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新英格兰时期的作家和作品推荐 [打印本页] 作者: Giorgio 时间: 2009-5-26 07:30 标题: 新英格兰时期的作家和作品推荐 本帖最后由 Giorgio 于 2009-5-26 12:49 编辑
新英格兰时期
爱默生、梭罗、霍桑
(New England's Day)
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 (Ralph Waldo Emerson, 1803-82)
生於波士顿,父亲和祖父都是牧师。毕业於波土顿拉丁学校与哈佛大学。一八二九年在波土顿第二教堂任牧师,娶埃伦·塔克为妻。一八三一年妻死,翌年辞去牧师职务,首次去欧洲旅行(另两次在一八四七年和一八七二年)。回国後住在麻塞诸塞州的康考德;一八三五年与莉迪亚·杰克逊结婚,开始写作与讲学生涯,逐渐出名。虽常去波士顿并常外出讲演,仍住在康考德,尽量不参与公务,但在康考德是个关心公益的公民。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热心於废奴运动。作品有《论自然》(Nature, 1836);在哈佛大学发表的《论美国学者》演说('American Scholar' oration, Harvard, 1837);《神学院致辞》(Divinity School address, Harvard, 1838);《散文选》(Essays, 共两卷,分别於一八四一年和一八四四年出版);《诗集》(Poems, 1847);《代表人物》(Representative Men, 1850);《英国人的性格》(English Traits, 1856);《论行为》(The Conduct of Life, 1860);《五朔节》(May Day, 诗集,1867);《社会与孤独》(Society and Solitude, 1870);《文学与社会目的》(Letters and Social Aims, 1876)。
亨利·大卫·梭罗 (Henry David Thoreau, 1817-62)
生於麻塞诸塞州康考德,父亲经营商店失败後改行制造铅笔。在哈佛大学读书期间并无过人之处,但博览群书。毕业後,当过短时间的教师。与爱默生相契,一八四一到四三年住在爱默生家里。在斯泰顿岛住过几个月,当爱默生侄子的家庭教师。不久,结识了纽约的作者和编辑,发表过一两篇批评文章,可是总觉得不快和不安(“他们说有一家《妇女伴侣》杂志,肯出很高的稿费──可是我不写迎合这类趣味的文章”)。他终身未娶,後来一直住在康考德附近。一八四五至四七年在华尔腾湖滨搭了一间小屋,独自住在那里读书写日记。回康考德後或写日记、讲演,或在乡间小游和测量。一八四九年出版《在梅里马克河上一周》(A Week on the Concord and Merrimack Rivers)与政论文《论公民的不服从》(Civil Disobedience)(原名《抗拒政府》)(Resistance to Civil Government)。其他主要作品有《瓦尔登》(Walden, 1854),杂文和诗。
纳撒尼尔·霍桑 (Nathaniel Hawthorne, 1804·64)
生於麻塞诸塞州塞勒姆。父为船长,一八0八年去世。曾在缅因州博多因学院就读,与朗费罗和後来当选为美国总统的佛兰克林·皮尔斯相识。毕业後隐居塞勒姆,写了一本名叫《范肖》(Fanshawe)的小说,在一八二八年匿名出版,还有一些短篇小说与小品文(辑为《重讲一遍的故事》(Twice-Told Tales, 两集分别於一八三七及一八四二年出版)。一八三六年离开塞勒姆去波士顿,一面写作,一面在海关任职。一八四一年参加创办布鲁克农场,一八四二年与有超验论思想(transcendentalist)的索菲娅·皮博迪("爱默生先生是纯音正调")结婚并搬到康考德"古宅"居住,写了更多的短篇和小品文,都收集在一八四六年出版的《古宅青苔》(Mosses from an Old Manse)里。一八四六到四九年在塞勒姆任港务总监;後来迁居伯克夏,与梅尔维尔相契。一八五三到五七年任美国驻利物浦领事,後至义大利,一八六○年回到康考德。第一部成功的小说《红字》(The Scarlet Letter)於一八五0年出版,其後尚有《带七个尖角阁的房子》(The House of the Seven Gables, 1851),《福谷传奇》(The Blithedale Romance, 1852)与《玉石雕像》(The Marble Faun, 1860)。其他作品有短篇小说集《雪影》(The Snow Image, 1851),儿童故事集《坦格林的故事》(Tanglewood Tales),《我们的老家》(Our Old Home, 1863),英国记事和死後发表的一些残篇。
新英格兰时期
欧文、库珀和坡都不喜欢新英格兰。欧文在《纽约外史》里把新英格兰描写成利欲熏心的扬基商人群集之地,甚至给他们取了腌鱼之类的名字。库珀反对新英格兰人那付道貌岸然、自以为是的样子。坡更是恨之入骨,他把波士顿叫做“蛤蟆池塘”('Frogpondium'),像他那样不喜欢家乡的人实不多见。蛤蟆池塘就是那个"自负的蠢物"《北美评论》(the North American Review)的老家,这个刊物自从一八一五年创办以来,影响和权威日增。坡指责它鼓励新英格兰文人互相标榜。他在批评洛威尔的《批评家寓言》时破口大骂:
神学院的学生都是“神灵新生的诗人”('a newborn bard of the Holy Ghost'),爱默生鼓励他们“摒弃一切俗尚,直接和神灵交往”。年长的听得此言大吃一惊∶神灵一词没有加定冠词,给它的地位在唯一神教教徒看来都不免有悖教义;据说此等教徒只要人们去接受“上帝的慈爱,人类的友爱和波士顿的乡谊”。人生如同觅宝,线索丰富,各有所获。最孜孜不倦者得之最多;能力、精力和天才几乎成了同义词。绝无仅有的无能之辈──斥之为罪人似嫌过严──是麻木不仁者,或耽於声色、放浪形骸之徒。
其他例子多得不胜枚举,不过大都不如这首诗如此明显地发展了原意。不论是诗还是散文,他只有一个主题,即探索“个人之无限”。有了不变的主题,他似乎可以变化多端,又无损於一致性和连贯性。他二十一岁时的日记里就提到过“所罗门的箴言”('the Proverbs of Solomon') “蒙田的随笔"('the Essays of Montaigne'),特别是培根的散文('Essays of Bacon')等名篇,并称它们“集中地体现了那些时代的智慧,因而是人类进步各阶段的标尺。”他说他希望写出部佳作来锦上添花。
有人说──除了诸如上文的那些段落──梭罗的文章娓娓动听。不过,他和爱默生一样,写的不是白话。他虽然留意过口语,但是并没有像马克·吐温那样去模仿。他的文章有自己的风格,某些方面可以说时代使然之。梭罗这样评论卡莱尔的著作:“它们是像犁、玉米碾碎机和蒸汽机的艺术品,而不是绘画和雕像”;他似乎也想把这句话用於他自己的著作。他的文体有一部分像旧日英国散文册子里的文章,他在《麻塞诸塞州的蓄奴制》('Slavery in Massachusetts')或《为约翰·布朗队长请命》('A Plea for Captain John Brown')中就有这种铿锵有力的句子;他说约翰·布朗"最近死於克伦威尔时代,不过又在我们这里再生"('died lately in the time of Cromwell, but he reappeared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