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笛外国文学论坛

标题: 读到你喜欢的文章,请留下你的足迹! [打印本页]

作者: mu    时间: 2006-3-21 21:09
标题: 读到你喜欢的文章,请留下你的足迹!
芦笛里很多很好的评论性文章相信有很多朋友读过,但是回复的却不是很多。
我想认真的回复比发新帖还要重要!
我想如果有感受,还是不要吝啬笔墨,写下来吧!这样对辛苦收集文章的作者也是一种回报吧!
作者: Hermes    时间: 2006-3-22 14:17
说得对,支持
作者: sych    时间: 2006-3-25 23:08
标题: 说得对~一定要非常鼓励回帖!

作者: sych    时间: 2006-3-25 23:12
标题: 一个建议!
牧先生的这个帖子不要设成广告吧~

我刚开始一看~还以为芦笛也开始有别的广告了,不敢点。

后来点了一下,才知道是很好的倡议啊~虽然广告有广而告之的意思,但是容易产生歧异
作者: mu    时间: 2006-3-27 17:28
恩,对,那么改过来~
作者: 地狱一季    时间: 2006-4-14 11:09
做人要厚道,看贴要回贴。
作者: 明明如月    时间: 2006-5-17 13:56
对辛苦收集文章的作者也是一种回报!
赞同!
作者: 未明    时间: 2006-5-21 01:22
嘿嘿,来踩牧人来了:)
作者: 未明    时间: 2006-5-28 00:37
另:题目眼熟:):)
作者: chen_xinjfromDL    时间: 2006-5-28 12:38
一定一定...
作者: 舞者    时间: 2006-5-28 14:42
顶五六下。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后读了帖子,哪怕是留下个“阅”字(如同点牛哄哄的网人),也要留点痕迹。给劳动的同学们一点回应。

可以略加改良,说“喜阅”,或“不阅”。
作者: countzero    时间: 2006-6-22 19:44
以前怕到处乱回帖有灌水嫌疑啊~~~

既然提倡了,那就~~~

我的水桶呢~~~
作者: kenshin    时间: 2006-6-23 13:27
水啊水啊
为什么到处都有你的痕迹?
水啊水啊
原来到处都是你的精灵。
作者: 老子    时间: 2006-6-23 13:39
明白了
作者: 阿多斯    时间: 2006-7-14 17:30
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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