  西门彼得回答说:“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  
      6:69  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 神的圣者。”  

主耶稣就是那永生之道,他是道成肉身。信他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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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16 13:21 | 只看该作者
(四)双关(1)- 字词双关

双关许多时候是利用发音或拼写相同或相近的字词来表达。但通常经过翻译以后,已经很难保留这样一个生动的表达形式。所以一般只有参考一些注释或对原文有一定的了解,才能看出原文双关的含义。

(1)
赛 5:7  万 军 之 耶 和 华 的 葡 萄 园 , 就 是 以 色 列 家 , 他 所 喜 爱 的 树 , 就 是 犹 大 人 。 他 指 望 的 是 公 平 , 谁 知 倒 有 暴 虐 ( 或 作 倾 流 人 血 ) 。 指 望 的 是 公 义 , 谁 知 倒 有 冤 声 。  

这里“公平”(mishpat)和“暴虐”(mispah),在原文发音近似;“公义”(sedapah)与“冤声”(se'aqah)在原文发音也近似。这里用非常生动的手法描绘出以色列人的行为,与神的要求相比,真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参考启导本圣经)

(2)
耶1:10  看 哪 , 我 今 日 立 你 在 列 邦 列 国 之 上 , 为 要 施 行 拔 出 , 拆 毁 , 毁 坏 , 倾 覆 , 又 要 建 立 , 栽 植 。  
1:11  耶 和 华 的 话 又 临 到 我 说 , 耶 利 米 , 你 看 见 什 么 。 我 说 , 我 看 见 一 根 杏 树 枝 。  
1:12  耶 和 华 对 我 说 , 你 看 得 不 错 。 因 为 我 留 意 保 守 我 的 话 , 使 得 成 就 。  

“杏树”的异象有双重含义。杏树比其他树木更早开花,宣告早春来临(在阴历二、三月),这是说神所定的恩典会很快来到(10节)。“杏树”(shaqed)在希伯来文和“警醒”、“留意”(shoqed)一字十分相似;一语双关,提醒先知,神注意并管理人间一切,他所说的话一定应验(“留意保守”)。(启导本圣经)

(3)
太 16:18  我 还 告 诉 你 , 你 是 彼 得 , 我 要 把 我 的 教 会 建 造 在 这 磐 石 上 , 阴 间 的 权 柄 , 不 能 胜 过 他 。 ( 权 柄 原 文 作 门 )  

耶稣这话是借希腊文谐音来说的双关语:“你是彼得(Petros,小石),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petra指巨石,不是人名)上”;他没有说“建在你彼得身上”。教会的基础是基督自己。(启导本圣经)

新约里有多处提到磐石(petra),都是指主耶稣,如太7:24-25(主耶稣,主的道),罗9:33,林前10:4,彼前2:8,而没有一次用来指彼得。所以这里主说他要将教会建立在这磐石上,这磐石是指着他自己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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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16 13:21 | 只看该作者
(五)双关(2) - 语义双关

除了利用字词的发音和拼写的双关以外,有时一句话除表面上的意义以外,还有言外之意,一语双关。这种双关,有时从经文内容能明显确定,有时可能不那么容易确定。

(1)
撒下 7:12  你 寿 数 满 足 , 与 你 列 祖 同 睡 的 时 候 , 我 必 使 你 的 后 裔 接 续 你 的 位 。 我 也 必 坚 定 他 的 国 。  
7:13  他 必 为 我 的 名 建 造 殿 宇 。 我 必 坚 定 他 的 国 位 , 直 到 永 远 。  

这里表面上“你的后裔”是指所罗门,但“他的国位,直到永远”又不可能指所罗门,因为所罗门的国位,不可能到永远。所以这里既是指所罗门,又是指基督。因为从肉身来说,基督是大卫的后裔(罗1:3)。7:13就包含了基督永存的信息。

注意接下来的两节是单单指所罗门:

7:14  我 要 作 他 的 父 , 他 要 作 我 的 子 。 他 若 犯 了 罪 , 我 必 用 人 的 杖 责 打 他 , 用 人 的 鞭 责 罚 他 。  
7:15  但 我 的 慈 爱 仍 不 离 开 他 , 像 离 开 在 你 面 前 所 废 弃 的 扫 罗 一 样 。  

(2)
太 22:20  耶 稣 说 , 这 像 和 这 号 是 谁 的 。  
22:21  他 们 说 , 是 该 撒 的 。 耶 稣 说 , 这 样 , 该 撒 的 物 当 归 给 该 撒 , 神 的 物 当 归 给 神 。 (和合本)

22:20 耶稣问他们:“这是谁的像,谁的名号?”
22:21 他们回答:“凯撒的。”他就对他们说:“凯撒的应当归给凯撒, 神的应当归给 神。”(新译本)

马太福音22:21这节经文,原文没有“物”字,新译本没有加上这个“物”,至少是更加忠于原文。加上“物”字则对经文的意义有一定限制。英文译本大多接近和合本的翻译,将“物”加进去了,而下列译本则没有“物”(things)字:

22:21 "Then give Caesar what is his, and give God what is his." (The Message)
22:21 They say to him, Caesar's. Then he says to them, Pay then what is Caesar's to Caesar, and what is God's to God.(Darby Translation)
22:21 They said, `Caesar's'. Then he said to them, `Give to Caesar what belongs to Caesar. And give to God what belongs to God.' (Worldwide English)

从表面来看,这里是在讲纳税的事,所以好象是单和钱财有关,神的(物)似乎就是指应该归给神的钱财的奉献。但神难道就仅仅关心钱财的奉献?有凯撒的像的,当归给凯撒;那么有神的像的,当归给神。什么是有神的像的呢?是人。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神的形像。神要的是属他的人完完全全奉献给他,而不只是金钱。(参考《耶稣圣迹合参注释》)

罗 12:1  所 以 弟 兄 们 , 我 以 神 的 慈 悲 劝 你 们 , 将 身 体 献 上 , 当 作 活 祭 , 是 圣 洁 的 , 是 神 所 喜 悦 的 。 你 们 如 此 事 奉 , 乃 是 理 所 当 然 的 。  
12:2  不 要 效 法 这 世 界 。 只 要 心 意 更 新 而 变 化 , 叫 你 们 察 验 何 为 神 的 善 良 , 纯 全 可 喜 悦 的 旨 意 。

罗马书12章的“将身体献上”的“身体”是用借代的修辞方法,代表全人。不只是将属物质的身体献上,而表示全人的奉献,身心灵完全的献上,不再为自己而活。因为人有神的形像,应当归给神。这是神向信徒所定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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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16 13:22 | 只看该作者
(六)比拟

比拟是一种常用的修辞方法。比拟包括拟人、拟物、以抽象拟具体。圣经里也常用这一修辞手法。

(1)拟人
拟人可能是比拟当中大家最熟悉的一种。如:

1、诗24:9 众城门哪,你们要抬起头来.永久的门户,你们要把头抬起。那荣耀的王将要进来。

城门要抬起头来,迎接那荣耀的王。我们的心门如何?

再如:

2、赛1:2 天哪,要听,地阿,侧耳而听。因为耶和华说,我养育儿女,将他们养大,他们竟悖逆我。

将天地拟人化,有耳可听。天地都听神的话,而以色列人却背逆不听神的话(世人也是如此)。天地都见证人的罪。

3、路19:40 耶稣说:我告诉你们,若是他们闭口不说,这些石头必要呼叫起来。

如果神的子民不赞美神,那么连石头都要呼叫颂赞神!

(2)拟物
赛 40:23 他使君王归于虚无,使地上的审判官成为虚空。
   40:24 他们是刚才栽上,(刚才或作不曾。下同)刚才种上,根也刚才扎在地里,他一吹在其上,便都枯乾,旋风将他们吹去,像碎秸一样。

世上的君王拟草木禾秸,转眼便枯乾、被风吹去。唯有耶和华神是创造的主、掌管的主、审判的主。

(3)以抽象拟具体
这一种比拟可能是大家不太熟悉或者不太清楚的。圣经里有很多地方用这种手法。如:

1、诗58:2 不然、你们是心中作恶.你们在地上秤出你们手所行的强暴。(和合)
         不是的,你们心中策划奸恶;你们的手在地上施行强暴(本句原文作“你们在地上称出你们手中的强暴”)。(新译本)

“强暴”本来是一个抽象名词,这里具体化为能够秤量的,非常地生动形象。新译本的翻译就失去了原文的风采,好在新译本将原文仍然作为注解保留。

2、诗30:11 你已将我的哀哭变为跳舞、将我的麻衣脱去、给我披上喜乐.(和合)
       你已经把我的悲哀变为舞蹈,把我的麻衣脱去,又给我穿上欢乐;(新译)

这里“喜乐”(欢乐)具体化为衣服一样可以“披(穿)上”,生动形像地表达出诗人从悲哀化为喜乐的心情。新译本也保留了原文的风采。

3、箴3:3 不可使慈爱诚实离开你.要系在你颈项上、刻在你心版上。(和合)
      不可让慈爱诚实离开你,要系在你的颈项上,刻在你的心版上。(新译)

这里“慈爱诚实”具体化为珠宝一样可以戴在颈项上、契约文字一样可以刻录下来,生动形像地表达了慈爱诚实的宝贵及不可背弃。

4、提前6:10 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愁苦”拟“刀剑”,贪恋的后果之严重如警钟长鸣。

5、林前 11:29 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和合)
           因为那吃喝的人,如果不辨明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定在自己的身上的罪了。(新译)

这里将“罪”具体化为食物一样可以吃喝的,因为这里本来是在讲吃喝(饼和杯),所以用“吃喝自己的罪”非常自然、贴切和形像,与“吃官司”有异曲同工之效。“罪”字原文κριμα是一个名词“定罪”,但中文里没有一个对应的名词,中文“定罪”是一个动宾结构的词组,如果翻译成“吃喝自己的定罪”,不太符合中文的表达习惯。而和合本翻译成“吃喝自己的罪”,既保留了原文的意思,又不失原文的生动表达形式,实在是和合本翻译的佳例之一。

有人不明白比拟这一中西共有的语言修辞方法,因此误以为和合本这一句的翻译是误译。但如果明白了这一修辞手法,就不会产生这样的误解了。比较起来,新译本将这句翻译成“吃喝定在自己的身上的罪”在文字上就比较别扭。所以了解一些基本的语言修辞手法,对于理解和翻译圣经的一些经文是有一定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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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排比(Parallelism)

排比是常用的一种修辞手法。因为太常用了,心想大家都知道,所以本来没有准备分享这个内容。但最近看到有的帖子,作者大概不明白这一修辞方法,再加上断章取义的解释,而引起解经上的错误,因此觉得还是有必要简单介绍一下这个表达方法,希望对于理解一些相关的经文有所帮助。

对于范围、性质相同或相似的意念,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结构平行的从句来表达,这种修辞技巧叫做排比。如:

诗19:1    诸天述说神的荣耀.
             穹苍传扬他的手段。
19:2     这日到那日发出言语.
            这夜到那夜传出知识。
19:3    无言无语、也无声音可听。
19:4    它的量带通遍天下、
          它的言语传到地极。 神在其间为太阳安设帐幕.
19:5    太阳如同新郎出洞房、又如勇士欢然奔路。
19:6    它从天这边出来、绕到天那边.没有一物被隐藏不得它的热气。
19:7    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
          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愚人有智慧。
19:8    耶和华的训词正直、能快活人的心.
           耶和华的命令清洁、能明亮人的眼目。
19:9    耶和华的道理洁净、存到永远.
           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
19:10    都比金子可羡慕、且比极多的精金可羡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
19:11    况且你的仆人因此受警戒、守着这些便有大赏。
19:12    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愿你赦免我隐而未现的过错。
19:13    求你拦阻仆人、不犯任意妄为的罪.不容这罪辖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
19:14    耶和华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阿、愿我口中的言语、心里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悦纳。

第1节不是在说两件事,而是同一件事,即诸天穹苍都彰显神的荣耀、神的伟大。诸天和穹苍,表达同样的意思。

第2节也不是说两件事,而是日日夜夜都在述说、传扬。言语和知识,也表达同样的意思。

第7节到9节用六个平行句说明神的道之宝贵:能苏醒人心、使愚人有智慧、快活人的心、明亮人的眼目、存到永远、全然公义。这里耶和华的律法、法度、训词、命令、道理、典章,是神所启示的话语的各方面,不能简单分割开来,而是用排比的修辞技巧来表达相同及相关的意念。我们当然也可以说,耶和华的道理全备、能苏醒人心,耶和华的道理真实、全然公义等等。这些都是互相关联的,而不是各自独立的陈述。

另一个这样的例子是罗马书10章10节:

罗10:9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
10:10    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
                     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

有人解释这一节,将称义和得救截然分开,认为得救只要口里承认,而不需要信心。这样的解经真令人哭笑不得。这里明显是用排比的方法来表达救恩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而并不是在讲如何得救和如何称义的区别。第9节可以证明这一点,即得救与信心有关。其他经文,如徒16:31,也可以证明这一点,即得救离不开信心。我们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这类的经文了。

徒16:29 禁卒叫人拿灯来、就跳进去、战战兢兢的、俯伏在保罗西拉面前.
16:30    又领他们出来、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
16:31    他们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

另外如果我们明白得救和称义到底是什么意思,当然也不会犯这样的解经错误。得救的主要意思是脱离罪的刑罚(当然还包括将来身体得赎);而称义的意思,一是不算有罪,二是神将基督的义加给我们。如果一个人没有称义,仍然算为有罪,怎么可能得救呢?而一个已经称义、不算有罪、被神称为义的人,有可能是不得救的吗?所以显然得救和称义是不可能分开来的。不可能一个人得救而没有称义,也不可能一个人称义而不得救。两者无法分开。救恩还有其他一些必然结果,在此就不多讲了,大家可以参考救恩论。

另外,这样的排比结构在罗10章多次出现,用来强调所要表达的内容:

10:18    但我说、人没有听见么.诚然听见了.
      『他们的声音传遍天下、
        他们的言语传到地极。』

10:19    我再说、以色列人不知道么.先有摩西说、
      『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动你们的愤恨.
        我要用那无知的民、触动你们的怒气。』

10:20    又有以赛亚放胆说、
『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
没有访问我的、我向他们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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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ke

为爱挥剑的流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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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2 15:13 | 只看该作者
刘峰版主着实很辛苦
只是感觉回应的会员太少了
还需要加大宣传和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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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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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2 17:5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很好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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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24 10:15 | 只看该作者
理解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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