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笛外国文学论坛
标题:
论《周易》的性质(其实是一篇我交的作业。。。)
[打印本页]
作者:
assking
时间:
2008-5-25 21:13
标题:
论《周易》的性质(其实是一篇我交的作业。。。)
《周易》是一本怎样的书?这个问题似乎用不着回答,却也是最难回答的。朱熹说:“易本卜筮之书。”这当然是有道理的。无论后代的易学家如何粉饰扯谈,《周易》的文本本身都逃不过本为占卜用的书的命运。但是如果仅仅是这样,那么对于这本书也没有研究的必要了。可是问题却不是这么简单的。我们知道,正如卡西尔认为的,先民的文化分工并不明确,所有东西(语言、神话、科学、巫术、医学、诗歌……)几乎都混杂在一起,一切东西都可能是另外一些东西的符号、象征。这正如周易,冯友兰说其是宇宙代数学。它大量运用了观物取象、万物交感的观念,利用六个爻把宇宙万象韵于其中。正因为它是空的,它是一种模糊不清的符号,所以它可以代入后来的许多事情来看其道理。
就这个层面上说,东西方的古代文化都是如此,东西方古代的占卜之术的预测也基本都是模棱两可的。但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更重要的不是它本身,而是后代对于它的解读、阐释。一些接受美学的理论放在这里同样受用:文本和作品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1)文本是指作家创造的同读者发生关系之前的作品本身的自在状态;作品是指与读者构成对象性关系的东西,它已经突破了孤立的存在,融会了读者即审美主体的经验、情感和艺术趣味的审美对象。(2)文本是以文字符号的形式储存着多种多样审美信息的硬载体;作品则是在具有鉴赏力读者的阅读中,由作家和读者共同创造的审美信息的软载体。(3)文本是一种永久性的存在,它独立于接受主体的感知之外,其存在不依赖于接受主体的审美经验,其结构形态也不会因事而发生变化;作品则依赖接受主体的积极介入,它只存在于读者的审美观照和感受中,受接受主体的思想情感和心理结构的左右支配,是一种相对的具体的存在。由文本到作品的转变,是审美感知的结果。也就是说,作品是被审美主体感知、规定和创造的文本。
同样,我们说的《周易》这个概念并不只是其文本本身,而包含我们对其文本的接受情况,即《周易》是包括《易传》在内的所有我们能够接受的一切易学成果,甚至包括在其影响下的中国哲学、医学、艺术。事实的却如此,在《周易》文本的发展中,《易传》就逐渐和《易经》结合,成为了现本的《周易》。
那《周易》的第一部阐释著作,《易传》是如何理解《周易》的呢?“《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系上)。说圣人关注易的四方面用途:要善于言谈的,爱研究易的辞藻;要采取重大行动的,爱研究易的穷通之变;要生产器皿的,爱研究易的卦象;要卜筮(测算)的,爱研究易的占法。可见占筮并不是《周易》的全部。周易在中国儒家文化中更多是被用于教化,从孔子开始就是这样。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论语•子路》)。孔子晚年读《易》,决不是学占卜之术。众所周知,“子不语乱力怪神”。孔子把着重点放在对“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类的话的解析上,注重《易》的教化功能。正如朱熹说的:“以义理为教而不专于卜筮也”。于是在荀子中更将其发扬光大为“善易者不占”。
孔子想要利用《周易》来行儒家教化,借巫史筮占之术载入儒家思想,其后对《周易》的丰富发展孔子把筮占《易》学的象数与儒家政治理论两个不同范畴的内容联系起来,于是人们在运用筮占时无形的把儒家教化目标认作人生价值的准星和命运所固有的内容。这成为《易》学发展历程的一个重大转向。孔子对《易》的发展给予先秦筮占《易》学以重创,把《周易》筮占之术改到“面目全非”的地步。孔子创立了儒家《易》学,自此以后又经多个朝代,多位学者高人的修改,更加的“面目全非”。于是《周易》被后代的阐释赋予了新的东西,甚至在一些人的阐释中完全脱离了卜筮这一母胎。
杜维明说过:“绝对的超验存在,例如概念化‘上帝’为‘全然的他者’, 在儒家的符号系统中是缺位的,但是‘上天’作为道德创造的根源,以及生活意义和终极的自我转变的根源,却突出的贯穿于整个儒学传统之中。”(《儒教》上海古籍出版社)这个儒家上天不是无所不能的,但却是无所不在的,这是一种自然神论者的神。这一传统源于周代,也就是《周易》形成的年代。周王朝本身就是通过武王伐纣的叛逆事件登上帝位的王朝,政权的合法性受到保守分子的怀疑,像伯夷、叔齐宁可饿死在首阳山上也不食周粟,后世也称他们是贤人。周人便解释说“天命靡常”,这四个字不是君权神授可以概括的。如果天命是固定的,必然的,他们就不能从商王那里获取。商王之所以失去天命,是因为上天有其授予天命的标准。《孟子•万章》里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正是这样。换句话说,王的美德才是他们保持权力的根本。这正构成了我国的儒学传统。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后代对《周易》的解读、阐释不是对《周易》文本的歪曲和误解吗?凭什么说这种误解就是《周易》本身?德国汉学家顾彬认为“理解就是误解”。我们后代的解读与前代的初衷必然不完全一致,连作者本人、最高明的易学家也都不是作品的权威阐释者;解读的合法性需要得到后代读者的社会性认同。当然,误解存在着正误和反误。像汉代的学官式的对经典的解读虽然被当时的王朝、社会所承认,但离文本实在太远,可以说是一种反误,其合法性就值得后人去质疑。但儒家的一般观点,把《周易》看做教化的工具,基本上还是符合周易的文本的。
一般观点认为,《周易》成书于周代,上文中我讨论了周代“天命靡常”的观念。这种观点其实在《周易》中也是广泛存在着的。《周易》在当时既然作为一种皇室的占卜书籍,那么它也必然需要为周的篡逆,周王朝统治的合法性作出解释。
《周易》的文本中存在着一个明显的观点,事物是在不断的变化着的,而人在其中才是最重要的主导因素。《周易》的“易”字有人认为就取的是变易之意。每一个挂的六个爻辞也是从一个事物变化的积蓄阶段(初爻)开始,然后开始变化(二爻),继续发展(三爻),变化深刻化(四爻),发展到最后阶段(五爻),最后以物极必反(上爻)终结,然后又开启了新一轮的循环。《泰》的九三爻就说“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象》解释说“无往不复,天地际也”,就是指的发展到极致后的情况。更重要是,《周易》文本中卦辞的吉凶也不是恒定,人经过自身的努力,甚至可以改变天命。如《否》卦整个描绘了“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这样一个小人在朝中当政,不利君子行事的卦象。但《否》卦的爻辞反复说:“初六,拔茅茹,以其彚,貞吉,亨。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六三,包羞。九四,有命无咎,疇離祉。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繫于苞桑。上九,傾否。先否後喜。”也就是君子只要与小人不断斗争,那么否势也可以扭转过来。因此重点还是人要顺从天道,符合德性。
而具体运用到占卜上也是如此。如出自《左传•襄公九年》筮例“穆姜筮往东宫”。鲁宣公之妻成公之母穆姜与大夫叔孙侨如私通,淫乱无德。成公十六年,叔孙侨如与穆姜合谋想废成公,败。侨如奔齐,穆姜被迁东宫。穆姜初迁时,占卦。“穆姜占,遇艮之随。史曰:‘随其出也,君必速出。’姜曰:‘亡。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贞无咎。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干也。体仁足以长仁,嘉德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然固不可诬也,是以虽随无咎。今我妇人而与于乱,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谓元;不靖国家,不可谓亨;作而害身,不可谓利;弃位而姣,不可谓贞。有四德者,随而无咎。我则无之,岂随也哉!我则取恶,能无咎乎?必死于此,弗得出矣。’”随卦卦辞说:元、亨、利、贞,无咎。因此史就让穆姜赶快离去,认为这样就没有咎害了。但穆姜知道,元、亨、利、贞是人的四种品质,卦辞是说只有做到元、亨、利、贞才可以无咎。而自己淫乱无德,闯下如此大祸,四项品质都不具备,必然是“我则取恶,能无咎乎?必死于此,弗得出矣”了。
因此,总得来说儒家的阐释还是基本符合《周易》的文本面貌,那我们把《周易》称为一本体现儒家世界观的教化之书,也并没有大的错误了。
[
本帖最后由 assking 于 2008-5-25 21:15 编辑
]
作者:
古越
时间:
2008-5-25 21:33
正在细读周易,复杂性大有完全看不懂之势……作为上古传下的奇书,对其一直抱有崇敬之心,并且觉得绝不是单单阐述某种世界观的书,否则一本道德经足矣……
作者:
云起时
时间:
2008-5-26 07:12
靳极苍先生就《周易》卦辞作了以文本为依据的解释,即将卦辞中的每一个字以卦辞中的位置进行统计分析,以推断它的意义,将全书推断成一本周朝未入主中原时的卜噬之书。(靳先生的著作只五元,虽然市面上不是到处买得到,建议看一下)
靳先生一个重要观点就是,周易本身只包括卦名与卦辞,而爻辞等是秦汉之际所加进去的东西,基本与原本周易毫不相关,是反映秦末汉初社会方方面面的文字,所以有传孔子作十翼,也是独尊儒术所十分明显的一个特点。
而原本周易产生在周朝未入主中原之时。因周易全本卦辞所体现的是一种游牧生活(具体论述且看靳生著作),而重要的还是“利西南不利东北”一句,正合周朝未入主中原之时,其东北是强大的商朝,西南是弱小的西戎,其卦辞所说利与不利之意,正基于此。
靳先生对周易的解释与通行解释完全不同,颇有启发。不过世人总是偏爱玄之又玄,所以没办法。
作者:
assking
时间:
2008-5-26 14:12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我一开始就写了:先民的文化分工并不明确,所有东西(语言、神话、科学、巫术、医学、诗歌……)几乎都混杂在一起,一切东西都可能是另外一些东西的符号、象征。
而说他是阐述某种世界观的书,指得是传统上对其文本的主流阐释。
作者:
assking
时间:
2008-5-26 14:14
标题:
回复 3# 的帖子
一种阐释是否合法,并不是看其在多大层度上符合文本,而是需要社会性认同。
我文中就写了:我们后代的解读与前代的初衷必然不完全一致,连作者本人、最高明的易学家也都不是作品的权威阐释者;解读的合法性需要得到后代读者的社会性认同。
作者:
assking
时间:
2008-5-26 14:16
因此我写的东西的重点是放在,《周易》的接受对其影响上,这个问题前人知道,但很少谈。
作者:
angeljump
时间:
2008-5-26 20:17
说来惭愧.第一次翻阅<周易>,居然为的是<降龙十八掌>......所以至今仍停滞于"大有""同人".....
欢迎光临 芦笛外国文学论坛 (http://www.reeds.com.cn/)
Powered by Discuz! 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