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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卡夫卡的遗嘱 [打印本页]

作者: Bernhardt    时间: 2006-10-3 20:55
标题: 卡夫卡的遗嘱
关于卡夫卡要求马克思·布罗德销毁他著作的遗嘱,向来说法不一,昆德拉这样的作家认为卡夫卡不愿出版他的作品,使他成为一个客体,受后人审判,他指责布罗德违背了卡夫卡的意愿

“布洛德创造了不服从亡友的可遵循的榜样;一个对于那些想超越作者最后意愿或泄露其最隐私的秘密的人们的裁判先例。”

博尔赫斯的理解不大相同,他认为卡夫卡如果真的想要烧毁遗稿,他自己就能做到,可他却委托别人去做,目的是摆脱责任,而不是要人照办他的吩咐。他还提到维吉尔也曾嘱托友人烧毁埃涅阿斯记的原稿。(《弗兰茨·卡夫卡<变形记>》博尔赫斯注),他据此认为布罗德是履行了卡夫卡的遗嘱

我比较倾向于昆德拉的看法,但博尔赫斯的见解也有一定道理。卡夫卡是个谜一般的人物,他的遗嘱也是扑朔迷离。不过多亏了布罗德,我们才能读到这位天才的作品。
作者: 寒鸦    时间: 2006-10-4 14:40
我是比较赞成博尔赫斯的看法。卡夫卡的个性!
作者: kenshin    时间: 2006-10-5 14:08
我也一直以来都坚持博尔赫斯的看法
卡夫卡式的逃避
作者: 寒鸦    时间: 2006-10-8 22:51
感觉不像是逃避的逃避!
作者: kenshin    时间: 2006-10-9 13:11

完全赞同
作者: Bernhardt    时间: 2006-10-10 16:34
原帖由 寒鸦 于 2006-10-8 10:51 PM 发表
感觉不像是逃避的逃避!

Why?
作者: kenshin    时间: 2006-10-10 18:17
我的领悟:
逃避当然是分思想和行动的
文字所能寄托的只是思想
至于行动完全是一种不好应证的假设
所以只是说明不像是逃避的逃避
仅仅是个人的理解
还希望寒鸦兄能够指明
作者: 寒鸦    时间: 2006-10-10 22:35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现在也有很多人是这样的!
卡夫卡真的是想逃避?还是他本不想逃避,而不得不逃避?然后他还是觉得有所不甘,于是就放弃了自己的选择,就像我最近看的一部电视剧一样,那个父亲告诉主人公,你没有选择的条件,你没有资格!然后他吧这样的资格或者条件就丢掉了,彻底承认自己的无能为力,然别人去决定吧!让他人!
作者: kenshin    时间: 2006-10-10 23:02

欣赏!
作者: velvets    时间: 2006-10-30 23:01
xxx对这个问题我觉得没必要死磕

[ 本帖最后由 velvets 于 2006-10-30 11:28 PM 编辑 ]
作者: kenshin    时间: 2006-11-4 17:12
仅仅讨论一下而已
切磋思想没有什么不好吧
呵呵
作者: Godot    时间: 2006-11-9 22:13
你的说法让我想到了卡夫卡的短篇《召募军队》。小说里有一个貌似想逃避征兵的人,他并不真的想逃,只是没有勇气,需要别人将他从明显的隐藏处抓出来。用这个解释卡夫卡的遗嘱大概比较恰当。
原帖由 kenshin 于 2006-10-10 06:17 PM 发表
我的领悟:
逃避当然是分思想和行动的
文字所能寄托的只是思想
至于行动完全是一种不好应证的假设
所以只是说明不像是逃避的逃避
仅仅是个人的理解
还希望寒鸦兄能够指明

作者: kenshin    时间: 2006-11-9 23:14

看来有必要联系起来思考一下呢
谢谢Godot兄的指点
以后也请多多指教啊
作者: Bernhardt    时间: 2006-11-10 12:10
戈多?原来就在这里。等了好久了
作者: Bernhardt    时间: 2006-11-10 12:12
卡夫卡晚年人在维也纳,作品手稿大多留在布拉格,在他生命的晚期,想要亲自去烧已经来不及了,他只有叫他身边最好的朋友帮他了却心愿
作者: 清明    时间: 2006-11-10 12:30
我赞成velvets的说法,过多地讨论这个问题意义不大。我觉得应该把视点放在阅读的意义上,放在文本的解读和阐释上。
作者: nightele    时间: 2006-11-10 12:54
原帖由 Bsharribullet 于 2006-11-10 12:10 发表
戈多?原来就在这里。等了好久了


我也等了好久哈...都没见人影呢....现在看到真人出现...还不吓死

我是爱斯....谁是佛拉基?....如果我说我是佛拉基....那我不是爱斯了..于是等待....等待您来给我们解答....
呵呵...荒诞剧好玩的很
作者: kenshin    时间: 2006-11-10 17:02
原帖由 Bsharribullet 于 2006-11-10 12:10 发表
戈多?原来就在这里。等了好久了

难道是马甲?我看的注册时间是06年11月8日呢
作者: kenshin    时间: 2006-11-10 17:04
原帖由 清明 于 2006-11-10 12:30 发表
我赞成velvets的说法,过多地讨论这个问题意义不大。我觉得应该把视点放在阅读的意义上,放在文本的解读和阐释上。

确实是这样
不过,从另外的层面上来说。遗嘱给了我们去了解卡夫卡指了一条捷径。不然,我们恐怕还要花上更多的时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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