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笛外国文学论坛

标题: 阿托斯的灌水讲座..面对分别,还是很难过..居然会哭呢。 [打印本页]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7-11 18:34
标题: 阿托斯的灌水讲座..面对分别,还是很难过..居然会哭呢。
获得牧人同意后~伯爵以后每过1-2天就会从各处摘录小知识供大家积累~~ 不要小看这些小东西~
伯爵可就是因为长年累月地积累才会这样博学的~
                                                               第一篇:为何没有叫彼得的教皇
   2005年4月20日,来自德国的枢机主教约瑟夫·拉青格当选为新一任罗马主教,按照罗马教皇必须改用教名的惯例,他被称为本笃十六世。
   说起这一惯例的由来,其实是一种洋迷信————————
   传说在公元前753年,罗慕洛斯和勒莫斯兄弟建造了罗马城。从那时起,在罗马市民中间就流传着“罗马城将毁于与建城者同名人之手。”
公元476年,西歌德雇佣军首领奥多阿克放逐了最后一任西罗马皇帝,他的名字叫罗慕洛斯·奥古斯都,恰好与罗马城的建造者同名。传言成为了现实。
   此时,基督教已经成为了罗马的国教,历代教皇奉耶稣的首位弟子彼得为罗马教廷的第一任领袖,视其为再造罗马之人。
   公元983年,教皇本笃7世死去。此时,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奥托二世占据着意大利,他立一名叫彼得的人为新教皇。新教皇继位后,想起那则古老的传说,担心罗马会再次毁在自己手里,因而放弃了“彼得”的名字,改用教名“约翰14世”。
   约翰14世的这个做法很有可能保佑了罗马教廷,却没能保住自己,在他当选为教皇的第二年,奥托二世去世,他被敌人抓起来,病死在狱中。
   而此后的历任教皇为自己取一个教名的惯例流传了下来。相沿至今,叫“约翰”者最多————23人,称“本笃 ”的16人,称“格利高利”的也有16人,还有叫“庇护”的,甚至有人采取双名“约翰·保罗”的(前任教皇)。
   没有一个教皇敢称自己 “彼得 ”,以免自己成为最后一任教皇。
                                                            今天就这样~下次还要继续收看啊~~

[ 本帖最后由 阿托斯 于 2007-8-24 05:44 PM 编辑 ]
作者: 八和九生    时间: 2007-7-11 18:36
好的,希望你坚持下去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7-11 18:39
回复太快了吧~~~~~~[本来估计明天才会有人看到。。。]em07]
当然会坚持了~~~~
作者: 南溟望月    时间: 2007-7-11 20:03
鼓励~~支持~~在看那~~
作者: 墨树瑰花    时间: 2007-7-11 21:37
不错,继续~~~~~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7-12 10:40
第二篇:“破天荒”的来历
  唐代的科举制度规定,凡是靠进士的人,都由地方解送入京城。
  每当京城就试(中央一级的科举考试),地方上总要解送一批考生赴京考试,当时荆州地区南部地区四五十年竟然没有一个考中,于是,人们称其为“天荒”,把那里的考生称为“天荒解”。
  “天荒”原本是指混沌未开的原始状态,或者指荒远落后的地区,把荆南地区称为“天荒”,是讥笑那里几十年没能考上一个进士。
  唐宣宗大中4年,荆南应试的考生中有个叫刘蜕的考中了,总算破了“天荒”。
  旧时常用“破天荒”来表示突然得知扬名,现在用来指从未有过或者第一次出现的新鲜事。
                                                                                                         谢谢观赏,明天继续~

[ 本帖最后由 阿托斯 于 2007-7-12 11:00 AM 编辑 ]
作者: mu    时间: 2007-7-12 10:48
少年翩翩,翩翩少年的阿托斯~你的头像失效了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7-12 10:59
原帖由 牧场看守人 于 2007-7-12 10:48 AM 发表
少年翩翩,翩翩少年的阿托斯~你的头像失效了

谢谢牧人~ 现在好了~~
作者: mu    时间: 2007-7-12 11:01
原帖由 阿托斯 于 2007-7-12 10:59 AM 发表

谢谢牧人~ 现在好了~~


还是不行啊?……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7-12 11:10
原帖由 牧场看守人 于 2007-7-12 11:01 AM 发表


还是不行啊?……

。。。。。。。。。。。。。。。。。。。应该可以了。。

[ 本帖最后由 阿托斯 于 2007-7-12 11:14 AM 编辑 ]
作者: mu    时间: 2007-7-12 11:16
不打扰伯爵讲座了……抱歉……
作者: aramis    时间: 2007-7-12 22:48
伯爵的讲座挺好的。嘻嘻,你的头像还是不行啊。哎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7-13 16:05
看来只能这样了。。。。召唤王尔德救场(本来想直接用牧人的头像 嘿嘿~)!!这下一定可以了。。。。
                                                                              进入正题 第三篇:中药店为什么称堂  
   我国各地的中药店,多称“堂”,如北京同仁堂,济南宏济堂,沈阳的天益堂,成都的华安堂,乐山的民生堂等等。一些中医的签名落款前往往会有“坐堂医生”4个字,。这是为什么?
   这其实出自于 张仲景 的典故。张仲景,东汉南阳人,自幼聪颖,博览群书,勤奋好学,尤喜读医书崇拜扁鹊,对其察声观色,断人生死的高明医术佩服得五体投地。后来张仲景便拜同郡人张伯祖为师,精心钻研医术,颇有独到之处,时称“经方大师”,汉献帝建安中期,张仲景任长沙太守,当地连年瘟疫,死人很多。为了拯救黎民百姓,他在公务繁忙的情况下,依旧钻研医术,为民治病。他公然打破官府戒律,坐在办公的大堂上为病人看病,做到办事看病两不误。他常在自己名前冠以“坐堂医生”4个字,已表示自己藐视功名,为民治病的决心。张仲景晚年写了很多医书,被称为“医圣”。
 后人十分敬仰张仲景的精湛医术和高尚医德,便仿效他,中医在中药店行医,沿用“坐堂医生”的称呼,中药店的牌子也多称做“堂”。
                                                                                               谢谢观赏~ 未完待续~
作者: 八和九生    时间: 2007-7-13 16:39
原来是这样啊~
真长知识
谢谢楼主~
这个 张仲景是不是在家排名第二啊,呵呵

还有啊,强烈支持楼主,辛苦啦~~~~
作者: 古越    时间: 2007-7-13 18:14
排仲字,应该是排名老二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7-14 01:17
已经回答了。。。。 决定找个时候把古代比大小的如伯仲之类的放进讲座。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7-14 01:21
不相伯仲。这个:伯仲:兄弟排行的次第,伯是老大,仲是老二;间:中间。比喻差不多,难分优劣。
出处 三国·曹丕《曲论·论文》:“傅毅之于班固,伯仲之间耳。”
示例 ~见伊吕,指挥若定失萧曹。(唐·杜甫《咏怀古迹》诗)
还有一变态解:伯指鲍伯牙,仲指管仲。他们都很聪明
          所以 齐桓公称他们为不相伯仲    (这个,我认为要去验证一下。。谁有战国策!?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7-14 12:12
第四篇:皇宫为何称“紫禁城”
  紫禁城是皇帝、皇后、皇族居住的内城。“紫”是指紫徽星垣(yuan第二声),代称皇帝。因为天上恒星中的三垣,紫徽垣居中央,太徽垣,天市垣陪设两旁。古代人为天皇应该住在天宫里,天宫又称紫徽宫。人间的皇帝自称“天子”。“太平天子当中生,清慎官员四海分”,所以紫徽星又代称皇帝,又因为皇帝居住的内城严禁黎民百姓靠近,所以又叫紫禁城。唐代开元年间右丞王维在《敕(chi第四声)赐百官樱桃》诗中曾说:“芙蓉阙下令千官,紫禁朱樱出上阑。”可见,唐代已经将皇宫称为“紫禁城”了        
                本来想打得快点,结果发现字音字义查了我很久很久 。。。。。。。。。。。                                                               
                                                                                                  谢谢观赏~,明天讲光绪和慈禧
作者: 阿多斯    时间: 2007-7-15 18:27
不错啊!加油!继续哦!!
作者: 阿拉密斯    时间: 2007-7-15 19:56
讲的不错呀,长见识了~~~
作者: Bernhardt    时间: 2007-7-15 21:44
支持一下!!
另:白度空间不支持图片外联(我就试过,结果不行。最坏的就是自己看看一切正常,其实呢……)
作者: Rebecca    时间: 2007-7-16 19:10
紫禁城,唐代就已经这么叫了~~~~~~~~~长知识了
作者: 古越    时间: 2007-7-17 00:35
原帖由 阿托斯 于 2007-7-14 01:21 发表
不相伯仲。这个:伯仲:兄弟排行的次第,伯是老大,仲是老二;间:中间。比喻差不多,难分优劣。
出处 三国·曹丕《曲论·论文》:“傅毅之于班固,伯仲之间耳。”
示例 ~见伊吕,指挥若定失萧曹。(唐·杜 ...



打断一下,补充一下,兄弟四个按次序应该是这么排行的:伯仲叔季
作者: 被放逐    时间: 2007-7-17 22:23
没事的时候,看看LZ发的这些小故事,还挺有意思的.
作者: 南溟望月    时间: 2007-7-18 09:19
小托有事要出去几天~~所以帖子过几天再补回来~~
作者: kenshin    时间: 2007-7-18 15:07
置顶!
呵呵
不错的想法啊
作者: 八和九生    时间: 2007-7-21 14:20
少年翩翩,翩翩少年的阿托斯 ,你要更新了~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7-21 19:51
啥也别说了。。。。北京五日“游”。。。。从被子里被直接拉上飞机,连个招呼都没能打。。说17日办完事就回来,可很快演变成了旅游。。。。过几天发游记。。
大家一定要原谅伯爵啊。。偶是被逼的。。。
  闲话少述,补帖。。。
                                                     第五篇:光绪为什么叫慈禧“亲爸爸”。。
  光绪皇帝称呼慈禧太后为“亲爸爸”是事实。这种称呼岂不是艺术虚构,也不是满足风俗的习惯。大家知道,那拉氏于1861年通过“新酉政变”,开始了垂帘听政,在实际上成为全国的统治者。在同治,光绪二朝,其地位一直大于皇帝,属太上皇级别,然而这只有皇帝的父亲才能享有。因此,慈禧也就喜欢别人以男子的称呼来叫她,以显示她的高贵。而皇帝的爸爸这个称呼无疑是最高的了。
  另外,尽管光绪帝不是那拉氏所生,却在“爸爸”二字前加“亲”字则是因为光绪的母亲是慈禧的亲妹妹。慈禧说过“我妹妹的儿子就跟我亲生的一样。”因此,光绪对于这地位处于太上皇之位的女人,要在前面加“亲”以掩非亲之嫌。
  所以,在一些电影,戏剧中,光绪总是以“亲爸爸”相称也是实有所本。当年光绪对慈禧就是这么“亲昵”地称呼的。在宫廷中居住过两年的道龄女士在《清宫二年记》中写道:皇帝及余等皆称呼太后以男称,他曾亲耳听到,光绪皇帝每次向太后请安都要说“亲爸爸吉祥~~”
                                                                                                          再次道歉。。。 一定最快地找材料补上。。
作者: 八和九生    时间: 2007-7-22 12:37
阿托斯啊,说点外国的吧,中国那档子事太没意思啦~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7-22 14:07
行..那么。。带点西方的。                          第六篇:订婚戒指的由来
  有关订婚,结婚戒指的由来,据说是古代抢婚演绎的结果。当时,男子抢来其它部落的妇女给她们带上枷锁。经过多年的演变,枷锁变成了戒指。。 ,男子给女子带戒指表示女子已经归他所有。
  世界上第一个把戒指作为订婚信物的是奥地利王麦士米尼。1477年,麦士米尼在一个公共场合结识了一位叫作玛丽的公主。她的美貌和优雅的举止使麦士米尼倾倒。
  麦士米尼虽知道玛丽当时早已许婚给当时的法国王储,他还是决定试试运气。他命人专门打造了一枚珍贵的钻石戒指,送给玛丽。面对这只雕刻精致,闪闪发光的戒指,以及麦士米尼的热烈追求,玛丽终于改变了初衷,与麦士米尼共结连理。从此,戒指作为婚姻的信物,一直受到西方的尊重。
                                                                                                                                     焦头烂额整理资料中的伯爵。。。。
作者: 八和九生    时间: 2007-7-22 14:19
原来是这样,不过从枷锁变成戒指听起来很牵强啊……
作者: kenshin    时间: 2007-7-22 14:53

太好了!
下一个是什么呢?花语吗?
作者: Rebecca    时间: 2007-7-23 00:12
真是很喜欢这个讲座~~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7-23 16:52
第七篇:点心的由来
  相传东晋时期一大将军,见到战士们日夜血战沙场,英勇杀敌,屡建战功,甚为感动,随即传令烘制民间喜爱的美味糕饼,派人送往前线,慰劳将士,以表“点点心意”。自此以后,“点心”的名字便传开了,并一直延用至今。
   清顾张思的《土风录》卷六,“点心”条下云:小食曰点心,见《吴曾漫录》。唐郑傪为江淮留后,家人备夫人晨馔,夫人谓其弟曰“治妆未毕,我未及餐,尔且可点心。”由文中可知点心古时亦指晨馔。
  同书又引周辉《北辕录》云:“洗漱冠柿毕,点心已至。”后文说明点心为馒头、馄饨、包子等,在唐朝已有此名了。
  而茶食一名,据《土风录》云:“干点心曰茶食,见宇文懋《昭金志》:‘婿先期拜门,以酒撰往,酒三行,进大软脂小软脂,如中国寒具,又进蜜糕,人各一盘,曰茶食。’”
  从文献上看来,点心与茶食两者原有区别,性质也就不同,但是后来早已混同了。
著名点心萨其马的由来(个人觉得很难吃
  萨其玛是满族人的一种传统糕点,老一辈的人叫它满州饽饽,还有人给它起了汉语翻译,称为糖缠或金丝糕,不过大部分的人还是喜欢叫它萨其玛!
  关於这道点心的由来,流传一个有趣的说法:据说清朝在广州任职的一位满族将军,姓萨,喜爱骑马打猎,而且每次打猎后都一定要吃点心,还不能重复。。有一次萨将军出门打猎前,特别吩咐厨师「来点新鲜的玩意儿」,若是不能令他满意,就准备回家吃自己!
  负责点心的厨师一听,自然万分紧张,一个失神就将沾上蛋液的点心炸碎了!偏偏这时将军又催著要点心,厨师一火大骂了一句:「杀那个骑马的!」才慌慌忙忙地端出点心来。
  想不到,萨将军吃了之后相当满意,问起这道点心的名字,厨师惊魂未定,随即回了句:「杀骑马!」结果将军听成了「萨骑马」,想说自己姓萨又爱骑马,倒也挺妙的,还连声称赞,萨其玛因而得名。

                                                                                                                               吃的东西应该比皇宫的东西有趣多阿~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7-23 17:01
这一篇有点私心 。。。第八篇:黄姓的由来
  由来: 帝舜时代,东夷部落的首领叫伯益,他的后代分为14个姓,其中的黄姓是他的后裔在商末周初时在今河南潢川建立黄国,后黄国被楚国灭后,其国人皆以黄为姓氏。黄姓的另一支起源是远古时从河南黄水迁到山西汾水下游的,其所建的黄国,于春秋早期为晋国所灭。亡国后的黄姓人氏,有的北逃至今河南中部,大批则被迁至今湖北境内。后战国四公子之一的春申君(名黄歇)被封于江苏苏州,他的13个儿子有的就在江苏定居。自战国后期以来,湖北武汉一带一直是黄姓繁衍的中心。汉代以后,由于做官等原因,黄姓逐渐向大江南北迁徙,尤其是在宋代,黄姓得到广泛的播迁,发展到全国各地。 黄姓人才辈出,历代都涌现出一些颇有建树的人物。如秦朝末年的黄石公;西汉丞相黄霸;东汉神童黄香;三国时有名将黄忠,黄盖;唐代最著名的人物是唐末农民大起义领袖黄巢,他于875年起义,881年攻克洛阳,继又于当年年底进入长安,做上了皇帝,国号大齐,但由于没有根据地,起义很快便被镇压,黄巢自杀;五代有画家黄筌、黄居 ;北宋有著名书法家、诗人黄庭坚;南宋末有思想家黄震;宋元之际有音韵训诂学家黄公绍;元代有女纺织技术家黄道婆和书法家、音乐家、画家黄公望;明代,农民起义领袖黄萧养,女文学家黄娥;明清之际有思想家、史学家黄宗羲,为三大儒之一;清代有画家、“扬州八怪”之一的黄慎,围棋国手黄龙士,篆刻家、书画家黄易,诗人黄景仁;近现代有作家黄人,革命家黄兴等等(当然还有阿托斯。。。 )。黄姓为我国第八大姓,在南方人口中所占比例较高。
                                                                               今天3篇,慢慢偿还旅游债。。。。吸取教训,现在写字板上写,再复制粘贴,上一篇在我发表之时,程序错误。。。 又是。。。

[ 本帖最后由 阿托斯 于 2007-7-23 05:13 PM 编辑 ]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7-23 17:08
第九篇:万圣节的知识
由来:
  西方的萬聖節就像是咱們中國人的中元節一樣,充滿了對於鬼魂的敬畏和好奇。但和中元節較為不同的是,萬聖節更多了一份孩童的俏皮,以及商人的錢味。
  很早很早的時候,在基督紀元以前,凱爾特人在夏末舉行儀式,感激上蒼和太陽的恩惠。當時的占卜者點燃並施巫術以驅趕據說在四周遊蕩的妖魔鬼怪。後來,羅馬人用果仁和蘋果來慶祝的豐收節,便與凱爾特人的10月31日融合成萬聖節了。

关于传说:万圣节前夜就是"圣夜"的意思。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万圣节前夜已变成一年中最流行和最受欢迎的节日之一,许多人都以极大的热情来庆祝这一节日。
  万圣节在10月31日,其实是赞美秋天的节日,就好像五朔节是赞美春天的节日一样。古代高卢、不列颠和爱尔兰的祭司--德鲁伊德有一个赞美秋天的盛大节日,从10月31日午夜开始,次日11月1日持续整整一天。他们认为,在那天晚上他们伟大的死神--萨曼把那年死去人的鬼魂统统召来,这些恶鬼要受到托生为畜类的惩罚。当然,只要想到这种鬼魅的聚会,就足以令当时那些头脑简单的愚民胆战心谅的了。于是他们点起冲天的篝火,并严密监视这些恶鬼。
  万圣节前夜到处有女巫和鬼魂的说法就是这么开始的。至今在欧洲某些与世隔绝的地区还有人相信这是真的。古罗马人在11月1日也有一个节日,那是用来向他们的波莫娜女神表示敬意的。他们在熊筋的篝火前烤坚果和苹果。我们自己的万圣节前夜似乎就是由古罗马人的节日与德鲁伊德的节日揉合而成的。万圣节前夜的活动原来是非常简单的,而且大部分是在教堂里进行的。但在整个欧洲,人们都把万圣节前夜看作尽情玩闹、讲鬼故事和互相吓唬的好机会。于是人们不再把这节日用来赞美秋光,却让它变成神怪、巫婆和鬼魂的节日。
                                                                                                                      今天就到这里,明天继续~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7-23 17:12
原帖由 kenshin 于 2007-7-22 02:53 PM 发表

太好了!
下一个是什么呢?花语吗?

花语这太多了阿。。。。。而且我自己对这个一窍不通,不大能分辨正误,万一害得你送错了花。。。。。。。。
作者: 被放逐    时间: 2007-7-23 19:21
我觉得LZ多来点外国的知识讲一讲~~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7-24 00:27
刚刚过去的12点标志着 伯爵的生日到了      又老了一岁,今天的讲座就讲讲生日吧~
                                                                                                    第十篇:生日
  关于聚会
  The tradition of birthday parties started in Europe a long time ago. It was believed that evil spirits were attracted to people on their birthdays. To protect them from harm, friends and family would to come to the home, to be with the birthday person and bring good thoughts and wishes. Giving gifts brought even more good cheer to ward off the evil spirits. This is how birthday parties began. At first it was only kings who were recognized as important enough to have a birthday celebration. As time went by, children became included in birthday celebrations. The first children's birthday parties occurred in Germany and were called Kinderfests.
生日聚会的习俗产生于很久以前的欧洲。人们认为在人生日的那一天,魔鬼会闻讯而来。为了使过生日的人免受伤害,朋友和家人会来到他家和他共度危难并带来关切之情和良好的祝愿。赠与礼物能让气氛变得更加愉快从而把魔鬼挡在门外。这就是生日聚会的来源。起初只有国王被认为有足够的分量获得举行生日聚会的权利。渐渐地,孩子们也能够在自己生日的当天举行生日聚会。 最早为孩子举行的生日宴会出现在德国,被称为Kinderfests.(德语:Kinder小孩;Fest庆祝;聚会)
   关于生日
  对于生日文化的由来,人们一直众说纷纭。早在先秦《礼记、内则》中就有记载:“子生:男子设弧于门左,女子设帨于门右。”这里“弧”是指弓,“帨”是指佩带在身上的帕子,意思是说孩子生下来时,如果是男孩子就在家门的左边挂一把弓,如果是女孩子就在门的右边挂手绢。从此以后,每年的今日,人们都要设宴庆祝,也就是通常说的“过生日”。
                                                                                                          晚安了,大家~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7-25 12:21
好吧,应大家要求,大大减少中国的那点事儿。(可伯爵手里的资料几乎都是中国的。。。 )            
                                                                                                             第十一篇:铅笔的由来
  拉丁字:"Penicillus",是“小尾巴”的意思。最初,它是指一种画笔。英文“pencil”最初的意思是一种尖而小的画笔。
  据知,我们现在所使用的铅笔其实还不到200年的历史。早在500年之前,人们在英国的坎布尔发现了石墨。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从那个时候起,已经有人在制造原始铅笔了。
  德国诺曼堡有一个声名显赫的家族,于1766年开始用碎石墨制作铅笔,但没有能获得成功,1795年,一个名叫康德的人把碎石墨和粘土混合,挤压成条状,再烘干燥,做成了铅笔。这种方法就是现代铅笔制造的始祖。
  那么,既然铅笔不是用铅做的,为什么要叫“铅笔”?这是因为石墨和铅一样,当它们在纸上划过时,会留下一道印痕。由于这个,人们称它为黑铅,这就是铅笔得名的原因。
  制作铅笔的时候,先把粉状石墨与粘土和水混合。如果粘土过多,铅笔就会很硬。反之,石墨较多,铅笔则较软。当混合物达到一定稠度时,就把它送入成型模具中挤压,结果得到一条细而光滑的长条。工人们把这个长条拉直,且呈一定的长度,经过干燥后,就放进大炉子里烘干。铅笔的笔杆一般选用红杉或松木,先把做好的笔杆从中劈开,当中开好槽,再放入做好了的笔芯,最后把两半笔杆粘起来并打磨表面即可。
  到目前为止,人们已经制造出了300种不同用途的铅笔。在超市和文具店里,人们既能买到硬度为19的黑铅笔,也能买到72种不同色彩的彩色铅笔。
            
                                                                                                                           谢谢观赏,明日继续~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7-26 11:39
这是世界级的~      
                                                     第十二篇:最大的人工建筑!
  世界上最大的人工建筑是什么?
答:纽约斯泰顿岛的垃圾填埋场!绝非埃及的金字塔或是中国的长城.纽约斯泰顿岛的垃圾填埋场自1948年开放之后,很快成为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人工建筑之一.这个垃圾场占地12平方公里,每日填埋的垃圾量要用20艘驳船,每艘载重600吨,方可运完.如果它按计划继续发
展,将飙升至美国东海岸地区的最高点.其顶峰将比自由女神像还要高出25米.这个垃圾场已于2001年3月关闭,他的再次开放只是为了处理911事件中被炸毁的世贸大厦的残骸和垃圾.如今它再次被关闭,往日的垃圾场渐渐被填平,成为野生动物们的栖息地.
                                                                                           在这欧洲气温已达到40度的日子里,我们需要更加关注环保了。。。
                                                                                                   明天继续。
作者: 被放逐    时间: 2007-7-26 12:34
没想到垃圾场既然是人类最大的人工建筑`~[em33]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7-27 13:48
第十三篇:足球史上的黑暗笑话,墨索里尼阴影之下的世界杯(法兰西万岁!)
  四年一度、让无数人疯狂的世界杯足球赛又来了!然而,这场盛宴并非每一次都能令人尽兴。1934年在意大利举行的第二届世界杯,就自始至终处在大独裁者墨索里尼的阴影之下。
  1934年的意大利正处于墨索里尼的法西斯独裁统治之下。尽管墨索里尼本人并不是真正的“球迷”,但他希望通过世界杯向全世界炫耀“大罗马帝国”的辉煌。于是,他几乎包办了比赛的所有组织工作,世界杯第一次沦为政治的工具。
  意大利曾拒绝参加1930年在乌拉圭举行的第一届世界杯,所以“门外汉”墨索里尼对意大利队能否夺冠心里没底儿。开赛前,他把意大利队的球员秘密关押到山中进行高强度集训,切断了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他天真地认为,种族归属可以决定球技高低,于是找来具有“高贵血统”的3名拉美球员,让他们代表意大利参赛。
  比赛开始了,球场上,墨索里尼坐在包厢中骄傲地指挥着比赛,身着“领袖”指定的地中海蓝色球衣的意大利球员,在场地中央高举右手向主席台致以法西斯式的敬礼。在墨索里尼的注视下,意大利队一路挺进半决赛。此时,拥有指定裁判权的墨索里尼为半决赛和决赛挑选了同一名瑞典籍裁判,并命令他,在有争议的时候必须作出对意大利队有利的裁决,这名裁判无奈地屈从于大独裁者的淫威。
  意大利队顺利地杀入决赛,与捷克斯洛伐克队对阵。在墨索里尼看来,像捷克斯洛伐克这样先天不足(指的是捷克斯洛伐克1918年才建立)的国家也敢与伟大的“罗马帝国传人”——法西斯的意大利相对抗,简直是对他本人的挑衅。他向意大利球员下令,如果输掉比赛,将会被军法处置。
  6月10日,罗马的国家体育场座无虚席,惨烈的决赛上演了。第70分钟,捷克斯洛伐克队率先破门,墨索里尼的脸一下子就黑了。幸好在终场哨声响起前,意大利队的拉美外援将比分拉平。经过加时赛,发了疯一般的意大利队终于第一次赢得了世界杯冠军,然而,在他们身后是躺倒的11名遍体鳞伤的捷克斯洛伐克球员。
  世界杯结束后,那名瑞典裁判被吊销了裁判资格。国际足联则颁布了两项规定,其一,主裁判由裁委会任命,东道国不得干涉;其二,球员只能代表自己国家参赛。1938年法国世界杯决赛前,墨索里尼向意大利队发去了一封极其精炼的电报:“胜利就重奖,失败就去死!”幸运的是,意大利队又赢了,成为第一支卫冕成功的球队。
  当今的世界杯已相当成熟,再也不可能出现独裁者掌控比赛的情况,墨索里尼挑战体育比赛的公正原则,也成了体育史上不可重复的一大笑话。
                                                                                                            马科拉齐,我永远不会忘记你那张被伪善扭曲的脸的
                                                                                                 明天继续。
作者: kenshin    时间: 2007-7-27 14:56
原帖由 阿托斯 于 2007-7-23 17:12 发表

花语这太多了阿。。。。。而且我自己对这个一窍不通,不大能分辨正误,万一害得你送错了花。。。。。。。。

呵呵
没关系啊
我找了很多资料
觉得这个花语很有讲究
作者: kenshin    时间: 2007-7-27 14:56
但是就是无法完善统一
郁闷的
作者: 八和九生    时间: 2007-7-27 19:15
垃圾场那个好有意思啊,不知道它是怎么填平的……
作者: Rebecca    时间: 2007-7-27 22:36
看到足球,就晕了 期待着下一讲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7-28 15:12
原帖由 kenshin 于 2007-7-27 02:56 PM 发表
但是就是无法完善统一
郁闷的

          我弄点了共性的 我就复制粘贴了哈。。。。
                                                                     第14篇:花语的入门
  玫瑰:爱情、爱与美、容光焕发
  郁金香:爱的表白、荣誉、祝福永恒
  百合:顺利、心想事成、祝福、高贵
  康乃馨:母亲我爱您、热情、真情
  鸢尾(爱丽斯):好消息、使者、想念你
  德国鸢尾:神圣
  小鸢尾:协力抵挡、同心
  天堂鸟:潇洒、多情公子
  中国水仙:多情、想你
  西洋水仙:期盼爱情、爱你、纯洁
  向日葵:爱慕、光辉、忠诚
  山茶花:可爱、谦让、理想的爱、了不起的魅力
  雏菊(延命菊):愉快、幸福、纯洁、天真、和平、希望、美人
  玛格丽特:骄傲、满意、喜悦
  牡丹花语
  牡丹:圆满、浓情、富贵
  秋牡丹:生命、期待、淡淡的爱
  菊花:清净、高洁、我爱你、真情
  翠菊:追想、可靠的爱情、请相信我
  春菊:为爱情占卜
  六月菊:别离
  风信子:喜悦、爱意、幸福、浓情
  紫丁香:表示初恋
  白丁香:青春欢笑
  熏衣草:等待爱情
  茉莉花:和蔼可亲
  萱草:遗忘的爱
  长春花:快乐回忆
  珍珠花:调停之花
  蒲公英:勇敢无畏
  向日葵:崇敬之情
  黑桑:生死与共
  白桑:智慧过人
  败酱:纯洁恋情
  番红花:青春之乐
  风铃草:坚贞感激
  金盏菊:悲伤嫉妒
  含羞草:易动的心
  夹竹桃:注意危险
  酢浆草:忠诚轻松
  大丽花:幽雅尊贵
  飞燕草:傲慢轻率
  金雀花:幽雅整洁
                                                                                                                                     大家快去送花吧~。。。我明天继续
作者: 八和九生    时间: 2007-7-28 16:48
不错……
作者: Bernhardt    时间: 2007-7-28 21:53
标题: 回复 #48 阿托斯 的帖子
看晕了
作者: Rebecca    时间: 2007-7-28 22:10
花语 ~~想看花仙子好好学习一下了
作者: 小香可    时间: 2007-7-29 06:55
楼主真是很可爱的男生.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7-29 12:54
原帖由 小香可 于 2007-7-29 06:55 AM 发表
楼主真是很可爱的男生.

什么说法。。。。。   
                                                                    第十五篇:"OK"的由来
  Okay可能是除了Yes,No以外在世界上流传最广的英语单词了。但是,它从何而来呢?历来,语言学家们各执一词。
  有人说,okay是印第安人发明的。有这样一个印第安部落叫Chocktaw,居住在富饶的密西西比山谷中,以种植和捕鱼为生。每当有问题发生,Chocktaw的领导人们就和部落首领围坐一圈,共同商议,如果有人同意其他人的意见,就点头示意,然后说“Okeh”,意思为“就是这样”。欧洲人初到美洲时,听到了大量的印第安语,并将之发展为英语词汇。现在美国的许多城市、河流、山脉,其名称都源于印第安语。
  另外还有一种颇具可信度的说法:Okay这个词是在19世纪由一个政治团体发明的。有一个人叫Martin Van Buren,准备参加总统竞选,他的拥护者成立了一个俱乐部为他做宣传,俱乐部的名称就叫“Okay Club”,据说O和K两个字母取自于Van Buren的故乡,纽约州的Old Kinderhook,那是他出生的地方。
  最后,是我最早听说的说法: 大约一百五十年前,美国的一位任职于邮局的人叫欧贝德.科里 ,每天都要在经手的邮件上签自己的姓名以示负责。由于每天处理的邮件数量庞大,签名的程序变得费时又麻烦,为了节省时间,他就已自己名字的缩写形势OK来替代全称   这一简单的做法得到了大家的认同,连美国电报局也从一八四四年企也采用这种签发作为验收电报的确认,有趣的是,不管签收者叫什么名字,全部都签[OK].由此后OK便渐渐的发展成一句流行的用语了

                                                                                                                         大家自己辨别吧,虽然根本不可能辨别。。。 (我很欠扁啊。。)
                                                                                                                          明天继续。。
作者: 八和九生    时间: 2007-7-29 14:28
我也是听最后一种说法的,最后一种很让人信服
作者: 被放逐    时间: 2007-7-29 14:59
哈哈`~这个挺有意思.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7-30 17:26
第十六讲:老公与老婆[em44]
妻子何以称“老婆”、丈夫何以叫“老公”?据说源于唐代的一段故事。
  唐代有一个名士,名叫麦爱新,他看到自己的妻子年老色衰,便产生了嫌弃老妻,再纳新欢的想法,并写了一副上联放在案头:“荷败莲残,落叶归根成老藕。”被他的妻子看到了,妻子从对联中看到了丈夫弃老纳新的念头,于是便提笔续了一副下联:“禾黄稻熟,吹糠见米现新粮。”这副下联,以“禾稻”对“荷莲”,以“新粮”对“老藕”,不仅对得十分工整贴切,新颖通俗,而且,“新粮”与“新娘”谐音,饶有风趣。麦爱新读了妻子的下联,被妻子的才思敏捷和拳拳爱心所打动,便放弃了弃旧纳新的念头。妻子见丈夫回心转意,不忘旧情,乃挥笔写道:“老公十分公道。”麦爱新也挥笔写了下联:“老婆一片婆心。”
  这个带有教育意义的故事很快被流传开来,世代传为佳话。从此便有了“老公”和“老婆”这两个词。
                                                    中国人就连婚姻危机的解决方式也要比西方强上很多[em33]                                                                          明天继续。。。。
作者: 八和九生    时间: 2007-7-30 17:30
原来是这样,有空讲给我老婆听,少年翩翩,翩翩少年的阿托斯,辛苦啦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7-31 15:42
原帖由 无聊啊彭 于 2007-7-30 05:30 PM 发表
原来是这样,有空讲给我老婆听,少年翩翩,翩翩少年的阿托斯,辛苦啦

哪里。。。其实有老婆才是最辛苦的。。
                                                      第17篇:新约与旧约的关系
第一种说法是“旧约中的那位神是好战、残忍、杀人的上帝,而新约中的神是爱和宽容的”。抄一段相关别人的帖子(洪春男“新约与旧约圣经的一致性”)在下面,原帖非常长,有点“学究”,我只抄一点点跟这个话题有关的内容。  

==============【引文一】洪春男“圣经的一致性”节录===========  

   另一个看起来矛盾的例子是有人认为旧约中的那位神是好战、残忍、 杀人的上帝,而新约中的神是爱和宽容的。这是对圣经一个很严重的 误会,大部份作如此描述的人没有确实地阅读圣经,采取此一观点的学者也是扭曲了事实。  

  旧约中记载了许多时候,上帝惩罚不遵守他律法的国家和民族,从以色列成为国家後,上帝命令他们灭尽几个不服从他的其他国家;当以色列不服从他时,他带领别的国家来惩罚以色列。但是先知的信息充满了忏悔的要求与宽恕的赐予,上帝等了几代,而且差派许多先知来之後,他们仍不悔改,上帝才处罚他们。如果是我们,我们会那麽有耐心吗?  

  神命令以色列去消灭的迦南人,在那里已经居住几百年了,在西元前 2000年亚伯拉罕的时代,撒冷(今天的耶路撒冷)这个城中有一个叫麦基洗德的王,他是上帝的祭司,亚伯拉罕奉献十分之一给他(创世记14:18-20),上帝告诉亚伯拉罕,他的子孙有一天会占有那块地,但不是现在,「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创世记 15: 16),五百年後,当约书亚与以色列人的军队进入那土地,那里都没有担任祭司的王了,人们的宗教信仰包含许多令人害怕、困窘、连想都不敢想的一些仪式,它们包含许多婚外的、及不正常的性,与残忍 的活人祭。有一个宗教在中空的金属雕像中,用火烤到红热,然後将活的婴儿放到雕像的手上,让他被灼伤而死,小孩的妈妈被迫亲手做 这样的事。难怪上帝要消灭这些人!公义、慈爱的上帝必须处置这些邪恶的行为。  

    无疑的,那些人和现在全世界拜偶像、拜神灵的人是很像的,他们害怕环绕在他们四周未知的灵和黑暗,他们的生活是被压迫的、是困难的。有人认为如果不去干扰这些未开化的人,他们就会很快乐地生活著,其实,他们也不是那麽快乐。最糟的,而且很奇怪的是,他们影 响他们周围的每一个人去加入他们痛苦的生活。就好像癌征一样,在这个毒瘤破坏整个身体之前就必须先除去。 至於新约,它真的只有谈到神的爱和宽恕吗?不是!关於地狱的事情 ,它提得比天堂还多;耶稣多次谈到同时代犹太宗教领导者的错误,而且将来他们要接受神的审判。新约圣经最後的启示录,是预言世界将在全球的毁灭中结束、以及之後的审判与地狱。  

  旧约圣经的神和新约圣经的神是一样的,他爱我们,给我们许多机会及理由去悔改,而且开始相信他并顺服他,但是如果我们拒绝太久,他也不会永远地等我们。因为神的圣洁和公义,他不能让罪永远逃避处罚。。。  

  又说“基督徒应该抛弃旧约,只信新约”。说这话的人一定也不了解圣经的内涵。基督徒为什麽必须既信新约、也信旧约,有非常深刻的原因。最根本的是,新约与旧约同是上帝的启示,虽然有“渐 进性”,但是却是非常内在一致的,毫不矛盾。旧约里面虽然有以犹 太人为代表的人类在上帝面前的失败,但这正好说明为什麽人类需要耶稣基督的“救恩”。旧约里面很多的地方、非常多的预言都是指向耶稣基督的。没有旧约,圣经的连贯性将不复实在,在“爱与公义”等等方面也会偏颇一端而不全备。这方面可以讨论的太多了。我没有 时间,就少说两句,最後我再 抄一小段别人的文章(潘燕“新旧约的关系”)在下面,供有心思考而不仅仅是情绪化的反教的朋友参考。  

  =============【引文二】潘燕“新旧约的关系”节录=============  

  。。。旧约虽然是有条件的(它本质上并无瑕疵,乃是受约人有问题 ,达不到“约”的要求),它也是有时限的。然而,旧约也非完全废弃,在神永恒的计划中,仍有它的价值和地位。  

  一、新旧约有其一致性:新约是“更美之约”,它取代了旧约,但却不是“废掉”旧约,乃是成全旧约(马太福音五:17),人所达不到的,由基督来代替。  

  二、新旧约有其先後性:旧约重律法,新约重恩典。律法叫人知罪(罗马书三:19~20),又是“蒙训的师傅”,引领人到基督面前,白白得恩典(加拉太书三:24)。若不先经历“律法性”的旧约,人便无从体会珍惜“恩典性”的新约之宝贵。  

  三、新旧约有其连续性:新约信徒不必死守旧约律法中的律例典
  章,但道德和属灵的律(“诫命”)仍需遵守,只是非靠自己努力,乃靠内住之圣灵的力量。。。  

                                                                                                               其实。。整篇都是我抄的。。。 不过希望大家能搞清楚这新旧约的关系。。。
                                                                                                                                明天继续
作者: 被放逐    时间: 2007-7-31 15:52
一看就是基督教徒写的.而非,哲学家和神学家所写.

不过,LZ也辛苦了.抄了那么多.再这支持下.

[ 本帖最后由 被放逐 于 2007-7-31 03:53 PM 编辑 ]
作者: Rebecca    时间: 2007-7-31 15:57
喜欢这一讲,加油~
作者: 八和九生    时间: 2007-7-31 17:02
支持,虽然本人对这个故事不太感兴趣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8-1 20:06
                                                   第18篇:朋克的起源
   因为一直很喜欢greenday,所以今天讲这个~
   朋克是一种音乐范畴,它诞生于英国,最早出名的是70年代大放光彩的,被誉为“英国朋克革命急先锋”的“性枪手”乐队。紧随其后的还有:碰撞、诅咒、洛克西、亵渎神灵等等。他们的音乐风格可能不大一样,但音乐的特点却同出一辙,那就是:反叛、反叛、再反叛!反叛传统、反叛制度、反叛日渐枯燥毫无激情和意义的生活。他们的每一个人身上都带有一种强烈的革命意识,事实上,他们的目的就是要在七、八十年代平庸的欧洲大陆掀起一场深入生活的各个角落的大革命,以便在人类通向未来的旅途上添上些色彩。 朋克音乐家们的创作往往直指人类的苟且,以挑战一切既成的规则。他们用简单的和弦,表达简单的情感,用粗俗明了的语言,诉说人性的美丑。他们歌颂大麻,也歌颂上帝;他们崇尚乱交,也呼喊着要社会关注那些单亲的孩子;他们诅咒战争,却在生活中滥用暴力;他们生活靡乱,但对未来充满向往,他们在颠覆旧有的糜费文化同时也创造新的糜费。总之,同文学上的“垮掉的一代”、美术上的“ 达达主义”一样,他们代表着人类发展方向的一种可能性和多种可选择性,是人类多重矛盾集于一身的直接反映。

  继而,朋克文化从舞台走向生活,他们开始在表演以外的各个层面表现他们彻底革命的决心:穿上磨出窟窿、画满骷髅和美女的牛仔装;男人们梳起酷毙了的鸡冠头,女人则把头发统统剃光,露出青色的头皮;鼻子上穿洞挂环;身上涂满靛蓝的荧光粉,似乎非得让你对他们侧目而视才满意,其实他们什么也不为,只是要以此表现他们的与众不同,表现他们的叛逆,表现他们对这个现实社会的不满罢了。如果你以为他们是为了表现自己是朋克而如此装扮,那就错了,用朋克的话来说:“我朋克所以我朋克,如果是为了让人认识到我是朋克,而把自己装扮得像朋克的话,那就一定不是真的朋克。”如今这个社会似乎什么都有假的,假冒名牌商品的;假冒警察罚款的;假冒瞎子要饭的,当然也有假冒朋克的。这些假的朋克们不断的自我标榜为朋克、自诩为斗士,“我只会三个和弦!”天知道是不是第四个和弦苦练未遂才这么说的,其实,他们骨子里不过是比俗人更加虚伪的俗人。 有假装朋克的俗人就有假装俗人的朋克,前者为满足欲望和虚荣而后者却为了满足内心和精神需要。
                                                                     推荐大家: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
                                                                                                           什么都不用说~其实朋克的人最可爱~ ,明天继续~~~~~~~~~~~
作者: 被放逐    时间: 2007-8-1 22:41
一讲这个,不知道怎么就想起了<<迷墙>>这部电影~~
作者: kenshin    时间: 2007-8-2 02:25
喜欢朋克
支持摇滚
呵呵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8-2 20:34
原帖由 kenshin 于 2007-8-2 02:25 AM 发表
喜欢朋克
支持摇滚
呵呵

               第19篇:伟大的摇滚!!!!!!!!!!!!!!11
  摇滚乐源于美国。直到今天,美国摇滚乐仍然受到青年人的喜爱。摇滚乐是由一种称为“布鲁斯”的爵士乐演变而来的。摇滚乐又称摇摆舞音乐或摇摆乐、滚石乐等,是当今西方世界极其盛行的流行音乐。

20世纪30年代至50年代,美国的一些黑人乐师在演奏仅流行于黑人地区的“布鲁斯”时,融会了黑人教堂音乐、西部乡土音乐及民间音乐的演奏技巧和风格,综合而成了摇摆乐。这种音乐是一种非常活跃的两拍节奏的音乐,节奏强烈、音响丰富,其演奏乐器和歌唱方面与其他传统的流行音乐也不一样。摇摆乐以一套独特的演奏技巧,以完全不同和意想不到的方式运用人声达到了新的表现水平。它还以电子乐器取代了以往的器乐队,并把最早期的各种爵士乐风格的魅力同现代电子乐器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有强大吸引力的音乐风格。由于它在创作过程中糅合了其他许多音乐的因素,所以,摇摆乐的种类相当多,如迷幻摇摆乐、乡村摇摆乐、民歌摇摆乐、拉加摇摆乐和爵士摇摆乐等。

美国的比尔·哈雷对摇摆乐的发展做出过巨大的贡献,他灌制过一张名为《连续不停地摇摆》的唱片,这张唱片的销售量高达1500万张以上,曾是最畅销的唱片之一。他被美国人赞誉为摇摆舞音乐的“先驱”。
                                                                                                       披头士~~~~~~汪汪~~~~~~~~~~~~
                                                                                                  太兴奋,差点忘记。。。。。明天继续
作者: 八和九生    时间: 2007-8-2 20:35
我已经过了听摇滚的年龄……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8-2 23:37
才多大阿你。。。而且,摇滚中年人很适合。。。
作者: 被放逐    时间: 2007-8-2 23:39
甲壳虫乐队~~~
作者: wmlfw    时间: 2007-8-3 00:08
原帖由 阿托斯 于 2007-8-2 11:37 PM 发表
才多大阿你。。。而且,摇滚中年人很适合。。。

我小学就摆脱摇滚了。。。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8-3 00:19
你一定是女生。。。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8-4 18:10
不知道大家昨天有没无法上芦笛的问题? ?  
      放羊人真的失踪啊。。。
                                                               第20篇:古代著名的骂人话
  中国骂人的话在史书上记载是很少的,最有名的是“竖子”。比如在鸿门宴上,范增绞尽脑汁劝死要面子的项羽宰了刘邦,可是怎么也得不到采纳。聪明人碰到傻瓜而一筹莫展,换谁都会气得吐血,然而气愤之余,范先生骂出的只有这么一句:“竖子不足与谋!”真是言词和愤怒不相称,老头子气得只好告老还乡,但是肚子里那挂忠心耿耿的肠子还如车轮转,走到彭城(今徐州)的时候终于内热攻心,发背疽死了。
  好在中国骂人的文化逐渐有了进步。司马懿要除掉曹爽,趁着曹爽和皇帝去拜谒祖坟的时候,胁迫太后下诏褫夺曹爽的兵权。曹爽手下有个谋臣叫桓范,号称“智囊”,冒着性命危险逃出来给曹爽送信。他劝曹爽带着皇帝出走,借皇帝的名义征天下兵,反击司马懿。可是曹爽竟然不听,结果全家上千口都被砍了脑袋。桓范作为附逆,自然也是逃不脱的,他在曹爽接受司马懿招降时就知道自己全家老小也赔进去了,可是有什么办法,只能椎胸顿足地大骂曹爽的爹曹真,竟然生出这样一个“蠢如猪狗”的家伙。这就比“竖子”要骂得凶了。竖子再怎么“竖”,好歹还是人类,比猪狗的进化要高等得多。
作者: 八和九生    时间: 2007-8-4 19:03
我有这个问题,昨天一阵子上不去
作者: 八和九生    时间: 2007-8-5 15:42
猛然发现阿托斯的金币其实很少……以后还是不要骗你了……
作者: wmlfw    时间: 2007-8-5 15:46
标题: 回复 #73 无聊啊彭 的帖子
其实我也是穷人……默默个……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8-5 17:30
原帖由 无聊啊彭 于 2007-8-5 03:42 PM 发表
猛然发现阿托斯的金币其实很少……以后还是不要骗你了……

  我是 金口约翰。。。。。。。。。不能随便发言~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8-5 17:43
不知不觉,突破了20大关~
                                                       第21篇:世界上第一本书       !
    大家都喜欢读书,这没错吧(无聊同学不许你说“不”
    那么世界上第一本书叫什么呢~
   让我告诉大家,答案就是——————————————————〉不可考证!!!
   有些人说是 周易,也有人说是商周时期的一本记载医学农业的书,也有人说是 苏菲 的 [圣书]
   总之,以伯爵的所学是无法为大家解答了。。。。
   还是让我们来看看一些文学之最吧(算跑题???

   1。世界最古老的诗是比古希腊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塞》早一千五百多年的巴比伦罗诗《吉斯加密斯》。
   
   2。世界最早的传记文学是我国西汉时司马迁编著的《史记》。

   3。世界最早的寓言集是《伊索寓言》。

   4。世界最早的科学幻想小说是公元一世纪希腊作家卢西恩的月球旅行记——《真实的历史》。

   5。世界最早的长篇小说是日本的《源氏物语》,作者是紫式部(女、公元978—1016)年,成书时间约为十一世纪。

   6。世界最早的推理小说是我国四百多年前产生的《包公案》。

   7。世界最长的史诗是我国藏族的长篇叙事诗《格萨尔王传》,这部史诗的散文部分不算,单史诗部分就有100万至150万行。

   8。世界写得最久的一部书是德国作家歌德的《浮士德》,从二十四岁一直写到八十四岁临死前,整整写了六十年。

   9。世界被拍成电影最多的文学名著是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共19次;《汉姆雷特》共17次。
   
   10。世界作品发行量最大的作者是英国推理小说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1890—1976),她的作品被译成世界上157种语言出版,总发行量达四亿册之巨。

   11。世界稿酬最高的作家是美国的爱尼司.海明威(1899—1961)。1960年1月,他为《体育画刊》写了一篇有关斗牛的二千字短文,稿酬高达三万美元,平均每个字15美元。

   12。世界第一个喜剧作家是古希腊阿里斯托芬(约前446—前385),一生写了40多部喜剧,被恩格斯称为“喜剧之父”。

   13。世界第一悲剧作家是古希腊的埃斯库罗斯(前525—前456),一生共写了90部悲剧和笑剧。被恩格斯称为“悲剧之父”。
                                                                              芦笛生日快要到了~准备看放羊人怎么再次拯救牧场~~ (说来,生日居然就在 哈利 首映的第二天,放羊人一定早有预谋吧! )                                                                                                              
                                                                                                                              明天继续~~~~~~~
作者: 八和九生    时间: 2007-8-5 17:55
阿加莎.克里斯蒂原来这么厉害啊,另外海明威不会和毕加索一样有商业癖吧,另外的另外,吉斯加密斯听起来应该很不错,不直到又没有中译本 ,另外的另外的另外,我不会说“不”,我说,恩,可是……
作者: Rebecca    时间: 2007-8-7 13:27
看了后觉得像高中的填空题,初一的妹妹看了说很像学校的英语题~ 现在的孩子~真厉害

[ 本帖最后由 Rebecca 于 2007-8-7 01:28 PM 编辑 ]
作者: wmlfw    时间: 2007-8-7 13:54
说来,生日居然就在 哈利 首映的第二天,放羊人一定早有预谋吧!

恩恩恩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8-7 16:24
面队现在美国人对于穆斯林的排挤加之密密那篇[伊斯兰的荣光]使我对这些穆斯林有了深深的怜悯。昨天在网上看到了一篇文章,觉得很好,引见给大家。 (它让我想到了[慕尼黑]中那个穆斯林的台词:Home is everything。一种穆斯林的爱。)                                 
                                      第22篇:西方能从伊斯兰教学什么?(很长。。
    作者简介:塔瑞克·拉马丹(Tariq Ramadan),曾任瑞士弗里堡大学(University of Fribourg)伊斯兰研究教授,牛津大学圣安东尼学院(St. Antony's College)研究员,伦敦信仰研究与教育罗卡西基金会(Lokahi Foundation)研究员,荷兰鹿特丹伊拉姆斯大学(Erasmus University Rotterdam)访问教授。他是布鲁塞尔欧洲穆斯林网(the European Muslim Network)总裁。最近的新书《先知的脚印》(In the Footsteps of the Prophet: Lessons From the Life of Muhammad),这个月由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

  9月末,我终于收到两年前我向布什政府提出的问题的答复。这个问题是为什么在2004年7月在我即将担任圣母大学(University of Notre Dame)伊斯兰研究教授和宗教,冲突,和平建设研究所亨利鲁斯(Henry Luce)讲座的几天前取消我的工作签证。最开始我和大学都没有被告知原因,负责官员只是非常模糊地说美国爱国法案条文允许政府排除可能“赞同或者信奉恐怖主义”的外国公民。虽然美国国内安全部最终为我澄清了任何与恐怖组织联系的指控,今天又提出了拒绝我入境的另外一个理由:我给位于美国黑名单上的瑞士一巴勒斯坦人支持的组织捐款总计达900美元。我收到美国驻瑞士大使馆的一封信,我有瑞士国籍,因而认为我应该已经知道这个组织与哈马斯(Hamas)有联系。

  美国官员没有说明,是我主动讲清楚了捐款的事情,而且这个组织现在仍然得到瑞士当局官方的许可。(我的捐款在所得税申报上有登记的)。更重要的是我是在1998年到2002年期间给这个组织的捐的款,这是美国政府把它列入黑名单一年多以前。按照美国官员的说法,我应该在美国国内安全部之前知道该组织的所谓恐怖活动,真是岂有此理。

  我相信美国当局拒绝我进入美国是因为我批评它的中东政策和美国无条件支持以色列导致它默许以色列藐视巴勒斯坦人的权利。不能否认的是,有些强烈支持以色列的美国人团体以及不允许任何人批评美国外交政策的人对我大加抨击。但是一直支持我的学者,知识分子和机构比如“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美国宗教协会(我去年年底曾通过电视会议的方式在该组织的年会上作大会演讲,因为美国当局不允许我入境)“美国大学教授协会”以及“国际笔会美国中心都已经明白真正的问题是我的言论自由,继续支持我合法上诉。

  我不是他们关心的唯一的人。自从2001年9-11之后,对“思想的恐惧”已经在美国扎下根来,拒绝给相当多的学者和知识分子发放签证,他们中许多是穆斯林。这种做法打击了美国民主的核心。对批评意见的围堵应该引起所有自由思想者的立刻的关注。接受这样的国家做法就等于接受美国以全球反恐战争和国家安全的名义要求所有的公民用同样的方式思考。

  有些话题好像是美国公民或者永久居民现在肯定保持沉默的。一个温和的穆斯林特别应该避免讨论中东问题,巴勒斯坦人的痛苦,或者长期以来以色列政策的傲慢。要强迫人们接受这样的限制不仅产生相反的效果,而且更重要的是,它耗尽美国社会现在迫切需要的公开辩论。在永久恐惧的气氛下,人们的舌头肯定绑着,而那些确实鼓励深刻辩论的人将被简单地驱逐出去。

  我们必须认识到美国社会和所有西方社会一样已经发生了变化。人口的多样化产生了政治观点的多样化,我们必须协调这些观点,尤其是关于中东的观点,以及美国与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的关系。信仰穆斯林的数百万西方社会公民已经带来了看待世界和西方政策的新世界观。它们在我们中间是力量的源泉。

  我们西方进入了一个关系紧张的转型阶段。正如我们社会必须做出重大改变是真实的,同样重要的是那些在西方居住了几代人的穆斯林面对已经选择安家的现代的世俗化社会的挑战做出清晰反应。在过去20年里,我的研究方向一直集中在穆斯林如何在西方生活的问题,成为西方穆斯林:宗教上是穆斯林,但是在文化上是美国人,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

  为了促销这个观点,我发现有必要重新探讨伊斯兰教义的来源。我们今天强调的作为伊斯兰核心原则的有些内容来自中东,非洲和亚洲的具体文化;我们阅读课本主要是在13世纪为背景的,当时那些地区的穆斯林在与西方侵略做斗争。他们强调消除西方色彩,并划分成为“伊斯兰”和“战争”两个世界。根据古兰经(Quran)的某些诗行或者预言性传统而对世界的两极化理解已经落伍了。

  在我过去几年的著作中,包括《成为欧洲穆斯林》(To Be a European Muslim (published in 1997 in Europe by the Islamic Foundation)和《西方穆斯林和伊斯兰的未来》(Western Muslims and the Future of Islam)(2003年出版法语本,2004年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英语本)中,我已经考察了导致生活在西方文化源头和穆斯林原则之间的穆斯林困惑的重要因素。我试图显示一个人可以成为完全的欧洲人,美国人,同时还是穆斯林(这就是为什么不用西方语言写书的原因)我们都拥有多样的身份认同,我们必须提出能够与印度人,佛教,犹太教,基督教,世俗社会中无神论同胞分享的价值观。比如,社会公正就是根本的。正如古兰经提到的“真主让你公正。”所以,重新阅读圣经让我们认识到公民对待国家的态度是和西方现代生活相吻合的概念:古兰经强化了协商的思想当它谈到“舒拉”(shura)时,这本来可以成为政府顾问的委员会:“穆斯林是那些对自己的事物相互协商的人。”协商的观点也是西方民主的核心概念。西方传统和伊斯兰传统的读者可能惊讶地发现两者之间的差距并非十分巨大。

  我们必须放弃我们对抗他们的观点,认识到我们共同的公民身份是建造未来社会的重要因素。我们必须从融合(简单成为社会的一个成员)转变为构造(成为积极主动的成员,为社会添加一些东西)。

  自从9-11之后,我呼吁的世界观改变越来越迫切。恐惧,对安全的痴迷以及最近嘲弄穆罕默德先知的丹麦漫画危机和教皇本笃16世(Pope Benedict XVI)关于伊斯兰“罪恶和非人道”教义的发言让辩论两极化。在很多西方社会,公民越来越使用我们(西方人)和他们(穆斯林)讲话,或者正好相反。

  因此,我也尝试把重新阅读圣经和在实际上穆斯林如何在诸如教育,社会和城市政策或者边缘化问题的辩论中做出自己贡献,发出自己的声音结合起来。非常重要的是今天的西方穆斯林男人女人在这些问题上能让自己的声音被听见,他们必须拒绝退缩到宗教,文化和社会的贫民窟中去。他们必须不再把自己看作少数民族。“我在这里呼吁的是能够鼓励穆斯林以共同的原则(能力,品德,公正等)的名义作为公民而不仅仅是根据宗教身份做出决定的“公民伦理”(ethics of citizenship)。

  在草根阶层,“沉默的革命”已经在穆斯林社区发生了。在日常生活中,数百万的妇女和男人建造联系的通道,从事社会,政治,文化方面的工作,逐渐形成新的“我们”。穆斯林一直积极,比如帮助出版和发行鹿特丹公约(the Rotterdam Charter)。在荷兰发起于1996年的,现在被传播在欧洲国家以便修改,这个宣言发誓要开发和改进为多种族社会的政策服务。在伦敦,全国各地的公民团体在努力把不同的社区用共同的工程结合起来,包括终止就业和住房歧视的措施。西方精英中政治辩论和意识形态冲突没有能拥抱那些让人着迷的过程,掩盖了出现在地方层次上草根层级遭遇繁荣和对话的生活动力。

  过去15年一直在加速的那些过程对当今穆斯林心态非常重要。在理论和司法层面,他们依靠穆斯林学者乌勒马(ulema)返回起源文本寻找新的理解方法,对于我们时代的挑战做出崭新反应。正如在工业化的,后现代的社会核心生活的美国和欧洲穆斯林遭遇复杂的科学,经济,政治,文化问题时,他们不是从生活在穆斯林占多数的社会中的乌勒马那里寻找答案。结果,有史以来第一次,我们经历了趋势的扭转:西方穆斯林—由于他们的生活环境,新思想,主动性等开始对传统穆斯林社会产生影响力。公民社会的观点,公民身份,民主,与西方世俗和非穆斯林社会的关系在穆斯林社会众多地区成为公开讨论的话题。西方穆斯林和生活在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的人共同拥有公民拥有的权利和自由是什么的核心辩论。我相信,这很清楚西方穆斯林的经验对传统穆斯林社会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同样的,穆斯林在西方社会的存在对这些社会本身更有至关重要的利益了。当今西方面临相当程度的风险把自己看作单一民族构成的整体,一个建立在只有希腊罗马和犹太教基督教传统基础上的文明,对于它们具体本质来说,伊斯兰是外来者。穆斯林的存在让它不得不重新考虑选择性的,错误的历史构造。除了文明的对话之外,西方必须开始与自己的对话,重新审视自己思想,哲学,文化传统的源泉。人们必须开始再次认识到从中世纪以来穆斯林思想已经成为西方身份认同的构造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1世纪波斯神学家阿尔加札利(al-Ghazali)对伊斯兰神秘传统的发展做出的贡献,他的理性主义途径,长期以来在西方学者中广泛讨论,12世纪的伊斯兰哲学家如阿维诺斯(Averro&euml;s)提出的伊斯兰传统与希腊思想的融合持续影响伊斯兰和欧洲世界几百年。同样的伊本·赫勒敦(Ibn Khaldun)(1332-1406)在西方广为人知,因为他影响巨大的历史理论和对社会构造方面的先驱性贡献。

  伊斯兰先知占据当今穆斯林生活和意识中特别的位置,就像从前一样。在我的新书《先知的脚印》(In the Footsteps of the Prophet牛津大学),我试图用帮助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了解伊斯兰精神教义和适应我们时代的方式展现先知的生活。我的目标是邀请信仰穆斯林的人深入钻研穆罕默德生平的意义,和非穆斯林从自己的生活中后退一步从内心理解所有隐藏于穆斯林信仰,爱和深层渴望的核心。我本来打算为一家英国电视台叙述一个追溯先知的足迹的影片,因为两个阿拉伯政府因为我对伊斯兰和对它们政权的观点禁止我进入他们的国家而无法实现,所以我写了“传记”。

  从经典文献[比如从8世纪穆斯林历史学家伊本·伊舍克(Ibn Ishaq),第一个收集穆罕默德行程记录的,后来收集和评价伊本·伊舍克著作的伊本·希沙姆(Ibn Hisham)]到更新的记录,对于真主传信者的生平谈论得已经很多了。我的目的不是提供新的事实或者革命性的解释,而是要强调先知的精神指导显示他的榜样的意义。按照穆斯林的说法,他收到和传播了最后一本启示录古兰经,该书不断坚持他卓越和独特的地位,他不仅是先知,还是消息提供者,榜样,导师。穆斯林不是把伊斯兰信使(Messenger of Islam)当作上帝和民众之间的中保(mediator)。每个人被邀请直接和上帝对话。虽然中保确实有时候代表信徒向上帝祈祷,他也坚持每个信徒自己与上帝对话的责任,自己与上帝的关系。

  在得到启示(Revelation)的第一个五年,在610年的第一次启示后,古兰经信息已经逐渐形成四个轴:真主的唯一性,古兰经的地位,祈祷,死后生命。第一批穆斯林被呼吁进行深刻和激烈的精神对话,这被本部落的对手充分理解,担心新宗教肯定带来的相当程度的动乱。一个代表团前来给先知提供物品,金钱和权力,但他拒绝了。当年关集市临近的时候,部落领袖在通往圣城麦加的入口设置岗哨,警告游客反对他。先知遭到羞辱和嘲笑。暴力变得更普遍,尤其是当部落领袖攻击贫穷的穆斯林和那些没有保护的人。先知的安全得到他的叔叔阿布泰利伯(Abu Talib)和哈姆扎(Hamzah)的保护,但是决不能延伸到穆斯林精神社区。穆罕默德开始接近其中一个部落里拥有很大权力的首领。但是他被一个又穷又老的盲人拦住了,他已经皈依伊斯兰,请先知为自己背诵古兰经中有些章节(suras)。由于迫切希望见到部落领袖,穆罕默德非常恼火、转身离去。充满鄙视的部落领袖最终拒绝会见他。

  这个事件的后果是花费很长篇幅进行分析,要求穆斯林从中吸取永恒的教训:

  以最仁慈最善良的真主的名义祷告。因为盲人来到他身边,他(先知)皱眉头转身离去。但是你能告诉我什么呢?他是因此增加纯洁性还是得到警告,我们应该学到什么呢? 对自认为不需要别人就能满足的人来说,你关照他,他没有增加纯洁性虽然不是你的错,但是对于来到你身边充满渴望,内心充满恐惧,你对他不在意。决不可能(应该如此)。因为这确实是必须纪念的信息。因此,要怀着感激接待愿意接近的人。

  受到他保护社区的欲望所感到的先知受到其教育者的申斥。寻找从社会上,政治上说有用的人,独特的人的保护,穆罕默德忽略了好像对他的事业没有明显意义的只是寻求精神安慰的穷人。那个错误,那个道德过失记录在古兰经,通过这个故事,教授穆斯林从来不要忽略一个人,从来不要对穷人背过脸去,要尊重他们,从来不要在追求财富的时候牺牲原则,也不要在政治策略时牺牲信仰。先知从来不忘记那个教导,他不断询问真主,说“真主啊,我们恳求您赐给我们虔诚,荣光,财富(精神上的)和对穷人的爱。”

  因而,先知是穆斯林的榜样,不仅从他行为的卓越上学习,而且从他人性的弱点上吸取教训。非穆斯林听到的回声帮助显示更多把我们团结起来而不是让我们分裂。担任可以证实的对伊斯兰的入门介绍的先知的生活能够打开新的视角看到更大相互的知识,对话和交流。

  对于穆斯林来说,先知的生活首先和最重要的是展示了爱的重要性,穆斯林不要把他的穆斯林同胞公民贬低为狭隘的定义“问题”或者“威胁”是多么关键。对于西方的非穆斯林来说,先知的生活应该是个对尊重价值的提醒。穆斯林的存在是对他们社会的检验:多元性,平等,种族非歧视方面可以做很多,但是许多西方社会选择给予社会问题贴上“种族”或者“伊斯兰”的标签,而不是对社会危机采取政治和社会对应措施。结果是穆斯林虽然是公民却被看作问题而不是解决办法中的伙伴。不可避免的是我们发现自己处于关系紧张中。但是,矛盾的是,西方社会中当今紧张状况的后果可能是积极的,一个重新履行对他们真正多样性承诺的机会。

  弄清穆斯林爱什么,怎么爱,他们理想的本质能够是困难的但是表现尊重的交流的开端。远非政治辩论或者政客,那种交流让我们回归根本:学会尊重与我们信仰不同也没有共同记忆的人的感情,爱,和复杂性,而且是因为与他们一起我们必须共同建立一个未来。

  这就是我多年来花费精力要完成的任务。它正是我希望和美国人分享的经验,不仅在学术界,而且在政治和社会层面。考虑到现行的美国政府,我对美国外交政策的批评已经让我的工作无法开展,我仍然相信这工作对美国社会是密切相关的。对于驱逐或者排除个人的政治决策,我们必须拒绝接受边界能阻碍思想的自由交流的观念。

                                                                                                     看完了,大家若对穆斯林有什么新颖的见解,务必帖出来啊~
                                                                                              明天12:00再次更新
作者: 八和九生    时间: 2007-8-8 12:02
好长……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8-8 12:38
这么多的西方货,今天还是来点中国味的去去油腻吧。
                                                     第22篇:对联的由来
  南朝《荆梦岁时记》记载,每逢岁时,人们便挂桃符来驱鬼避邪、迎喜接福。这是对联的萌芽。
五代时,桃符上的神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联语。《茅亭客话》记载:蜀后主孟昶曾写了一副“新年纳余庆,嘉节号长春”的对子,是我国最早的对联。
宋代受诗词的影响,对联在对仗方面前进了一大步。大诗人陆游就曾为自己的书房题联:“万卷古今消永日,一窗昏晓话流年”。
明代对联获得了进一步发展。《簪去楼杂记》记载:朱元璋建都京城之后,曾下令“凡公卿士庶门第,须加春联一副”,他本人也带头写了一副对联送与徐达----“破虏平蛮,功贯古今人第一;出将入相,才兼文武世无双。”
清代是对联的繁荣期,不论在内容的开拓还是在艺术的成熟上,都是前所未有的。如吴敬梓作的提示人生哲理的:“读书好,耕田好,学好便好;创业难,守成难,知难不难。”冯玉祥将军送给理发铺的:“倭寇不除,有何颜面对镜?国仇未报,负此头颅为人!”中国青年反对帝国主义“琴瑟琵琶八大王,王王在上”刁难的“魑魅魍魉四小鬼,鬼鬼犯边”等等,不再赘述。
                                                                                                                                              我很准时吧。。
作者: 八和九生    时间: 2007-8-8 14:36
我对我们民族的瑰宝不感兴趣……我是一个左派……我是西化份子……我是……
作者: mu    时间: 2007-8-9 16:18
很不错……加油……支持阿托斯……
作者: wmlfw    时间: 2007-8-9 16:24
此帖依我看来,完全可以设为精华。。。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8-9 18:20
原帖由 牧场看守人 于 2007-8-9 04:18 PM 发表
很不错……加油……支持阿托斯……


放羊人。。。。终于出现了。。。。。。。。。。。。。。。。
我现在很急切地想看看放羊人8。12又会有什么有意思的东西~。?(不会是塔利班炸毁芦笛吧。。。
作者: mu    时间: 2007-8-9 18:21
标题: 回复 #86 阿托斯 的帖子
这次啊……就是……(期待吧)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8-9 18:33
这一篇。。。                                        第23篇:吉他
    大家都知道好的钢琴家不少,但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好的吉他手恐怕是屈指可数。一方面是因为要谈好这个乐器有相当大的难度,另一方面古典吉他对于练习者的耐心要求实在是。。。
今天,我们先来看看关于其起源的说法。
   “吉他”是英文“Guitar”的译音,国其多为六根琴弦,故又称为“六弦琴”。吉他是弹拨乐器,有指板和音品,由琴箱共鸣发音,按三度、四度音程定弦。
关于吉他的起源,目前说法不一,但一般认为是十四世纪由阿拉伯的摩尔人传入欧洲的。当时人们将这种四弦的阿拉伯拨弦乐器称为维忽拉(Vihuela)。
在吉他的发展历史是,西班牙这个地中海沿岸的国家,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正是这里的制琴师与演奏者经过不断的探索和改进,使维忽拉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更重要的是他们赋予了这种乐器一个新的名字——吉他。
早期的吉他弦制很不统一,曾出现过四弦四度、五弦四度及五弦五度等多种形式。一直到十八世纪,才出现了六弦的吉他琴,其定弦也更趋于合理,从而使吉他的音乐表现力得到了空前的提高。自此,这种非常大众化的乐器在世界各地广泛流行起来,成为各国人十分喜爱的一种乐器。
从吉他音乐方面来说,十九世纪是吉他最为辉煌的时期,涌现了众多的吉他演奏家和作曲家,特别是卡西卡尔、卡路里和 索尔等伟大的吉他大师,他们赋予了吉他新的音乐生命,极大的推动了吉他音乐的发展,为吉他在世界普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直到今天,他们编写的古典教程和古典吉他曲,还被人们视为经典。十九世纪末,西班牙吉他大师泰勒加将吉他音乐再次推向高潮,他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改进了许多演奏技巧,并创作了大量优美动听的吉他独奏曲,使吉他的音乐表现力趋于完美,被后人尊称为近代吉他音乐之父。进入二十世纪,吉他已成为风靡全球的乐器,音乐表现更加细腻,演奏技巧更加丰富,涉及的音乐风格更加广泛。

                                                                                                     有一点我一直不大了解,关于鲁特琴。谁能帮我讲解一下,因为据我所知,欧洲认为他是吉他的祖先
。而包括塞戈维亚和威廉姆斯在内的一等大师都是鲁特琴的好手,这一定有联系。。。。。Who can help me ~~~~~~!!!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8-9 18:59
原帖由 牧场看守人 于 2007-8-9 06:21 PM 发表
这次啊……就是……(期待吧)

真得很期待!~~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8-10 18:33
居然没人理我。。。。小南哪里去了。。。
                                                             我要振作!第24篇:国王的起源和终结
  中国的皇帝是秦始皇将“三皇五帝”给肢解后得到的,想必大家都知道,那么看看西方的国王到底是如何出现的。
                                                                          摩  罗

  国王给我们留下的记忆太深刻了,宰杀犯人的指令来自国王,征战的号令来自国王,公侯的封赏来自国王,卿臣的任命来自国王。史书的纲领是国王,童话的母题是国王。政治舞台上为所欲为的是国王,戏剧舞台上居于灯光中心的是国王。

  国王竟然如此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的生活和思想,究竟什么是国王?

  如果将国王看作人类群体的首领,那么国王很早就出现了,当人类还像今天的大猩猩一样十来个结成一群在丛林中觅食时,就已经有首领了。动物中的首领几乎是一种自然现象,大象群、猴子群、蚂蚁群、蜜蜂群都有自己的首领。但这些首领自然不是国王。

  标准的国王应该是帝国体制的产物,也就是国王成为一个政治国家的权力中心,这个国家的宗教、军事、民政、司法、社会诸般事务的决策和调理,都掌握在他的手里,总之整个国家机器围着他打转。我们习惯上将这种国家体制命名为专制政体。

  从丛林觅食算起人类已经有三百万年甚至七百万年历史,而典型的王权国家仅仅诞生在大约三千年前。从三百万年前的首领发展为三千年前的国王,从丛林中的率众觅食发展到金銮殿里的大权独揽,人类的领袖经过了什么样的过渡?

  一些学者认为,作为政治国家主要政治领袖的国王,是从氏族时代的宗教领袖演变过来的。人类的宗教大约产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期,这个时期开始于三十万年前,结束于五万年前。仅仅只有原始的宗教意识的萌芽,可能还不足以产生宗教领袖。宗教领袖应该是在正规的祭祀仪式形成时顺势而生的,这个年代不容易确定,但肯定不会很晚。也就是说,人类的领袖在祭祀首领的职位上逗留了很长时间,然后再寻机发展为国王。

  在罗马出现国家政权以后,国家的重大决策权一直掌握在元老院和国民大会手中,执行权力的人一直是身兼宗教领袖和军事长官两种重任的人。为什么这两种职位要由同一个人担当?“每逢交战的前夕都必须举行占卜”,很明显,统帅必须是一个能够跟神灵直接沟通的人,才能在神灵的帮助下决策大事。法国学者库朗热总结道:“在罗马与在斯巴达或在雅典一样,国家完全服从于宗教。古代的国家与宗教的结合是如此的密切,以至于不但在它们之间不存在彼此的冲突,而且将它们分别开来也是一件困难的事。政教相争的悲剧是没有的事。”(《古代城邦》155页)

  中国的三代时期,西方的希腊罗马时期,都是处于氏族时代向政治国家时代过渡的时期之中。

  摩尔根说,古罗马这个身兼宗教领袖和军事统帅两种重任的人,“就是此后的最高行政长官、国王和总统的萌芽。”这个结论已经非常明了,但是库朗热的结论将比这个明了十倍。

  “在家庭中,权力与宗教相连,父亲因作为宗教的主持人而成为家主和审判者。与此相似,城邦宗教的大祭司同时也是政治首领。”(164页)也就是说,是教权产生了政权,政治权利是宗教权利的延伸,用亚里士多德的话说:是祭坛赐以首领以尊严。

  “王国的宪法很简单,不必细究。它源自宗教信仰的信条。点燃城邦圣火的建城人,自然就是第一任祭司。希腊古代有一条规定令我们感到惊奇,它规定城邦的王位属于第一个建立城邦祭坛的人。”希腊殖民地伊奥尼亚的十二个城邦的圣火都是克德鲁斯家族的人点燃的,于是这十二个城邦的民众就将这些王位全部交给了克德鲁斯家族。他们并不是以力量取得王位的,只因他们是邦火的创建者,这邦火还得由他们维持,所以王位非他们莫属。

   早在氏族诞生之初,其首领就不是像猴王那样靠体力的博弈而出人头地,而是靠跟神沟通的能力和法术产生号召力。除了主持祭司之外,他们没有什么权力,在群体的生活中产生不了多少其他作用。那是一个真正平等、也真正和平的时代。老子所向往的小国寡民状态,孔子所憧憬的“大同世界,其实就是刚刚失去的氏族组织状态。“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这跟人类学家布朗在安达曼岛上所发现的原始人群的生存状态基本一致。古希腊罗马时代,城邦首领或者君主的产生并不是因为武力强大、争斗胜利而自立,而是在和平的气氛中以宗教的原因而产生。城邦公民还常常用抓阄或者占天象的方式选举执政官,因为在古人看来,抓阄和天象都是神意的体现,无论是氏族还是国家,无论是领袖还是公民,都只能秉承神意处事。所以,执政者的合法性不是来自强力或者法律,而是来自宗教。连法律本身也是来源于宗教,它最初只是一些宗教原则和戒条。

   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说到作为专制制度之象征的国王是如何诞生的。在氏族社会向政治国家转变的过程中,那些原本权力较小、责任较大的领袖人物,在政治运作之中不断加强自己的权力,力图实行对国家事务的独断和控制。为了遏制这种与民主制背道而驰的苗头,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公民进行了非常深入的研究和非常有力的抵制,表现出了非常杰出的政治智慧,以及对于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对于国家的责任心。比如,希腊人发现军事首领巴塞勒斯这个职位的权力正在急剧膨胀,他们马上取消了这个职位。罗马人发现军事首领勒克斯的职位正在全力膨胀,同样马上废除了这个职位。他们这样做,是因为领袖个人权力的膨胀违背了民主制的原则。

   尽管如此,帝国和国王,以及暴君,还是在地中海地区出现了。罗马暴君的专横残暴,未必逊色于中国暴君。暴君就是从国王中产生的,而国王就是由那些民主制之中的国家元首演变而来的。后来西方学者所津津乐道的所谓人类文明史,实际上大多数时间处于专制和暴政的统治之下,而他们所说的所谓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恰恰是和平、民主、自由的时代。相比而言,专制和暴政时代为期很短,至今不过三千年左右。可是这三千年的历史是最让人类痛心疾首的,他给人类文化和心灵所刻下的伤痕是如此深重,以至于我们常常禁不住像讨论昨夜的恶梦一样讨论它的罪恶和前景。

   拉开历史距离来理解国王及其所代表的专制制度,也许可以让我们感到一些欣慰。既然民主制度在历史上延续了几十万年,专制制度不过流行了三千年,是不是可以说民主制度更加适合人性?是不是可以相信它在人类神经深处的刻痕比专制制度留下的刻痕更深更牢?由此,我们似乎没有理由相信专制制度可以长盛不衰。古希腊古罗马公民用自己的智慧所创造的三权分立的民主制度为日后的欧洲大地奠定了现代国家的框架,与氏族时代一样悠久漫长的自由、民主、和平的政治经验,早就化作民主精神融化在整个人类的血液之中。三十万年的民主传统,其力量不足以低档三千年的专制传统的挟持和规范吗?为什么我们的心灵不可以受到那种更加久远的民主传统的滋润,却一定要遭受短短三千年专制传统的控制和毒害?如果我们越过最近三千年的惨痛历史,地球上每个人都可以骄傲地宣称:我的祖先世世代代生活在自由、民主的氏族之中,我的身上流淌着自由、民主的血液。

   摩尔根在描述罗马领袖塞尔维乌斯以财产为要素建立了全新的政治国家之后,感叹这个制度日后给人类带来了独裁制、帝制、君主制、特权阶级等等消极的东西,最后导致了今天占世界主流的代议制的民主政治。在代议制民主政体中,国王实际上已经消失了。

   国王从起源到消失可以概括为这样一个过程:宗教领袖(祭司)——军事领袖(统帅)——政治领袖(行政长官)——全权领袖(国王,其中一部分是暴君)——有限领袖(总统)。国王和他的君主专制制度虽然还没有从地球上完全绝迹,但是他们的消失将是历史的必然。国王起源于各个社会群体共同的宗教信仰中,必将终结于全人类共同的民主、自由理念中。

   摩尔根曾经在《古代社会》一书中预言:“曾经一度以原始形态流行而在许多文明国家中受到压抑的民主政治,似有可能注定会再度成为普遍的、占绝对优势的制度。”摩尔根已经逝世了一百多年,他的预言正在缓慢地实现。

   对于人类社会政治制度的改造和发展,我们似乎有理由跟摩尔根一样,保持一种谨慎的乐观态度。
                                                                                                                 
                                                                                                         我快等不及了。。。。。牧牧。。。。
作者: 八和九生    时间: 2007-8-10 18:47
恩,顶了!我全当报纸看了,等到好看的,喜欢的,有意思的就会认真看
不感兴趣的……就……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8-11 17:49
三百勇士 第25篇:斯巴达
  斯巴达  Sparta  (公元前7世纪末~公元396年)
  古代希腊最强大的的城邦中,雅典第一,斯巴达第二。所谓城邦,就是一个国家,它以城市为中心,周围是乡镇。斯巴达位于希腊半岛南部的拉哥尼亚平原。拉哥尼亚三面环山,中间有一块小平原。“斯巴达”原来的意思就是“可以耕种的平原”。约在公元前11世纪,一批叫做多利亚人的希腊部落,南下侵入拉哥尼亚,他们毁掉原有的城邦,在这里居住下来,这就是多利亚人的斯巴达城——不过它既没有城墙,也没有象样的街道。斯巴达人就是指来到这里的多利亚人。
  斯巴达人在征服拉哥尼亚的过程中,把原有的居民变成奴隶,称作希洛人。公元前8世纪,斯巴达人又向邻邦美塞尼亚发动长达10年的战争,最后征服了美塞尼亚,将多数美塞尼亚人变成奴隶,并为希洛人。希洛人被固定在土地上,从事艰苦的农业劳动,每年将一半以上的收获缴给奴隶主,自己过着半饥半饱、牛马不如的生活。有一首诗中写道:
 像驴子似地背着无可忍受的负担,
 他们受着暴力的压迫;
 从勤苦耕作中得来的果实,
 一半要送进主人的仓屋。
 斯巴达人经常对外发动战争,因此希洛人的军役负担十分沉重。希波战争期间,斯巴达人一次就征发了3.5万希洛人随军出征。他们被迫去打头阵,用自己的生命去探明敌方的虚实,消耗敌方的兵力。
 斯巴达人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政治制度,整个社会过着军事化的生活,孩子们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军事训练。为了防止斯巴达人内部贫富分化,斯巴达人不许从事工商业,不用金银做货币,而用价值低廉的铁币。斯巴达人除了军事外,不得从事其它生计。斯巴达人崇尚武力精神,整个斯巴达社会等于是个管理严格的大军营。斯巴达的婴儿呱呱落地时,就抱到长老哪里接受检查,如果长老认为他不健康,他就被抛到荒山野外的弃婴场去;母亲用烈酒给婴儿洗澡,如果他抽风或失去知觉,这就证明他体质不坚强,任他死去,因为他不可能成长为良好的战士。男孩子7岁前,由双亲抚养。父母从小就注意培养他们不爱哭、不挑食、不吵闹、不怕黑暗、不怕孤独的习惯。7岁后的男孩,被编入团队过集体的军事生活。他们要求对首领绝对服从,要求增强勇气、体力和残忍性,他们练习跑步、掷铁饼、拳击、击剑和殴斗等。为了训练孩子的服从性和忍耐性,他们每年在节日敬神时都要被皮鞭鞭打一次。他们跪在神殿前,火辣辣的皮鞭如雨点般落下,但不许求饶,不许喊叫。
 在军事训练同时,斯巴达人还向儿童灌输斯巴达人高贵、希洛人低贱的观点。教官常在儿童面前任意侮辱和鞭打希洛人,甚至带他们参加“克里普提”活动,直接屠杀希洛人。男孩到12岁,编入少年队。他们的生活更严酷了,光头赤脚,无论冬夏只穿一件外衣,平时食物很少,但鼓励他们到外面偷食物吃。如果被人发现,回来要挨重打,因为他偷窃的本领不高明。传说有一个少年,偷一只狐狸藏在胸前,狐狸在衣服内咬他,为了不被人发现,他不动声,直至被狐狸咬死。
 满20岁后,斯巴达男青年正式成为军人。30岁成亲,但每天还要参加军事训练。60岁时退伍,但仍是预备军人。斯巴达女孩7岁仍留在家里,但她们不是整天织布做家务,而是从事体育锻炼,学习跑步、竞走、掷铁饼、搏斗等。斯巴达人认为只有身体强健的母亲,才能生下刚强的战士。斯巴达妇女很勇敢和坚强,她们不怕看到儿子在战场上负伤或死亡。一个斯巴达母亲送儿子上战场时,不是祝他平安归来,而是给他一个盾牌,说:“要么拿着,要么躺在上面。”意思是说,要么拿着盾牌光荣胜利归来,要么光荣战死被别人用盾牌抬回来。
 斯巴达人轻视文化教育。青少年只要求会写命令和便条就可以了。斯巴达人要求他们的子弟语言简明,直截了当,从小养成沉默寡言的习惯。他们的说话就象军事口令一样。有一次,一个国王威胁斯巴达国王,要斯巴达听从他的命令,否则把斯巴达夷为平地,斯巴达国王的回答是:“请!”这种简洁的回答后来被称做斯巴达式的回答。
  同样,斯巴达人轻视文学艺术、自然科学。斯巴达城里,几乎看不到一座宏伟的建筑物,斯巴达人也没有制作出一件精致的艺术品传到后世。斯巴达人实行“二王制”。两个国王只有在打仗时才拥有无限的权力,一个国王充任统帅,一个国王留守国内。平时,一切重大问题都由30个人组成的“长老会议”决定。有5个执政官协助国王处理政务。一切有关城邦的重大事务,均由长老会议作出决定。然而,名义上还要由公民大会通过,方可有效。

                                                                          温泉关
  伊朗古称波斯,公元前400至500年是波斯帝国的兴盛期,其后曾与希腊各城邦及亚历山大大帝爆发战事。公元前492年~公元前490年,波斯军队两征希腊均遭失败。新即位的国王薛西斯一世继承先王遗志,积极扩军准备更大规模的远征。

 公元前480年,薛西斯一世亲率波斯军数十万人、战船一千余艘,分水陆两路西进,迅速占领北希腊,南下逼近温泉关。希腊联军统帅斯巴达国王列奥尼达闻讯后,急忙率领先期到达的希腊联军约7000人,扼守地势险要的温泉关。此关卡实为依山傍水的一条狭窄通道,易守难攻。

 波斯大军一连几次进攻都被希腊守军击退,薛西斯一世一筹莫展。不过,当地一希腊人背叛守军,跑来指给波斯军队通往温泉关背后的一条小路。波斯军队发动奇袭,打开关口。

 列奥尼达在腹背受敌的情况下,为保存实力,命令联军主力撤退,自己率领300名斯巴达人留下来拼死抵抗。最后,斯巴达人在波斯大军前后夹击下全军覆没,掩护了希腊联军主力的撤退。波斯大军则损失了2万人。斯巴达勇士面对数倍于己,装备精良的波斯军,所表现出来的勇气被后人广为传颂,温泉关战役也成为一个弱势面对强势英勇无畏作战的象征,因此经常成文艺创作的对象。
  希腊人为了纪念阵亡将士,在温泉关立起了石碑,上刻着:过客啊,去告诉我们的斯巴达人,我们矢忠死守,在这里粉身碎骨。
                                                                                                                 三百勇士 大家有机会去看看。
                                                                                                                 明天停课,看放羊人如何毁灭世界~
作者: 八和九生    时间: 2007-8-11 19:10
期待
作者: Rebecca    时间: 2007-8-11 21:00
听说300相当好的电影,有机会去看看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8-14 19:43
被无情地淹没了!。。。。
今天讲解中国历史上的14次人口大减员,试想一下,在那种时代我们能幸存么。。
相当漫长但有意思!
                                                第26篇:大减员!!!!!!(当然是转的)
仅以战争为例,在商朝的《卜辞》中就记载了各种战争61次。而据《春秋》记载,在春秋时期242年间各种战争448次。到了战国时期,仅大规模的战争就有222次。孟子说,春秋无义战。岂止春秋!古代历史上,哪一场自相残杀,谈得上正义?哪一次改朝换代,不是人口死亡过半?

秦人嗜好战争,他们左手提着人头,右胳膊下夹着俘虏,追杀自己的对手。司马迁记载:秦国攻魏杀8万人,战五国联军杀8万2千人,伐韩杀1万人,击楚杀8万人,攻韩杀6万人,伐楚杀2万人,伐韩,魏杀24万人,攻魏杀4万人,击魏杀10万人,又攻韩杀4万人,前262年击赵白起杀尽42万人,又攻韩杀4万人,又攻赵杀9万人……前207年项羽坑秦降兵20万。

战国末中国人口2千万人。可中国军队却远远超过欧洲:秦始皇守五岭用兵50万,防匈奴30万人,修长成50万,造阿房宫秦皇陵的130万人(其中受宫刑者达70多万人)。以至于“丁男被甲,丁女转输,苦不聊生,自经于道树,死者相望”(《汉书、严安传》)。

秦始皇三十六年,有一颗流星落下,有人在陨石上刻字:“始皇死土地分”。秦始皇就把陨石周围居住的人,全部杀了。

秦始皇的后宫姬妾,凡没有儿子的,全部殉葬。修造墓地的工匠,在葬礼完毕之後,20多万役卒全部封在墓里,死于非命;以后凡修皇陵的民工都是同样悲惨的下场。到胡亥时,赋税甚至增加到超过农民收入的2/3。

1)秦末农民战争


从公元前195到公元前205年西汉建国初期,共历十年。秦朝末年有2000多万人,到汉初,原来的万户大邑只剩下两三千户,消灭了原来人口的70%。大城市人口剩下十分之二三。甚至出现了“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藏盖”的现象(《史记·平准书》)。

2)汉武帝伐匈奴


汉武帝在位50多年(前140-前87年),几度讨伐匈奴,海内虚耗,人口减半,50%的人死亡。

3)西汉末年混战

公元2年全国人口5959万,经过西汉末年的混战,到东汉初的公元57年,人口2100万。损失率65%。20年间,西安的人口从68万减到28万,大荔从91万减到14万,兴平县从83万减到9万,绥远县从69万减到2万。

4)三国鏖战


公元156年人口5007万,经过黄巾起义和三国混战,公元208年赤壁大战后的全国人口为140万,公元221年人口下降到90万;损失了98.3%。“马前悬人头,车后载妇女”、“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余一,念之断人肠”,公元208年赤壁之战,曹操说汉末三国大动荡活下来的人只是原来人口的1%!一直到公元265年,三国人口总计才767万。

5)西晋八王之乱


从公元291年开始,先后有汝南王亮、楚王玮、赵王伦、齐王、长沙王、河间王、东海王越及成都王颖八王为争夺皇位,在洛阳相互攻杀,战乱历时十六年之久,死亡人口达数十万人,许多城镇均被焚毁,史称“八王之乱”。“八王之乱”使西晋初年并不十分发达的经济,受到更为严重的破坏,与此同时,关东地区又爆发了罕见的蝗灾和瘟疫,史载“至于永嘉,丧乱弥甚。雍州以东,人多饥乏,更相鬻卖,奔迸流移,不可胜数。幽、并、司、冀、秦、雍六州大蝗,草木及牛马毛皆尽。又大疾疫,兼以饥馑”,“流尸满河,白骨蔽野”(《晋书·食货志》)。

6)南北朝混战

公元311年,刘曜攻长安,关中地区的人口仅余1-2%。

后赵帝国地盘很小,皇帝却有五个皇后,一万多姬妾。他死了以后,儿子日夜与五个皇后母亲淫乐,被岳父杀掉,灭绝了皇族。

皇帝石虎,一次征集美女3万人,仅公元345年一年中,因征集美女而不情愿者被杀高达3千余人。为容纳美女,石虎分别在邺城、长安、洛阳兴建宫殿,用人力40万。铺天盖地苛捐杂税,迫使缺衣少食的农民卖儿卖女,卖完后仍然凑不够,只好全家自缢而死,道路两侧树上悬挂的尸体,前后衔接。前燕帝国进围邺城,那数万宫女,不是饿死,就是被士兵烹食。

石虎的长子石宣害怕弟弟石韬跟自己夺位,先派人刺死石韬,再密谋干掉老爹提前接班。事败之后,石虎立即登上高台,将石宣绑到台下,先拔掉头发,再拔掉舌头,砍断手脚,剜去眼睛,扔进柴堆活活烧死,石宣所有的妻妾儿女,全都处斩。石宣的幼子才五岁,拉着祖父的衣带不肯放松,连衣琏都被拉断,但被硬拖出去杀死。太子宫的官吏差役数千人全被车裂。石虎死后,登基33天的儿子,被另一儿子杀掉。183天后,又被另一儿子杀掉。

103天后,一名汉族将军冉闵杀尽皇室,下令:“凡杀一个胡人者,官升三级。”霎时间,仅首都邺城屠杀胡人20万,造成数百万人的死亡。

北朝的齐代有2000万人,到北周时人口仅900万;南朝宋代有469万人,到南陈灭亡时只有200万人,损失率达60%。

7)隋朝役民


隋朝24年,扬坚的次子扬广发动宫廷政变杀死了父亲和哥哥扬勇,霸占父亲最宠爱的陈夫人。他扩建洛阳皇宫,每月役丁2百万人。修运河,隋炀帝“诏发天下丁夫,男年十五以上,五十以下,俱要至,如有匿之者斩三族”,役夫达543万余人,昼夜开掘,男人不足,女人充数,死者过半。如此浩大的工程,其目的是为了满足隋炀帝到江都享受骄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又三次率军进攻高丽,伤亡无数。

从公元611到628年18年间,兵变、民变和宫廷政变共136次,有50多位称帝称王者,均统兵15万以上,各据一方,相互混战。全国户数由890万减至290万,人口由公元606年4602万人,减到639年1235万,损失率73%。

8)安史之乱

皇帝为夺回江山,竟卑躬乞求匈奴回纥收复洛阳,应允任意抢掠三日,使洛阳成了一片废墟。历时九年的残杀,使黄河流域萧条凄惨,人烟断绝,兽游鬼哭。中国人口从九百万户锐减至二百万户,四分之三惨死,残存者以纸为衣。公元755年有5292万人,到760年人口1699万。损失率68%。

9)黄巢起义

有一句俗语:“黄巢杀人八百万——劫数难逃”。黄巢占长安,其部属“杀人满街,巢不能禁”。待到官军反扑长安,一城百姓完全站到了官军的立场上,“巢怒,纵兵屠杀,流血成川,谓之洗城”。

黄巢所过之地,百姓净尽、赤地千里。《旧唐书》记载:黄巢率领全军围陈州近一年,数百(一说三千)巨碓,同时开工,成为供应军粮的人肉作坊,流水作业,日夜不辍。将活生生的大批乡民、俘虏,无论男女,不分老幼,悉数纳入巨舂,顷刻磨成肉糜,并称之为“捣磨寨”。陈州四周的老百姓被吃光了,就“纵兵四掠,自河南、许、汝、唐、邓、孟、郑、汴、曹、徐、兖等数十州,咸被其毒。”

唐末、五代,前后八十年,中国内外一片混战,亿万生灵涂炭。前后58个皇帝,有42个死于非命。自秦后的所建立三十余个朝代的开国之君出身游民和社会下层的约占了一半。五代十国之间的开国之君十有七八是兵痞、无赖、流浪汉,心狠手辣就是自然的了。

唐武宗(841-846年)时有496万户,后周世宗(955-960年)仅120万户,到宋初为200万户。损失率76%。

10)金、元灭两宋


1122年全国人口9347万,到元初1274年,人口887万。损失率高达91%。

蒙古人灭花剌子模,屠寻思干(撒马尔罕)城约百万人口;灭西夏,屠八十余万。蒙古人数次西征,凡有抵抗即屠城,共屠数百城,包括屠杀了巴格达的数十万人口,整个中亚一片废墟。

忽必烈屠杀了中国人1800万人,中国北方90%汉族平民惨遭种族灭绝。四川在蒙古帝国屠***杀前,估计有1300-2000多万人,屠杀后竟然不满80万人,几乎成了无人区。在蒙古人杀戮和统治下,中国丧失了7000多万人口。蒙古帝国在中国境内的种族灭绝,作为世界记录放在《吉尼斯世界记录大全》1985年版。

蒙古人统治下的汉人、南人是贱民。杀蒙古人偿命,杀回回罚银八十两,杀汉人罚交一餐头毛驴价钱。汉人村里新媳妇的头一夜一定要给蒙古保长,中国人甚至连姓名都不能有,只能以出生日期为名,不能拥有武器,只能几家合用一把菜刀。  


[ 本帖最后由 阿托斯 于 2007-8-14 07:46 PM 编辑 ]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8-14 19:45
11)元末混战


元人陶宗仪所著的《南村辍耕录》里说,“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男子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两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人肉曰‘想肉’,食之而使人想也。“淮右之军”即朱元璋之军,这个吃人上瘾的军队,何尝考虑过民意。

明朝的开国者朱元璋出生微贱,生性残暴。他在生计艰难之际为郭子兴收留、重用,完全借郭子兴而兴,得势后他却忘恩负义。朱元彰的好友杀了都元帅,朱元彰又杀了好友,当上都元帅。1366年,朱元彰救应遭难的皇帝,在龙舟上把皇帝推入长江,建立了明朝。他杀来杀去,先征服了中国人,才转向驱赶已经势微的蒙古人。

夺得天下后,朱元璋翻脸不认人,“火烧独角楼”,大杀功臣、朝臣,据史书记载,胡惟庸、李善长、蓝玉三案总共杀人十万之多。在位三十年,杀了二十万,基本上将功臣杀光,连毫无二心的幼时放牛娃朋友徐达也不放过,可谓冷酷刻暴到了极点。

朱元璋赐给常遇春美妾,可常遇春的元配砍掉了美妾的手。朱元璋派人杀了常遇春的元配。她的肋骨被砍成小块弄熟,由朱元璋分发给常遇春及众大臣食用。

明朝最著名的酷刑莫过于“剥皮揎草”,将一个活人的皮剥下来,再塞上草。历史上的皇帝很少用这种刑。只有土匪、流寇和酷吏才下得了手,而明初的几个皇帝竟对此都乐此不疲。剥皮时如果让被剥皮者早死了,明朝竟规定:“有即毙者,行刑之人坐死。”

朱元璋在各州县设有“剥皮亭”,官员一旦被指控贪污,无需审判即被剥皮,悬皮于亭中,以示警戒。他惩治官倒,如空印案、郭桓案,数万人被连累致死。因贪污罪名死于监狱或被判刑的,每年都有数万人。但明王朝最终仍然陷于腐败泥淖而不拔,严嵩的贪污款就相当于好几年的国防预算!

明太祖朱元璋死后,用了46个妃妾、宫女殉葬,在以后的70年中,这种野蛮的制度又在皇帝与诸王中流行。

朱棣比起乃父来,毫不逊色。1402年,他夺了亲侄子的皇位,导致了几十万人的战死沙场;建文帝宫中的宫人、女官、太监被杀戮几尽;他一次性枉杀1万4千多人。他还将忠于建文帝的旧臣如方孝儒等人全部杀死;仅方孝儒一家,灭“十族”就杀掉873人!对于方孝儒的妻女,丧尽天良的朱棣竟把她们送进军营,让士兵轮奸,一个女子每一日一夜要受20余男子的凌辱。有被摧残至死的,朱棣就下圣谕将尸体喂狗吃了。永乐末年,他大肆屠杀宫女、宦官,在这次大惨案中,被杀的宫女有近3000人之多。

明成祖死亡(公元1424年)的当天,30多名宫女都饷之于庭,吃完以后,被带上殿堂,哭声震殿阁。殿堂内置有小木床,使宫女立在床上,梁上结有绳套,把她们的头放在圈套中,然后撤掉小床,使她们吊死。据说,这样殉葬比活埋要痛快得多。

12)明末混战


从李自成起义到吴三桂灭亡,混战五十四年。明末人口为一亿,到清世祖时全国人口只剩下1400万人了,锐减了80%多,损失人口8000多万。

1628年(崇祯元年)陕西的大饥荒弄到人相食的地步,正是这场空前的大灾难拉开了明王朝灭亡的序幕。李自成的大顺军的战马饮的是俘虏的血,马饮惯了血,对水不屑一顾。上了战场,战马一闻到血腥味,奔腾嘶鸣,眼睛发红,简直像狮子一样。大顺军打下安徽桐城,百姓箪壶食浆,以迎义师。一农民在城门口拦住几个大顺军战士,向他们讲述自己的苦难,一个大顺军小头目说:“哎呀,你既然那么苦,何必活在世间?”就把老农杀了。

1644年阴历八月初九张献忠陷成都,张献忠下令屠城三日。三日过了,停止大杀,仍然每日小杀百馀人以树威。欧洲传教士利类斯和安文思二人所著《圣教入川记》记载,张献忠每日杀一二百,为时一年又五个月,累计杀人十万,亦不算多。清军一来,他就逃了。在大军逃离成都前,更是对成都实行残酷的“四光政策”,尽杀蜀人,从老百姓到军队家属(老弱病残)再到他部队中的湖北兵、四川兵,最后连早期跟随他出生入死的秦兵也在剐杀之列,剐杀后制成腌肉以充军粮,单就此点来说,实在独步中国大屠杀史。

据《蜀破镜》记载,某日晚,他的一幼子经过堂前,张唤子未应,即下令杀之。第二天晨起后悔,责问妻妾们昨晚为何不救,又下令将诸妻妾以及杀幼子的刀斧手悉数杀死。

张献忠学朱元璋剥人皮,“先施于蜀府宗室,次及不屈文武官,又次及乡绅,又次及本营将升。凡所剥人皮,渗以石灰,实以稻草,植以竹竿,插立于王府前街之两旁,夹道累累,列千百人,遥望如送葬俑”。张献忠创造了许多杀人的名堂,譬如派遣将军们四面出击,“分屠各州县”,名曰“草杀”。上朝的时候,百官在下边跪着,他招呼数十只狗下殿,狗闻谁就把谁拉出去斩了,这叫“天杀”。他想杀读书人,就开科取士,将数千四川学子骗来杀光。

每屠杀一地,都详细记录所杀人数,其中记有人头几大堆,人手掌几大堆,人耳朵几大堆。打下麻城后,他把妇女的小脚砍下来堆成山,带着他最心爱的一个小妾去参观。小妾笑着说:“好看好看,只是美中不足,要再有一双秀美的小脚放在顶端,就再好也不过了。”张献忠笑咪咪地说:“你的脚就最秀美。”于是把小妾的脚剁下来放到“山尖”上。张献忠兵败溃退,更是杀妇女腌渍后充军粮。如遇上有孕者,刨腹验其男女。对怀抱中婴幼儿则将其抛掷空中,下以刀尖接之,观其手足飞舞而取乐。稍大一些的儿童或少年,则数百人一群,用柴薪点火围成圈,士兵圈外用矛戟刺杀,看其呼号乱走以助兴致。

《温江县志》上说,温江县由于张献忠的屠剿,“人类几灭”。张献忠死去十三年后(1659年)清查户口,全县仅存32户,男31丁,女23口,“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民国《简阳县志》卷十九:“明末兵荒为厉,概成旷野,仅存土著14户”。

中国史上想改朝换代的流氓军阀,互相残杀起来比任何人都厉害,就是为了不让对手获得土地与人民,不让对手比自己更强大,宁愿一切都毁灭!

满族征服汉族,始终贯彻一个既定方针:屠杀。对蒙古人和朝鲜人却不是这样。努尔哈赤的清军占领辽东地区后,先是担心当地穷人无法生活而造反,把辽东地区的贫民都抓起来杀掉,称“杀穷鬼”。两年后,清军又怕辽东的富人不堪压迫而反抗,又把辽东地区的富人几乎杀光,称为“杀富户”。共杀辽民300多万,辽东地区的汉民基本殆尽。皇太极破锦州,三日搜杀,妇孺不免;掠济南,城中积尸13万。

扬州城破,扬州顿成地狱,死者达80余万。比地狱更难忘是人民引颈受戮的场面。史载:只要遇见一个满族士兵,“南人不论多寡,皆垂首匍伏,引颈受刀,无一敢逃者。”一个清兵,遇见近五十名青壮男子,清兵横刀一呼:“蛮子来!蛮子来!”这些人皆战战兢兢,无一敢动。这个清兵押着这些人(无捆绑)去杀人场,无一人敢反抗,甚至没一人敢跑。到刑场后,清兵喝令:“跪!”呼啦啦全部跪倒,任其屠杀。

江阴一县,就杀了17万人,全城仅50人幸存。嘉定三屠杀了50多万。1649年占领湖南湘潭后屠城;同年平定大同的反清运动,大同全城军民被屠尽,“附逆抗拒”州县及汾州全城也不分良莠一概屠杀;1650年攻破广州时屠城,“屠戮甚惨,居民几无噍类……累骸烬成阜,行人于二三里外望如积雪”。

张献忠与清兵入侵使四川人口由600多万锐减至50万,只剩下10%左右。整个中国,“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敢反抗的忠勇之士几被杀尽,留下的大抵是一些顺服的奴才。此外,满清又杀苗民一百万,杀回民数百万,把漠北蒙古的准葛尔部落杀到最后一个幼童!在世界历史上都是罕见的残忍!

满清入关后,对朱家宗室,可谓残酷至极,除鲁王朱以海一系逃至菲律宾得以存留外,其余几乎全部斩尽杀绝。崇祯帝的长子被多尔衮绞死,其第二子隐姓埋名在民间数十年后,不慎暴露了身份,年已七十多岁的他,和他的两个儿子仍被康熙帝下令凌迟处死,明朝永历帝尽管逃到了缅甸,还是被清朝抓回云南,全家被杀。

13)清代的白莲教起义(1796-1805)


1786年人口3亿9110万人,起义失败后,人口为2亿7566万人,相互屠杀损失了1亿1千万人口。白莲教起义军在历时九年多的战斗中,占据或攻破州县达二百零四个,抗击了清政府从十六个省征调来的大批军队,歼灭了大量清军,击毙副将以下将弁四百余名,提镇等一﹑二品大员二十余名,清政府耗费军费二亿两,相当于四年的财政收入。这次起义使清王朝元气大伤,此后清王朝的统治逐渐走向衰落。

14)太平天国起义

洪秀全领导太平天国起义,义军在起义后的六年中,不过牺牲4千余人;然而内讧中的1856年,洪秀全利用韦昌辉杀害杨秀清及亲信6千余人,两个月总共杀了文武官员2万人。后来又利用石达开来天京靖难,凌迟处死韦昌辉,将其尸体寸磔,割成许多块,每块皆二寸,挂在各处醒目的栅栏处,标上“北奸肉,只准看不准取”的字样,真是厉害之至。“洪杨之变”导致了十几万人被杀。

1864年曾国藩率湘军攻入“天京”后,杀害数十万人的生命;整个天京城3万多战士,无一投降,全部战死或者自杀。太平天国强盛时,南京最多有100万人,可曾剃头杀过10多年后,到光绪登基时,南京也还不到50万!

太平天国爆发(1851年)前夕中国人口4.3亿,太平天国失败(1863年)后,中国只有2.3亿人,一场农民战争使中国损失了2亿人,“4000万人死于战争中”,这是何等的残酷!到1911年全国恢复到3.4亿人。(有删节)
                                                                                                           换算到牧场,恐怕放羊人要失去所有的羊!

作者: 八和九生    时间: 2007-8-14 20:07
顶!!!!!!
作者: Moderato    时间: 2007-8-15 15:36
挺恐怖的..
作者: 八和九生    时间: 2007-8-15 16:00
可以肯定,我们的祖先幸存了下来,要不也不会有我们……
作者: 阿托斯    时间: 2007-8-15 16:29
算一下概率 其实我们这帮人都运气 实在是好到可以去买放羊人的金币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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